佛经中菩萨舍身是怎么一回事?
很多人好奇,在《金光明经》中有“舍身饲虎”的典故,《法华经》中有“焚身供佛”的愿行,这看起来非但不“安乐”,似乎不符合因果规律?但舍身布施给众生、法师、佛陀的精神,与世间凡夫的恶见无关,与“舍生取义”的价值取向也不尽相同。
在久远以前,有一位聪慧多智的修行人“一切智光明仙人”,奉行弥勒古佛所说的《慈三昧光大悲海云经》,在山林中精进修行。后来,彗星横流,连雨不止,一切智光明仙人无处乞食化缘,端坐在林中。
兔群之王被他的修行所感动,担心他会饿死,便召集群兔,告诉他们“一切诸行,皆悉无常,众生爱身,空生空死,未曾为法;我今欲为一切众生作大桥梁,令法久住,供养法师。”
说完,带着她的孩子前往一切智光明仙人之处,恭敬地说:“大师!我今为佛法住世,前来供养尊者。”
仙人十分感动,却疑惑地说:“奈何您身为畜生,虽有慈心,又有什么因缘成办此善业呢?”
兔王坚决地说:“我当以身体供养尊者,为佛法久住,令一切众生获大利益。”
说完,她转身告诉自己的孩子:“从今以后,你就要自己生活了,寻觅水草滋养身体,切记要系心思惟正念三宝。”
她的孩子却不愿离去,依偎在母亲的身边:“如您所说,无上大法甚为珍贵,欲供养大法,我亦愿乐。”话音刚落,母子二兔纵身跃入篝火之中。
兔王母子以自己的身躯作为美食供养给一切智光明仙人,大地震动,诸天都来散花供养,而仙人见到兔王母子的舍身之行,慈悲心起,发大誓愿:“愿我世世不起杀想,永不食众生肉,入白光明慈三昧,乃至成佛的时候,一定要制定断肉的戒律。”
说完,仙人也投身如火中,与兔王母子一并殉道。
正在此时,天地震动,金色的光芒遍布世界,举国的君民都被这种异象所吸引,循着光芒的源头找到了山林中的一切智光明仙人和兔王母子的遗体,并见到了他们所留下的经卷,全都归心佛法。
这位兔王就是后来的释迦牟尼佛,兔王子就是罗睺罗尊者,一切智光明仙人就是即将在此世间成佛的弥勒菩萨。
或许有人会问,这不是自杀吗?更何况兔王母子的行为尚可理解,一切智光明仙人为何要作无意义的“浪费”呢?
莲池大师在《竹窗二笔》中举扬:“要解谓妙觉圆照,离于身见,得蕴空故,乃能如是;若不达法行,空慕其迹,徒增业苦。”
也就是说,菩萨舍身,并不在于忍受剧苦来折磨自己的意志,而在于断除“身见”,照见五蕴皆空。
我们生活在幻生幻灭的世间,一切都如梦幻泡影,但是凡夫总是妄想其中有一个恒常独立的主体——“我”的存在,譬如说执著这个身体就是“我”,乃至是执著自己的物品、爱好、关系为“我的”。食色男女、贪生怕死、自助餐吃撑到要吐、禅坐时腿子疼得要哭、我的宝贝舍不得让人碰、更不要谈亲兄弟明算账……我们凡夫的世界里,永远离不开“身见”。
而菩萨以真实无妄的正见与深密的禅定,断除了身见,视生死如空花,见身躯如泡沫,“舍身”并不仅仅是以供养最珍贵的身体来对治贪心,更是践行佛法中最精妙的性空智慧。
菩萨舍身,放下这垢秽无常的色身,而追求清净常乐的法身,看似“舍生取义”。然世间人眼中的生死,有重于泰山,有轻于鸿毛,推重牺牲“小我”、成就“大我”。但一切智光明仙人悟入了此身“无我”,投身入火中,不仅仅是被兔王母子激发了大悲心,也是藉由智慧的观照彻悟了平等的真谛,没有人与兔的高卑、鸿毛与泰山的轻重之别,更无生死之系缚,与“不生不灭”的涅槃境界相应。
所以,隋代的智者大师读到《法华经》中,药王菩萨焚身供佛的故事,因“是真精进,是名真‘法供养’如来”一句,顿见“灵山一会,俨然未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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