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财可能真的是在消灾!女鬼来索命,因城隍调解他被削福禄得以保命



冤亲债主之说,这些年来在佛教界一直被提及,特别是寺院流通的地藏经末的回向文里,就谈到了累生累世的冤亲债主和历代宗亲。

近代或者古代其实也提及,只是少见如今的专门回向方式。

有些人担心佛教徒执著于鬼神相,故闭口不谈冤亲债主,只谈一切众生。这种发心是好的,毕竟万事若太过了,必生弊端。

如有的人一遇到什么障碍、不顺,一律归因为非人鬼神,却忽略了对自身的反省和能动性,这就比较偏激了。

佛法常讲的是中道,你不能偏激极端了,不能上来就全盘否认,或者过度迷信沉溺其中。

冤亲、鬼神非人是客观存在的,闭口不谈不等于它们不存在。因此我们还是要以慈悲心来回向,但也不能忽略了自己身语意的净化和修行,不能凡事冤亲债主论。

而且从因果的角度,鬼神非人是推动业力成熟的重大因素,甚至是决定性的力量。

达官贵人、春风得意的商贾人士,本来一切安好,若有一个前世杀害的鬼来讨债,可能就身患不治之症,或者突遇灾祸而身亡。

所以我们不能忽视非人讨宿债的因素,当经常以慈悲心,诵经咒修诸功德回向冤亲债主,冥冥之中,也为我们消除了或隐或显的障碍和灾难,人生与修行顺遂如意。

昨天一位师兄说:

“我父亲是9月10日那天去世的,没去世的前一个星期,我儿子(12岁)做梦说:妈妈,我梦见地府的牛头马面,将一个人用手铐带去下面了,那个人好像外公!

父亲去世后,儿子做梦说既安丁(一种鱼的方言名)在地府告状说,要报仇,死得好冤!

我知道是吿父亲的状,因为父亲死前,我弟弟买这种活鱼给父亲吃,吃了之后他就不好了,糊涂了!这鱼是我弟买的,母亲杀的。”

官家队伍,清·1866年,威廉•桑德斯摄

下面,是清朝《北东园笔录·续编》中记载的非人讨命债案例。

孙翘江,字兰皋,贵州黄平州人,是乙未年的进士。癸卯年十二月,朝廷经过选定授予他河北肃宁县知县的官职,二十日那天,他到任掌印视事。

才上任三天,这位孙县长,就看到一位白衣女子跟着自己,形影不离,晚上突然晕倒于地,过了很久才苏醒。

当时官府里的诸位幕友听说了此事,就一起来看望他。

孙县长哭着说:这是宿世的恶业,那位女子是阜城县(河北省衡水市下辖县)人,本来已经接受某家的聘礼,因为患痞病而腹部胀大,夫家怀疑她和别人发生关系而怀孕,就辞退了这门婚事。

女子性情刚烈,就自杀了。

她的父母上诉官府,我前世姓黄,也是肃宁县令,因为见她的尸体腹竖就断定为失节。女子的贞魂含冤,故来找我报复,已经寻我五十年了。

幕友们就劝说孙县长将这件事上诉城隍神,于是他就写好牒文焚告诸位城隍爷。

后来在腊月的二十七日夜,他再次晕倒不省人事,原来是女鬼被投诉于城隍庙后,她也向城隍爷等诸位正神控诉前世的冤情。

城隍爷派使者摄取孙县长的生魂来对质。

城隍爷心善,也在为这位孙知县调解说话,说孙兰皋这个人犯的错是无心之过,前世也是一个好官,今生也非常孝敬父母双亲,又不犯邪淫,不适合现在就索取他的性命。

而且我查阅了他的禄籍,他这辈子命里应当官至四品,现在将他所得的官禄全部削夺以作为抵偿,姑且准许他改任教官,以孝奉父母终老。女鬼不得已而应允。

孙县长醒后,敦促幕友写改教文书,幕友故意拖延不写,女鬼知道了,就来催促他亲自写。

上奏的禀稿写好后,又因为驿站压滞不发。驿站是古时专供传递文书者或来往官吏中途住宿、补给、换马的处所,估计是此事甚为奇异,加上官员们也不希望孙县长就这么降职改教。

鬼知道了,就强迫孙知县一同前往河间府,也就是知县的上级单位。当时河间府的知府为熊虚谷,江西新建人,是丙戍年的进士。

孙知县将具体的情况一五一十地告诉了熊知府,熊知府说,她不过是想显扬名节罢了,我们即使不能上言于朝廷,为她作传立碑,也可以传于后世。你以这样的方式来劝她,或许可以解怨。你刚到任,不要遽然改教。

孙知县就和女鬼商量,但女鬼坚决不答应,并说道:你仍然恋慕这个官职,不遵守神的判决,现在我仍然要取你性命。

说完马上给他黄带,让他自缢。孙知县突然做出自缢的样子,众人好言相劝才停止,但孙知县头顶已经被揪去一绺头发,黄带还在,众人都看得到。

女鬼说,若不赶快改教,我依然要向你索命。孙知县于是带着熊知府一起见女鬼,女鬼附体到他身上,称呼熊知府为大人。

熊知府再好言劝解,女鬼说:虽然是无心之过,若不是神的决断,我怎么肯饶恕他?请问大人,这个案件若按照阳间的法律,审判不当该当何罪?岂止是改教而已呢?!

熊知府问女鬼为何称呼他为大人?女鬼说:大人将来会擢升为督抚(明清两代最高的地方行政长官),只是在军备上需要留心。

之后女鬼又说了一首鬼诗,语言非常通俗。

熊知府不得已,就将案情呈报上级官府,同意孙知县的改任教官,即学官,掌管教育和学校的官员,和今天我们说的学校里军训时请的教官,是两回事。

孙知县在官府的档案处,找到了乾隆五十一年的一个案件资料,与女鬼说的相符,当时肃宁县令果然姓黄(即他的前世),官府里的老吏能详细记得当时的情景。

在《北东园笔录·续编》里,附录有孙兰皋写给熊知府的两篇禀稿:

禀稿一

敬禀者,江前世亦为肃宁令,有良家女子,误拟以失节,致伊抱不白之冤。兹伊冤魂特来缠扰,口称系北直人,已请命于上下神祗,必不使江复作此官。

去岁十二月二十三日夜,江与伊对质于城隍神前,蒙神掷册示江云:“查江生平,稍知尽孝,颇不犯淫,注江教授终身,准免饥寒之苦而已。”

嗟乎!误在前生,孽随隔世,虽已当场出丑,并非今生之愆。牧民(指治理百姓)者慎之哉!

现在合眼,即见一白衣女子,或笑或骂,以手按江,便自不能言语。若许以不官此地,形影即消。

伏乞大老爷迅赐委员往摄肃篆,江实不敢回署,恐有性命之虞。江家贫亲老,如蒙大老爷即日代江出详改教职,俾得稍遂仰事俯畜之愁,感且不朽。

并祈将此段罪案发刊示众,庶几慰彼冤魂,恩同再造。大老爷将来位至开府,最宜留心武备。江在下风,敢布腹心,不胜惶悚待命之至。

肃宁县知县孙翘江谨禀。

倾莲池:孙知县在文稿里说,现在闭眼,就看到一位白衣女子,或笑或骂,用手按我,我就不能说话。如果承诺不在这个地方做官,她就消失不见。
  
禀稿二:

哭禀者,江昨夜二更后,神情恍惚,眼能睁而口不能言,倏见冤女以手提江顶发而言曰:“好了你,好了你,你不在此为官,我又何多求。”

江随询其姓氏,并示以大老爷之意,要与你详达上台。题请旌表,以慰贞魂,而为天下后世之听讼不慎者戒。

冤女摇首云:“我事迹早已明白,无劳熊大人如此费心。且我之来意,并非求名也。”

江又许以诵经超度,女又云:“我非求和者也,你前生以不明不白之事误我,我今亦以不明不白之事误尔。”

言毕,怒目相向,实在可怕。须臾而退,曰:“我去矣。”江此番情愿改教,求升斗之禄以奉亲,伏乞大老爷格外成全,不必饬江回任,恐此后神气愦乱,办公错谬,虽逃阴诛,又遭阳谴,反辜负大老爷一片培植慈心也。

江到任数日,一切仓库钱粮词讼均未经手,统祈俯鉴。

中国公堂,清·1866年,威廉•桑德斯摄

《北东园笔录》的作者梁恭辰是一位清朝官员和文人,曾做过温州知府,他记录这个故事之后,略作评述:

“读书二十年,奔驰七千里,上有父母,下有妻子,痛哉!余谓此段公案,众目共见,众口喧传,可戒而兼可劝。一以见谳狱之不慎,虽隔世而无可解之冤。一以见小孝之感神,虽夙孽而亦可从末减也。”

倾莲池:孙知县根据熊知府的意思,希望能与女鬼和解:

1、将女鬼生前的事迹上奏朝廷,请朝廷赐予贞节旌表,由朝廷公开表扬奖励守节不再嫁或拒受污辱而自杀的妇女(即节妇与烈女),以试图达到教化人民的目的。

为她作传立碑,朝廷敕封,以慰贞魂,并让天下后世的官府人员慎重办理案件。

但是女鬼拒绝了,她说她不是为求名而来。

2、他说要诵经超度。但是女鬼依然拒绝了,她说,我不是来求和的,也就是她不愿意和解,她的报复心很重,你前世让我蒙受不白之冤,现在我也以不明不白之事来误你的仕途。

这其实也在告诉我们一个事实真相:为何有些人患重病,诵经超度冤亲债主后会康复,有的却无法治愈?因为有的众生愿意接受和解,有的则拒绝被超度,它们执意要索命!

所以,你若认为诵经咒是万能的,真的吗?有为法是因缘法,还要看因缘是否具足。

如上面的案例,女子的需求是必须报复,她不接受诵经超度,自然也就无法走这个路线,当然如果孙知县诵经回向,也会种下功德,结这个善根佛缘,未来成熟,功不唐捐。

这也是中国千百年来那些纸钱、纸衣等有用的原因,按需而布施罢了。

从这个愿意和解的角度,就凸显了与鬼魅沟通、忏悔的重要性。在诵经之前,若是先忏悔、说法,诚恳地说一些道歉、后悔、知错的话,并承诺如何补偿,在这个基础上,再诵经回向,效果相对会更好。

如果你是一个高手,甚至能以佛法之妙理来开导非人,放下仇恨和执著,接受佛法的加持和超度,那更是了不起!但若遇到那种血海深仇,又不愿意和解的众生,不听劝告的,就相当麻烦,无力回天,也就成了定业。

长期有疾病、灾障、诸事不顺的师兄,久持经咒不显著的,可以试着以这种方式来诵修。

在诵经之前,你先要学会忏悔,道歉,并发誓修什么功德来补偿,甚至可以如以前写的,一叶师兄说的写忏悔和承诺性质的疏文给冤亲债主,结合烧供,效果显著,

基于说法劝导的方式,你念地藏经就和你持圣号心咒,缘起上略有不同。

对于那些没有接触过佛法的众生来说,你念圣号、心咒,无法在它们的脑海中建立一个佛法的因果知识框架,也就是它们没有闻思明理的基础,直接就是超度。

若是诵地藏经就不一样了,地藏经里讲因果报应,罪报差别,讲地狱之苦,以及地藏菩萨的菩提愿力和无量功德。

在念诵的过程中,它们听得懂,可能就逐渐被熏陶感化了,突然也开窍了,知道了因果罪福之事而放下仇怨,愿意和解被超度往生善道。

孙知县的事迹,其实还说明一件事,写疏文、牒文焚烧求助于管事的城隍爷之重要性!

若孙知县不牒告城隍,可能就直接被女鬼害死了,现在因为城隍神的介入,也就是进入了正规的司法程序,就有了讨价还价的余地。

平常遇到大力鬼神、非人、精怪等伤害、侵扰,或者家中遇到棘手之事,也可以写疏文求助于城隍土地。

但是必须是正的,不能是邪的或害人的。这相当于报警,城隍神的司法程序,自然会核查,而不是你求什么就答应什么,必须是合理的诉求

上次写过一位家里被大力非人入侵多年的女师兄,因多次写疏文在家外面竭诚地焚烧疏文给城隍爷,后出现了转机,遇到民间的专业人士出手解决了。而原本有怨仇的,则是无法降伏,需要和解超度。

有人说,孙知县如果找个厉害的人士来把女鬼驱逐了呢?这种做法副作用和反噬甚大,若女鬼被镇压,会怨上加怨,去求助地府的力量,这时更为复杂和麻烦。

若非近几世有怨仇,只是今生的无理取闹的,可以以威猛的方式来震慑隔离。

波波师兄以前说,据她妈妈的观察,有些人负巨债未必是好事,否则可能就身患大病乃至绝症。

民间常说的破财消灾,在缘起上有一定的道理。孙知县本来命中是四品官,现在终生只能做一个芝麻小官,以削减官禄的方式,保全他的性命,否则就被女鬼夺命而死。

我收到一些相似的留言,说为何诵经做功德这么久了,不见转运、发财?甚至有的还破财负债?

其中的因缘无法一概而论,三世因果纷繁复杂,说不定你本来有大难,就以这种不发不富,破财的方式了结了呢?

暂且不论鬼神的因素,从平衡的层面来看,一个人前世的某个错误和过失,今生要弥补,则要以克扣福禄为代价,去平衡之。若孙知县没有四品官禄,又不孝顺父母,触犯邪淫等,可能早已殒命。

女鬼寻找了孙知50年,说明非人众生讨报也需要一个过程,他们的神通也有限,而非什么都知道。如她知道熊知府未来的官运,但是找孙知县却要找五十年。

地府有一个人命理福禄寿命的记录,诸神、鬼神常要查看命簿才能准确知晓,若是大阿罗汉、大菩萨或者佛陀,自然不需要这个过程,直接就在三昧中无误知晓。

既然如此,我们从缘起上来探讨,就知道其实事情常有回转的余地。

若孙知县在五十年前就往生了极乐世界呢?女鬼只能扑空!或者如古代中悟达国师的案例,持戒严谨,或有大福德,都会延迟非人的讨报时间。

我记得在古代的文言古籍里,还看到一个案例。

有个人经常持诵楞严咒,他前世杀害的鬼想来取他性命,每次他的头顶上都忽然出现白伞盖,且有护法神来帮他抵挡鬼的伤害,护法神说是佛派来的。他只是来保护,而没有击退女鬼。

总之,希望诸位读者师兄,平常诵修经咒,行诸功德,在因地上尽力,而在结果上可以随缘和淡然一些。

你现在没有大病大难,不像其他人患重病,或者负债几百万,你只是没有大财而已,但是还平安,平安即是福!

况且,一个人的福报若不足,却身居高位,得大财,大名声,迟早会有不测之横祸。有些人他福德一般,若做个普通人,可以平安过一生。若是机关算尽,想谋取大利,却可能断送了生命。

反思之,这些都是轮回的规则和游戏,对于世俗的富贵名位,可以去争取,但不能太执著,毕竟有为法皆是无常迅速,应生起坚固的出离心,立志今生脱离生死轮回之苦。

愿你再来时,脚踏莲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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