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命了!都这时候了,居然有人吃野生果子狸,还自己捕杀!
穿山甲、果子狸、蝙蝠…
此时此刻说起这些动物
别说是吃了
就是脑子里过一下
都觉得恐怖!
但是近日
居然又有人吃起了野生果子狸
胆子可真够大的!
2月8日,贵州省毕节市公安局七星关分局团结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团结镇青杠村的村民胡某这几天常带着捕猎工具,鬼鬼祟祟地在村里后山游荡,疑似偷猎野生动物。
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青杠村,经过对已有线索的分析研判和大量走访调查,终于把胡某堵在家中并将其抓获,同时收缴到捕猎器和野生动物两只。
经审讯,胡某交代其因疫情暴发闲赋在家无事可做,便想用自己做好的捕猎器去山上打点“野味”换个口味。其将捕猎器安装在后山的树林中,通过非法手段捕获了两只野生动物果子狸,随后自行宰杀食用。
当民警训诫其捕杀野生动物属于违法行为且极易传染病毒时,胡某表示十分愧疚和后悔。
目前,该男子已被毕节市公安局七星关分局团结派出所警察抓获,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无独有偶
近日上海警方也成功侦破一起
非法狩猎野生动物的案件
2月8日晚,根据群众举报线索,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崇明公安分局和林业部门,在崇明某地抓获涉嫌非法狩猎野生动物的犯罪嫌疑人龚某,捣毁仓储窝点2处,现场缴获野鸭、斑鸠等野生动物死体109只。
经查,犯罪嫌疑人龚某为牟取非法利益,多次非法捕杀野鸭、斑鸠等野生动物,并收集后屯放于自家仓库用于对外销售。涉案的野生动物均在《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中,属于"三有保护动物"。对于上述名录中的野生动物,在禁猎期、禁猎区域或使用非法方式捕杀,都属于非法捕猎。涉案被捕杀的野生动物若流入餐桌,对食用者的健康安全亦存在潜在危害。目前,犯罪嫌疑人龚某已因涉嫌非法狩猎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