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惊| 女童狗肉摊前认出走失爱犬尸体,蹲地痛哭!吃狗肉现世报(两则)!!


前  言

阿弥陀佛 !吃狗肉罪过非常大,至于大到什么程度。一个人修行了五百年,可以呼风唤雨、上天入地、长生不老等等功行,但是由于他一念之差,贪食一口狗肉。这些修行所得到的所有神通,瞬间全部化为乌有。老人言:一口狗肉能坏五百年的道行。

为何我们人吃了没有事那?那是因为你前世修的,今生大富大贵的福报来为你担着那?

就是说,你今生本来命里有一千万,但是你喜欢吃狗肉,命理的这些福报都慢慢损掉了。一旦你的所有福报,损没有了。你就要拿命来抵偿。老人言:禄尽人亡,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所以奉劝大家,如果想今生大富大贵,所求遂意,一定要远离狗肉、杀生、各种肉食,一定要断恶修善。我没有食素前最开始戒的就是狗肉牛肉。


女童狗肉摊前认出走失爱犬尸体 蹲地痛哭:

越南女童爱犬走失,几日后在狗肉摊看到,一眼认出痛喊“那是花花”。

中国台湾网3月27日讯 近日台湾岛内社群网站上疯传一张照片,一名越南女童蹲在地上哭红双眼、一手触摸着地上遭屠宰的狗。

据了解,这名5岁女童饲养三年的爱狗“花花”意外走丢,几日后她行经狗肉摊时,看到一只遭屠宰的狗,正是她走失的爱狗。

照片意外被拍下后在社群网站疯传,让台湾网友痛喊“这残忍的一刻为什么要让小女孩承受!”


台湾东森新闻援引外媒报道指出,这张照片的拍摄时间和地点虽无法确认,但应该是在越南北方的乡村拍下的。据了解,这名女童的爱犬走丢后非常伤心,也花了很多时间去找,但都没有结果。

在几天后,这名女童行经狗肉摊时,却在地上看到一只狗,一眼就认出是爱犬,让她放声痛喊,“那是花花”!接着跑过去蹲在地上,边摸着花花边痛哭。

这张照片在社群网站疯传后,引发岛内网友热烈讨论,有人表示,越南北方还存有吃狗肉的习惯,但这件事对于5岁小女孩过于残忍。还有网友痛斥,屠宰狗肉本来就该被禁止,如果不根除这样悲伤的事只会不断发生而已!


嗜吃狗肉并残忍杀狗的悲惨报应:

我的父亲没念过什么书,但头脑灵活,在70年代80年代就把我们当地的社会关系搞的特好,社交活动也很频繁,那时我家还住在乡下,他经常带县里和市里的领导来我家玩,乡下也买不到什么好菜.

领导到乡下来也就想尝尝土东西,狗肉是他们的最爱,有时也弄一些其他野味,野兔、蛇、青蛙、黄鳝,父亲杀狗的过程也极其残忍,他抓起小狗狠狠把它摔死,再开膛破肚,弄熟后就是他们的美味。

父亲不是个坏人,他也经常见义勇为的帮助别人,孝顺父母,但这些还是没能低得过他的杀生业障。

有几次他开车从外地回来,赶夜路时看见路上有很多无头的狗在奔跑,他也心生恐惧,但还是不改酷爱吃狗肉的习惯。

那时我已念初中了,有一天早上听见父亲对母亲说昨晚有个毛茸茸的的东西压在他的胸口,像是一只小狗要来咬他,压的他喘不过气来,那时我们不信佛也不信牛鬼蛇神什么的,并没去多想。


可是因为父亲的业障太重,更大的灾难降临了我家,就在92的冬天,那时我在外地念高二,那天下晚自习,我和几个同学还有老师走在回家的路上,我突然看见漆黑的夜空一大一小的两火球相撞,然后就消失了.

我莫名的心慌起来,我当时还把看到的情景告诉了老师,老师说我产生幻觉了,那晚我一夜没睡好,第二天阿姨和姨父从老家赶来了,因为我当时寄宿在舅婆家,只看见他们窃窃私语神色疑重,我感到出了大事了,眼泪唰唰直流。

阿姨终于告诉我说父亲昨晚10点左右骑摩托车跟一辆大货车相撞当场死亡了,我不知怎么跟他们回去的,回到老家我看见了父亲,那还是我的父亲吗?

脸已变形,额头三个大洞,鼻子也塌了,手和脚也断的只黏着皮,我晕厥过去,那时的我还只是认为上天对我不公,夺去了我亲爱的父亲,现在学佛后明白了因果报应,才明白那是父亲遭到的报应啊。

母亲和我们姐妹几个是从不吃狗肉的,只是不吃也不知为什么,但我们因为不懂因果报应也没有阻止父亲的行为,让父亲最终遭到了恶报。


杀狗吃狗肉的现世果报,非常迅速:

人哪!自己走错路,还认为自己是对的;自己要是走正路了,就骄傲。走错路,不知改悔,这是很危险的;走正路却生骄傲心,这也是将来堕落的一个开始。

做人不是太过,就是不及。太过,做善事时执着,有个名利心在善里头夹杂;或者不及,做恶事不叫人知道,这也是很危险的。这是一个太过,一个不及。

做善事若能不叫人知道,那是真善;做恶事尽量叫人知道,那就不是大恶。所以才说:“善欲人见不是真善,恶恐人知便是大恶。”


由这两句话就知道,我们应该“诸恶不作,众善奉行;择善而从,不善而改。”人不怕有过,就怕你有过不能改。过而不改,就是真过;你要是勇于改过,弥天大罪一忏便消。

无论是在国法、人情、天理上,你要能痛改前非,上天不罚悔过之人。怕就怕你护恶不宣,明明知道自己有罪过,不想改,也不想叫人知道自己的罪过,这叫什么呢?这叫掩耳盗铃、自欺欺人,是瞒不住的。

举个例子,就像美国感恩节吃火鸡;火鸡救那些军人的生命,可是它就遭了殃。大概火鸡王当初没有想到,它好心派一些眷属以生命来救护一些军人的生命,结果却变成感恩节,它的眷属到这一天被宰杀不知多少!

感恩节本来应该给这些火鸡烧烧香、上上供、叩几个头。可是,却不是那样!而是大杀特杀:“好!我杀就杀光了你再说,我活了,你就应该死。”你看看!这个世界,人类的报恩就是这个样子的!


罗来是香港人,以杀狗为副业。在香港,杀狗是犯法的,所以狗肉是黑市买卖,如果政府知道就会处罚。因为英国人和美国人都爱狗如命,所以法律也要保护狗。正因如此,物以稀为贵,愈保护就愈要杀;所以,香港人到郊区去旅行,多数要吃一点狗肉。

罗来生来家贫,又喜欢赌钱,嗜酒如命;酒喝饱了,就什么也不管。他结婚后,生三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因为他不照顾家庭,太太就离家出走了。这时,罗来得想法子维持生活,就以杀狗为副业。

他杀狗的方法很特别,他把狗装在一个布袋里头,绑紧了,把狗头朝下淹死在水缸里,如此这狗不能叫,而且很快就淹死;因为如果狗一叫,警察听到,就会抓他去坐牢。

他自己吃狗肉、喝烧酒,其余的狗肉又可以卖给旁人赚钱。就这样子,左邻右舍、亲戚朋友都知道他的副业是杀狗,于是有不想要的狗,就送给他杀。


在湾仔的旧楼,罗来不知杀了多少年的狗,后来他搬到新楼去,那边左邻右舍没有人知道他是一个杀狗的。他的杀狗生意也越来越不好,于是他就在大厦做看更的。

有一天,来了一条母狗,大概它是来还债的,罗来把狗养肥了要杀,而这狗好像知道要杀它似的,于是跪在楼板上落泪,向他哀求饶恕,乞求不要杀它,这母狗哭得眼泪滴湿了楼板,罗来就不杀这母狗了。

后来母狗生了小狗,罗来兴趣就来了,心想:“我要杀你这只大狗,你就哭。好!这些小狗我可以把它们杀了吧!”所以就把这些小狗养肥了,然后一只一只都屠宰了。这些小狗的肉又嫩又滑又肥,因此就有很多人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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