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一债 还千万


《入行论 妙吉祥上师言教•甘露精滴》

第105课摘录


故汝愚痴意,无论贪何物,

定感苦果报,千倍所贪得。

这个愚痴的心,把五蕴聚合的假象执著为我,由是被我执所束缚,一切所作所为都围绕着自我。为了满足这个虚假的自我,散乱于外境,牵挂各种各样的事物,贪吃血肉、贪喝美酒、吸烟、拥抱美女、毫无顾忌地大肆受用信财、亡财。原本这个虚假的我根本不存在,你却执为真实存在,犹如被栓木桩子所束缚,围绕着这个“我”,不惜以猛厉的对境——酒肉、女人、吸烟、信财、亡财等来满足这个虚假的“我”。你对自我的耽著有多大,对酒、肉等猛厉对境的贪爱就会有多大,罪业亦就会有多大。

出家人接受信财,哪怕是很寻常的茶水、酒等受用,比如你这一生喝过别人供养的茶或酒一百碗,与这个业相关联,后世就要去感受千倍之量的沸腾铁水的痛苦,甚至是更不可思议的倍数。

为了满足自我而去追求财物,现在你享用多少,未来就将成千上万倍地偿还,这个痛苦非常巨大,财物所带来的过患是不可思议的。

颂词里面的“千倍所贪得”这个“得”字在藏文里面是一个“冒”字,是债务的“债”字的旧的一种拼写法,在汉文里面对应地翻译成“得”字。就象债务一样,你需要偿还所贪债的千倍数量,未来会感受债务所“冒”出来的异熟痛苦。微小的因会产生非常广大的果报,这是因果缘起不可思议的成熟之力。因果具备这样的法性力,以极小而成熟巨大,不是我们个人所能左右的。因此,现在受用少量的信财、亡财,追求一点财物,最后所感受到的痛苦都是成千上万倍,此乃因果的法性力量所决定的。

故智不应贪,贪生三途怖。

应当坚信解,彼性本应舍。

所以,善于取舍之人不应贪着利养和恭敬,今生和来世的痛苦、怖畏皆由贪婪而得。若贪求利养和恭敬,贪求各种各样的财物,则会在今生来世感受巨大的痛苦。原本我们是希望得到利养和恭敬去成办欢乐,非但没有成办欢乐,反而会带来巨大的痛苦,那要它又有何用呢?

财物是由因缘所成,非恒常、坚实,未来还会引生巨大的果报,故而,应该如口水或鼻涕一样,毫不犹豫地将其抛弃。对此,自心应该如实了知,获得定解:我现在纵然获得了如是广大的利养,但是若给我带来的唯有痛苦,那它又有何益呢?

以上讲述的是舍弃财物方面的修心,先要了知财物的过患,然后心中就能够生起断舍对财物的贪执。如果贪执财物,不但不能成办禅定,反而会堕落到恶趣之中,这不是出家或者修行的初衷,所以不应该让自己的心束缚在财物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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