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安宪:走入庄子的思想世界


 

摘要:对于“吾丧我”,前人解释多有错误。“吾丧我”之所“丧”者,并非就是“我”本身,而是劳顿的我、“疲役”的我、“芒”而不明的我。这样的“我”,其实只是“俗我”,并非就是“真我”。丢弃、丧却如此之“我”,个体之我并非不存在了,但却不是以俗我的面目存在,而是以精神自由的姿态存在。“吾丧我”的状态,不是我的不存在,而是所谓“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而是与物全然合为一体。

关键词:庄子;吾丧我


作者简介:罗安宪,陕西西安人,哲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教授,哲学院副院长。

原文出处:《哲学研究》2013年第6期。

        庄子思想常常被误解、歧解,其间最主要的原因在于解者大多只是停留于庄子思想之外,而没有深入庄子思想之中,由此总是与庄子思想有着种种的“隔”。要理解庄子,首先必须进入庄子的思想世界。今以对于《齐物论》“吾丧我”一语之解说为例,阐明如何走入庄子的思想世界。

       《齐物论》在《庄子》一书中篇幅较长,文意曲折、隐晦,是《庄子》诸篇中最为难解的一篇。而文章一开始借南郭子綦之口,放言:“吾丧我”,字意卓然突兀。而有慧眼之人者则指出:“此‘齐物论’,以‘丧我’发端,要显世人是非,都是我见。要‘齐物论’,必以忘我为第一义也。故逍遥之圣人,必先忘己,而次忘功、忘名。此其立言之旨也。” 笔者以为极有见地,并深以为然。然而何为“吾丧我”?注家多以为就是“忘我”、“无我”,以至于即是“形如槁木”,“心如死灰”。如郭象云:“吾丧我,我自忘矣;我自忘矣,天下有何物足识哉!故都忘外内,然后超然俱得。” 林希逸云:“有我则有物,丧我,无我也,无我则无物矣。” 吕惠卿云:“人之所以有其形心者,以其有我而已。苟为无我,则如死灰、槁木,不足异也。” 如此解庄,恐是有误。且庄子于《齐物论》中明确言之:“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我”既丧矣,如之何并生?如之何为一?因此,“吾丧我”三字不可不深辩而细究。





一、“吾”、“我”、“丧”之义

      “吾”、“我”俱是第一人称代词。就词法而言,“吾”只可作主语,不可作宾语;而“我”则既可作主语,亦可作宾语。故只可言“吾丧我”,不可言“我丧吾”,亦不可言“我丧我”。因为前者不合语法,后者无异于同语反复。

      “吾”与“我”,除语法上的区别外,更重要的是语义上的区别。“吾”是第一人称的普通指代,标明其是第一人称;“我”是第一人称的特殊指代,其所标明的是个体作为第一人称的特殊属性。

       “吾”字不见于甲骨文,金文中已有其字。《说文解字》曰:“吾,我自称也,从口五声。”吾字从口,历代注家无有解说。既从口,显然与出言发声有关,是关于自我的称呼。所以,“吾”所着眼的是关于自家的标志性的因素、外在性的因素,是关于自我的客观性的描述。

       “我”字俱见于甲骨文、金文。《说文解字》曰:“我,施身自谓也。或说我,顷顿也。从戈从,或说古垂字。一曰古杀字。”“我”,不是简单的自称,而是“施身自谓”。“施身”,即是于群之中。段玉裁注曰:“不但云自谓而云施身自谓者,取施与我古为叠韵。施读施舍之施。谓用己厕于众中,而自称则为我也。施者,旗貌也。引申为施舍者,取义于旗流下也。”“我”是于人群之中,而自谓之称也。在他人眼里,人群中的“我”,也许与别人无多大区别、差异,而“我”之呼出一个“我”,正是要显示出“我”是一个独特的个体,是一个与别人异样的个体。“我”字为什么从戈?戈本身是一种长柄的进攻性的武器。其实,“我”与戟一样,本来就是一种武器,故从戈。“我”字如何从一种武器演化成为第一人称,其细节已难以究查。但大体而言,“我”就是我,“我”有我的特质、特性,谁若冒犯了“我”,“我”可是要主动出击的。注意:“我”从戈,属于戈类,是一种长柄的进攻性的武器,并不是一种短柄的防御性的武器。不是等人侵犯了“我”,“我”才出手防御;而是“我”认为别人冒犯了“我”,“我”就要动手进攻。别人骂“我”,“我”也许不是通过对骂而还击,这样太一般了。你敢骂“我”,“我”就敢打你。“我”所着意的正是这样一种护持、坚守的性质。

       从字源上来看,“吾”是第一人称的普通指代,“我”则留意于作为个体自身的特殊品质。元人赵德于《四书笺义》曰:“吾、我二字,学者多以为一义,殊不知就己而言则曰吾,因人而言则曰我。吾有知乎哉,就己而言也;有鄙夫问于我,因人之问而言也。” “就己而言则曰吾”,“吾”只是第一人称的普通指代;“因人而言则曰我”,“我”着意于有别于他人、我之所以为我的特殊品质。

       通过对先秦时代文献典籍的用语分析,可以进一步明确“吾”与“我”的词意区别。

      从上表可以看出:一、记事类著作,“吾”字多于“我”;记言类著作,“我”字多于“吾”字。二、礼类著作或强调“群”意的著作,“吾”字多于“我”字。三、表情类著作,“我”字多于“吾”。特别是《诗经》,以抒情为主,“吾”字仅1见,而“我”字竟590见。这些情况,与我们所谓的“吾是第一人称的普通指代,我则留意于作为个体自身的特殊品质”这一判断是非常吻合的。

      再从具体用例来看,也能进一步证实“吾”与“我”的这种用法差异。

       吾有民有命。(《尚书•周书•秦誓上》)

       吾将老矣。(《春秋左传•隐公十一年》)

        吾闻之,小国忘守则危。(《春秋左传•昭公十八年》)

       吾十有五而志于学。(《论语•为政》)

       吾言甚易知,甚易行。(《老子》第七十章)

       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庄子•养生主》)

上述之“吾”,只是第一人称的普通指代,只是陈述一种客观的事实,或着眼于我的客观表述,并不具有特殊或强调的含义。而“我”的情况则有别于此。

        舍尔灵龟,观我朵颐,凶。(《易经•颐》)

        陟彼高冈,我马玄黄。我姑酌彼兕觥,维以不永伤。(《诗经•周南•卷耳》)

       尔之爱我也不如彼。(《礼记•檀弓》)

     尔爱其羊,我爱其礼。(《论语•八佾》)

     俗人昭昭,我独昏昏。(《老子》第二十章)

     既使我与若辩矣,若胜我,我不若胜,若果是也?(《庄子•齐物论》)

凡言“我”,一般都是与“尔”、与“彼”、与“若”、与“俗人”等相对而言,以显示我不同于他人,我之所以为我的品质。《诗经•周南•卷耳》言曰“我马玄黄”、“我姑酌彼兕觥”,而不言“吾马玄黄”、“吾姑酌彼兕觥”,更是一种情态我的表达,是一种情意的表达,而非一种客观事实的表述。

    当“吾”与“我”同时出现的时候,“吾”所表示的是普通的、客观化的我,而“我”所表达的则是特殊的、情意性的我。

       鸣鹤在阴,其子和之,我有好爵,吾与尔靡之。(《易经•中孚》)

“我有好爵”,突出的是我之为我的性质;“吾与尔靡之”,则只是表示一个普通的我而已。

       吾不得志于汉东也,我则使然。我张吾三军而被吾甲兵,以武临之,彼则惧而协以谋我,故难间也。(《春秋左传•桓公六年》)

“我张吾三军而被吾甲兵”,“我”表达有我的意愿,而“吾”只是表示我而非他。

      我不欲人之加诸我也,吾亦欲无加诸人。(《论语•公冶长》)

“我不欲人之加诸我也”,这里的我是丰富的我自己;“吾亦欲无加诸人”,只是一个一般化的第一人称。

       彼以其富,我以吾仁;彼以其爵,我以吾义,吾何慊乎哉?(《孟子•公孙丑下》)

“我以吾仁”、“我以吾义”,不仅突出我与彼之别,亦是句子的强调成份,强调我是一个担当的我,是一个具体的我。相反,如果变成“吾以我仁”、“吾以我义”,从语法上来讲,并无不可,但该突出的没有得到突出,不该突出的却得到加强,从而意思表达混乱。再者,如果变成“我以我仁”、“我以我义”,语法上仍然无误,但“我仁”、“我义”则明显具有个性色彩,不如“吾仁”、“吾义”具有客观化的因素,因此亦具有公正性的因素。如此可知,相对于“吾”而言,“我”的个性色彩显明;相对于“我”而言,“吾”的客观性色彩更重。

      人之所教,我亦教之。强梁者不得其死,吾将以为教父。(《老子》第四十二章)

“人之所教,我亦教之”,“我”是与“人”相对而言的,“我”突出的是我的个性;“吾将以为教父”,“吾”只是普泛化的我而已。

       子治天下,天下既已治也,而我犹代子,吾将为名乎?(《庄子•逍遥游》)

“而我犹代子”,“我”与“子”相较而言,“子”如何并不意味着“我”亦如何,这就是“我”;而“吾将为名乎”,“吾”只是一个对象性的我而已。

       周宣王杀其臣杜伯而不辜,杜伯曰:“吾君杀我而不辜,若以死者为无知则止矣;若死而有知,不出三年,必使吾君知之。”(《墨子•明鬼下》)

 “吾君杀我而不辜”。“吾”只是表示非他而已,“我”则是一个当下的具体的我自己。

      总之,当“吾”与“我”对举时,“吾”所表达的是一般化、客观化的我,“我”所表达的则是具体的、情意性的我。吾与我的这种区分,亦是吾与我的根本性区分。

      “吾丧我”句中的“吾”与“我”,与传统文献关于此二字的用法并无不同。“吾”是客观化的一般性的我,“我”则是具体的、情意性的我。不少人认为“吾丧我”之“吾”为真我,“我”为形体的、偏执的我。憨山德清说:“吾自指真我;丧我,谓丧忘其血肉之躯也。” 王治心说:“吾是真我,我是形体之我。‘丧我’自忘其形体之我也。” 陈鼓应说:“‘丧我’的‘我’,指偏执的我。‘吾’,指真我。” 陈静说:“‘我’是形态的,也是情态的。”“从‘情态的我’中超脱出来,真正的我才能呈现。真正的我,庄子称为‘真君’、‘真宰’、‘至人’或‘真人’,在‘吾丧我’这个吾、我对举的表述中,也就是‘吾’”。如此之说,从文献上来讲,并无根据。“吾”只是一般意义的我,并非就是真我;“我”是具体的、情意性的我,亦非就是形体的我、偏执的我。

       “吾丧我”。“丧”又是如何?不少人认为“丧”就是忘,“丧我”就是忘我。郭象曰:“吾丧我,我自忘矣。” 成玄英曰:“丧,犹忘也。” 陆西星曰:“夫丧我者,忘我也。忘我则天矣。” 此说亦须有所考究。《庄子》一书中既言“忘”,亦言“丧”。“忘”字在《庄子》书中出现了87次,“丧”字在《庄子》书中出现了30次。“忘”的本义是超越、不拘泥于、不限定于某一种状态。“丧”的本义则是原来有而丢弃掉。

      《庄子•德充符》曰:“物视其所一而不见其所丧,视丧其足犹遗土也。”“丧其足”是原来有足而如今不存,这里的“丧足”能说成“忘足”吗?显然不可。《庄子•缮性》曰:“世丧道矣,道丧世矣,世与道交相丧也。”这里的“丧”显然也不能以“忘”释之。庄子于“忘”自有其解释。《庄子•大宗师》曰:“泉涸,鱼相与处于陆,相呴以湿,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相忘于江湖”,是自由自在而不依赖于他者,这里的“忘”不是不存、不是丢弃,而是不在意存与不存。《庄子•达生》曰:“忘足,履之适也;忘要,带之适也;知忘是非,心之适也。”履还是存在的,但却不感觉其存在;带还是存在的,但却不体察其存在,这就是“忘”。因为没有感觉到、没有体察到,所以感到舒适、感到自在。所以,“忘”不是不存在,而是没有束缚之感的一种恰到好处的存在,是一种舒适、自在的存在。而“丧”只是原有而丧失、原有而丢弃,更无舒适、自在方面的意义。

      “吾丧我”不同于“吾忘我”。“忘我”,“我”还是存在的,只是没有感觉到存在而已,并且这种“忘我”的状态一般还是舒适、自在、快意的状态。而“丧我”,“我”的东西是被丢弃了、被抛却了。至于“丧我”之后是否感到舒适、自在、快意,则不得而知,“丧我”本身并不一定指向或陷入某种意境或情态。就其本身语义而言,“吾丧我”也可成为“吾忘我”。庄子可以说“吾丧我”,也可以说“吾忘我”,但他没有说成“吾忘我”,而是说“吾丧我”,这表明他在这两者之间是有明确选择的。庄子坚定而准确地说:“吾丧我”。“我”是被丢弃了,而不是虽存而“忘”了。另外,从语气上来看,“吾丧我”的语气要远远地强于“吾忘我”。而这种强烈的语气并不是偶然的,而是庄子有意为之的。





二、“吾丧我”之所丧者何

       “吾丧我”。“吾”之所丧之“我”又是如何?单就此三字而言,并不能找寻出准确的答案,须是将其放入具体的语境当中,才有可能觅得几份端倪。

      南郭子綦隐机而坐,仰天而嘘,荅焉似丧其耦。颜成子游立侍乎前,曰:“何居乎?形固可使如槁木,而心固可使如死灰乎?今之隐机者,非昔之隐机者也?”子綦曰:“偃,不亦善乎而问之也!今者吾丧我,汝知之乎?女闻人籁而未闻地籁,女闻地籁而未闻天籁夫!”(《庄子•齐物论》) 

这是《齐物论》一开始的一段文字。南郭子綦隐机而坐,仰天而嘘,“荅焉似丧其耦”。在子游眼里,子綦今日与其往日很是不同,他形如槁木,心如死灰。他想要证实子綦是否真如他所看到的形如槁木,心如死灰,所以他向子綦提出了自己的疑问。子綦肯定了子游的看法,并进而指出:“今者吾丧我”。

       从这段文字看来,“丧我”与“荅焉似丧其耦”,以及形如槁木,心如死灰有很大的关系。“耦”即偶。“丧其耦”之“耦”,有几种不同的理解。一、有以为是指物与我、身与神的对立。如郭象认为:“同天人,均彼我,故外无与为欢,而荅焉解体,若失其配匹。” 成玄英曰:“耦,匹也,谓身与神为匹,物与我为耦也。” 林希逸曰:“丧其耦者,人皆以物我对立,此忘之也。” 二、有以为“耦”就是人之身,“丧其耦”就是忘其身。陆西星曰:“丧耦,即丧我,谓忘形也,盖神与形为耦,忘其形,是丧其耦也。” 憨山德清曰:“此言色身乃真君之耦耳,今忽焉忘身,故言似丧其耦。” 俞樾曰:“丧其耦,即下文所谓吾丧我也,郭注曰若失其配匹,未合丧我之义,司马云耦身也,此说得之。然云身与神为耦则非也。” 三、有以为“丧耦”就是丧心,就是不动念。陆树芝曰:“似丧其耦,谓一念不起,四体不动,似非与人同生于世者,即槁木死灰之象。” 

       如是三种解释,以“丧耦”来解说“丧我”,还是流于表面,还是以为“丧我”一语只与《齐物论》第一段文字相关,而没有将其与整个《齐物论》联系起来,没有与《齐物论》之整体思想联系起来。庄子明确指出:“今者吾丧我,汝知之乎?”显然,“吾丧我”由前者“丧耦”引发,但并不只局限于“丧耦”,否则子綦针对于子游之问,只须回答一个“然”即可,更不需要引出“吾丧我”,更不需要提示子游“汝知之乎”?而且,子綦知道子游至此肯定未解“吾丧我”之意,所以,为了帮助其理解其中关窍,指出:“女闻人籁而未闻地籁,女闻地籁而未闻天籁夫!”显然,子綦是想要通过人籁、地籁、天籁来使子游理解“吾丧我”之真意。

       不仅如此,由“三籁”又进一步引出其他问题,如成心的问题、言的问题,以及道枢、以明、两行、知至、葆光、死生无变于己、梦中之梦、和之以天倪,最后至于庄周梦蝶之所谓“物化”。这一切都是因“吾丧我”而发,不仅与“吾丧我”相关,而且就是为了说明“吾丧我”的个中之意。

       为了讲明“吾丧我”,庄子由人籁而言及地籁。地籁即各种洞穴、树穴所发出的声音。而之所以会发生各种声音,是因为各种洞穴、树穴形态各异。

       山林之畏佳,大木百围之窍穴,似鼻,似口,似耳,似笄,似圈,似臼,似洼者,似污者。激者、謞者、叱者、吸者、叫者、譹者、宎者,咬者,前者唱于而随者唱喁,泠风则小和,飘风则大和,厉风济则众窍为虚。

讲“吾丧我”,而忽言及地籁,言及“山林之畏佳,大木百围之窍穴”,我们不明白庄子为何要如此言之,我们更不明白这些与“吾丧我”有什么关联。而当下一段言及“大知闲闲,小知间间,”又言“其寐也魂交,其觉也形开。与接为构,日以心斗。缦者、窖者、密者。小恐惴惴,大恐缦缦。”至此,我们才有恍然之感,原来“山林之畏佳,大木百围之窍穴”,是为了说明“与接为构,日以心斗”。冯友兰先生说:“这一段所谈的跟上一段所谈的,有分别而又有联系。上面讲大风一段,是用形象的语言描写自然界中的事物的千变万化;这一段是用形象化的语言描写心理现象的千变万化。” 两段文字有联系,并且前者正是为后者作铺垫。但用心却不是“描写心理现象的千变万化”,而是深入描述现实之中俗人心理的困窘与不安。人心有窍、有眼,如今之所谓“心眼”、“开窍”,就是如此。人心之有窍,就如“山林之畏佳,大木百围之窍穴”。前言地籁,言山林之畏佳、大木之窍穴,正是为了讲明人心亦有窍穴。讲地籁,正是为了讲人心。“其寐也魂交,其觉也形开。与接为构,日以心斗。”现实之中的俗人就是如此。“今者吾丧我,汝知之乎?女闻人籁而未闻地籁,女闻地籁而未闻天籁夫!”子綦言“今者吾丧我”,而知子游肯定无法明白个中究竟,于是由地籁而言及人心。现实之中俗人的心理状态就是如此,时时刻刻遭受着各种各样的折磨与痛苦。有这种心理,谓之有“我”;有“我”,即有这种心理:“非彼无我,非我无所取。”而这正是人生现实,现实的俗人的困顿就是这般如此。

       进而,庄子指出:

       一受其成形,不亡以待尽。与物相刃相靡,其行尽如驰而莫之能止,不亦悲乎!终身役役而不见其成功,苶然疲役而不知其所归,可不哀邪!人谓之不死,奚益!其形化,其心与之然,可不谓大哀乎?人之生也,固若是芒乎?

俗人的悲、俗人的疲役、俗人的芒,这是庄子所关注的问题所在。在庄子看来,人生竟是如此,但是,必然就是如此吗?如此人生是实然还是必然?抑或就是应然?庄子借子綦之口直言“吾丧我”,所要丧的其实即是如此的人生。“吾丧我”的我,其实不是“我”本身,而是现实之中俗人之“我”的种种心理困顿与人生的种种窘迫,或者套用庄子的思想逻辑,“吾丧我”的我,不是真我,而是俗我。

       问题是:俗人之我,或曰俗我,竟然使人习以为常而不自知。因为不自知、不自觉,所以常常处于惯性心理、惯性思维,常常过一种惯性的生活,这即是所谓的“成心”。“夫随其成心而师之,谁独且无师乎?”又有多少人而成为例外呢?“成心”之“成”,有现成、因循、固守、不觉等诸种意涵。但正因为有此“成心”,人的生活因此而成为惯性的、不自觉的生活,由此,不仅真人不在、真我不在,大道亦因此而隐匿不显。“道隐于小成,言隐于荣华。”人们或许对“言隐于荣华”有所知、有所觉,但人们对于“道隐于小成”却甚少知觉,所以有了林林种种的是是非非。“故有儒墨之是非,以是其所非而非其所是,欲是其所非而非其所是。”在庄子看来,儒墨之是非其实也是“成心”所致。

       更有甚者,不少人自以为聪明,自以为精细明达,他们“劳神明为一”。然而,“劳神明为一而不知其同也”,就如猴儿不知“朝三而暮四”与“朝四而暮三”本无差别一样。而“劳神明为一”者所费心尽力者不过就是如此。

       要言之,“吾丧我”之所“丧”者,并非就是“我”本身,而是为“成心”所拘,“劳神明为一而不知其所归”,处于困窘与不安的悲苦的我、“疲役”的我、“芒”而不明的我,这样的“我”只是一个“俗我”,并不就是“真我”。





三、“吾丧我”之如何丧

       “吾丧我”,吾所丧者是为“成心”所拘,“劳神明为一而不知其所归”,处于困窘与不安的悲苦的我、“疲役”的我、“芒”而不明的我。如何才能摆脱人的“劳”、“芒”与“疲役”?庄子针对此负面情状而指出了一条正面的光明之路。丢弃“劳”、“芒”、“疲役”,才可走上光明之道,而走上光明之道才可丢弃“劳”、“芒”、“疲役”。

       针对于俗人的“终身役役”、“苶然疲役”的“芒”,以及与此相关的“成心”,庄子提出“以明”与“道枢”的解脱法门。“与物相刃相靡”、“终身役役”、“苶然疲役”的“芒”,是因为无“明”。人之所以“芒”,就是因为不明其中究竟,就是因为不明事理。王雱曰:“芒者,昧也。人之生也,受形于真宰,而岂曰无知。惟不能自悟,而愈迷愈惑,所以入于无知也。”(王雱:《南华真经新传》卷二) 韦政通曰:“‘芒’与佛教所说的‘无明’相类,是人类一切造作一切罪恶的根源。” 谓“芒”是一切罪恶的根源,言之过甚,但“芒”为昧、为“无明”,是人生困顿、劳苦的根源,则是真确无疑的。

      与“芒”相对的就是“明”,要除去“芒”,“莫若以明”。

      道隐于小成,言隐于荣华。故有儒墨之是非,以是其所非而非其所是。欲是其所非而非其所是,则莫若以明。

何为“明”?庄子并没有作具体的解释。然老子于“明”有基本的解释:一曰“自知者明”(《老子•三十三章》),二曰“见小曰明”(《老子•五十二章》),三曰“知常曰明”(《老子•十六章》)前二义是在具体层面讲的,第三义是在本体层面讲的。“知常”之常即“常道”之常,亦即事物的本末究竟。知事物的本末究竟,自然不昧,自然不“芒”,所以谓之“明”。对于庄子而言,知“道隐于小成,言隐于荣华”,知儒墨之相互“是其所非而非其所是”,知其是之所以是,非之所以非,由此而“莫若以明”。

       因为有“明”的觉察,所以知“方生方死,方死方生”,知“因是因非,因非因是”,知生死、是非,皆有其因,皆有其果,皆有其对,皆有其所。知其所以为是,所以为非,知其所对亦只是具体的、相对的“对”,如此,就可以超越这种相对的“对”。

       是以圣人不由而照之于天,亦因是也。是亦彼也,彼亦是也。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果且有彼是乎哉?果且无彼是乎哉?彼是莫得其偶,谓之道枢。枢始得其环中,以应无穷。是亦一无穷,非亦一无穷也。故曰:莫若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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