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受阴无常


您能回答下面的问题吗?

一、真空中听得到声音吗?

二、乐受容易让人生起什么?

三、如果要求「必须全体正确才能说法」会造成什么问题?

佛学论文写作方法078-第五章07

《增壹阿含经》:“寒亦是色,热亦是色,饥亦是色,渴亦是色。”[1]这是广义的色阴,寒、热、饥、渴皆是属于触尘。《杂阿含经》说:“若可碍[2]可分,是名色受阴。指所碍[3],若手、若石、若杖、若刀、若冷、若暖、若渴、若饥、若蚊、虻、诸毒虫、风、雨触,是名触阂,是故碍[4]是色受阴。”[5]其中的例示,也都是属于触尘。

在百法明门的归类上,色法包括五根、五尘,以及法处所摄色。把五尘归类为色法有一定的道理,因为若不经过这五尘,我们便无法认识四大所造色,包括自己的色身,乃至山河大地。

声尘为什么无常呢?因为声尘是一种波,透过空气、水或其他物质传送。波,就是高高低低、大大小小的。既然这样,就是剎那、剎那的转变(简称剎那无常)。即使同样的声音一直持续着,它其实仍然是在波动着,仍然是剎那无常。

色尘和四大所造色,在概念上有一些不同。四大所造色是物质或能量的本身,但是色尘却是指眼睛所能了别的青黄赤白等,所以说色尘是指色光而言。在物理学上,色光仍然是一种波,只要是波,就有高高低低、大大小小,所以说色光无常。

味尘和触尘可归为一类,因为都必须有物质接触到感官(舌根、身根)才能生起。香尘也是一样,必须有微细物质接触到鼻子内部的黏膜才能生起。如果把东西放在瓶罐中密封起来,就嗅不到味道了。因为物质本身即是剎那、剎那地变易,所以接触到感官所生起的香尘、味尘和触尘必然也是剎那、剎那地变异。

其实色尘和声尘,虽然是波,也都有微细物质。声尘必须透过物质传播,所以当然有物质(例如空气或水)接触耳根。色光里头,则有光子。光子也是一种量子,所以它同时有粒子和波的特性。物理实验已证实,以光速运行的光子是有质量的,它会因为重力等因素而改变运行的轨迹,但是当光子撞到物体(例如眼睛)而停下来,它的质量就转化为能量,找不到光子了。光子即使转化为能量,成为热能或动能,也仍然在“四大”的范围中。这样看来,色光和色法也是共通的。

一般来说,“尘”是取其障蔽之意,但从现代物理学的角度来看,五尘其实都是微细物质,用“尘”字来命名,并把它们归为色法,是非常适当的。

以下的经文,将色蕴比喻为聚沫:

譬如恒河大水暴起,随流聚沫,明目士夫谛观分别。谛观分别时,无所有、无牢、无实、无有坚固。所以者何?彼聚沫中无坚实故。如是诸所有色,若过去、若未来、若现在,若内、若外,若粗、若细,若好、若丑,若远、若近。比丘!谛观思惟分别无所有、无牢、无实、无有坚固,如病、如痈、如刺、如杀,无常、苦、空、非我。所以者何?色无坚实故。[6]

这段经文说,色蕴的无常是没有任何例外的,都像河水中的聚沫一样,无有坚实。所以,若有人企图以任何方法坚固色身使之常存,都是凡夫我见。例如有人主张:透过性行为的技巧,包括心理的观空和以气功持精不泄等方法,修成“大乐智慧法身”,是修行的“最高”成就。其实这种想法不离色阴境界,因为已经落在色身和身触尘的境界上,甚至五阴相全都具足,正是典型的我见。这和《阿含经》明显不符,所以不是佛法。

二、受蕴无常

《增壹阿含经》说:“彼云何名为痛阴?所谓苦痛、乐痛、不苦不乐痛,是谓名为痛阴。”[7](“痛阴”,别经多译之为“受阴”。)又说:“所谓痛者,痛者名觉。为觉何物?觉苦、觉乐、觉不苦不乐,故名为觉也。”[8]《杂阿含经》:“诸觉相是受受阴,何所觉?觉苦、觉乐、觉不苦不乐,是故名觉相是受受阴。”[9]所以受阴,包括苦受、乐受、不苦不乐受。

《长阿含经》说:

如来说三受:乐受、苦受、不苦不乐受。当有乐受时,无有苦受、不苦不乐受。有苦受时,无有乐受、不苦不乐受。有不苦不乐受时,无有苦受、乐受。[10]

此处所定义的三受,是心理上整体的感受,也就是说,它是意识的心所有法[11](简称心所),不管是苦还是乐,都是以意识的感受为准。例如吃美食时有乐受,但突然间手被锅子烫到了,这时候虽然舌根仍然在品尝美食,好像是苦受、乐受同时存在,但是因为被烫到的痛苦很强烈,所以意识会忽略舌识的美味,整体的感觉仍然是苦。也就是说,此处所定义的三受,是有排斥性的,不会同时存在。所以只要我们确定这分类是如实的,随即便可确定受阴为无常法。道理很简单,既有三受的差别,就表示苦受不可能恒常继续,它会转变为乐受或不苦不乐受。这就证明苦受是无常法。同样的道理,乐受、不苦不乐受也不可能恒常继续,所以都是无常法。

另有一种定义,是六识各自有各自的受心所,六个识的受心所,加起来即是受阴。如《杂阿含经》所载:“云何受受阴?谓六受身。何等为六?谓眼触生受,耳、鼻、舌、身、意触生受。是名受受阴。”[12]

六受身的法义很深奥,这些深奥的法义与取证无余涅槃没有直接的关系,所以《杂阿含经》只说这样的受也必须永灭无余才是无余涅槃,并没有详细的说明。在大乘法中,六受身属于五遍行(作意、触、受、想、思)。它们是八个识都有的心所有法,所以称为五遍行。五遍行的知见,属于百法明门,修习大乘法的人,在大乘见道之后,必须通达百法明门才能成为初地菩萨。

《成唯识论》说:“受,谓领纳顺、违、俱非境相为性,起爱为业。”[13]意识会将现在的境界与过去的境界做比对,因此意识的受,特别强烈。这是一般人所能够察觉的受。前五识都是恒缘现境,不会与过去所缘的境界作比较,但是还是有乐于领纳与否的问题。这要怎么证明呢?

本书第一章第五节第二项《识阴无常的实证》曾经谈到,人在清醒时,意识必然是存在的,但前五识则是视需要而启用或停用。前五识的启用,是由意根、意识所作,但是它的停用,则由它自己来决定。(本书所述五识的功能,是以欲界散心所为的观察报告,随着定力的增长,所见可能会有差异。)

参考答案:

一、 不能,声波要靠空气、水或其它物质传播。

二、 贪爱。

三、 只有究竟佛才能说法。

[1]《增壹阿含经》卷28(CBETA, T02, no. 125, p. 707, b13-14)

[2]《大正藏》作,今依宋、元、明三本更正之。

[3]《大正藏》作,今依宋、元、明三本更正之。

[4]《大正藏》作,今依宋、元、明三本更正之。

[5]《杂阿含经》卷2 (CBETA,T02, no. 99, p. 11, b26-29)

[6]《杂阿含经》卷10(CBETA, T02, no. 99, p. 68, c1-8)

[7]《增壹阿含经》卷28(CBETA, T02, no. 125, p. 707, b8-9)

[8]《增壹阿含经》卷28(CBETA, T02, no. 125, p. 707, b15-16)

[9]《杂阿含经》卷2 (CBETA,T02, no. 99, p. 11, c1-3)

[10]《长阿含经》卷10(CBETA, T01, no. 1, p. 61, c7-10)

[11]心所有法(简称心所),是指心所有的功能,包括触、作意、受、想、思、欲、胜解、念、定、慧等等,在百法明门中,共有五十一心所有法。

[12]《杂阿含经》卷3 (CBETA,T02, no. 99, p. 15, c22-24)

[13]《成唯识论》卷3 (CBETA,T31, no. 1585, p. 11, c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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