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花僧和经忏僧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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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1683-1895)闽台出家佛教僧侣中的“香花和尚”或“香花僧”,是和清代闽台民间丧仪、或年度例行祭祀活动关系非常密切的主要担纲者。彼等在整体僧侣人数的比例之多,和在介入庶民社会宗教祭仪的频率之繁,实际上都远超过一般的道士和正规丛林出身的少数“禅僧”(或“禅和子”)。

事实上,这两者虽都和福建省鼓山涌泉寺的「经忏」(以诵经和忏悔为主,祈求免灾降福等)活动之专业传授,有极大的重叠性,但两者的重大差别是,前者专以“香花和尚”式的“经忏活动”作为谋生工具,却忽略出家僧侣所应遵守的禁绝色欲与必须全素食的规定,而后者是严守禁绝色欲与遵守全素食的规定且以禅修和“经忏活动”兼顾的方式,过其出家后的僧侣生涯。

可是,由于与彼等(“香花和尚”或“香花僧”)在清代官方所出版的相关文献上大多未能说明其来历,且对往往彼等所呈现“非僧非俗”的庸俗相也常以贬抑居多,所以彼等不但未能在当时被清代闽台社会的上层官绅或一般的儒生文士所肯定或无异议地普遍接纳,以致于后来的佛教学者,都因此而苦于相关资料之不足和难以了解其宗教性质。

然而,如今透过精细的深入研究之后,已可了解清代当地出家佛教中的“香花和尚”或“香花僧”,就其历史源流来说,其实是源自明代(1368-1683)初期官方规定的三类正式僧侣之一的“瑜伽教僧”。因此,我们可再进一步,略述其沿革迄今的差别和变化如下:

明初太祖(1328-1398)鉴于中国的汉传佛教,受元代(1206-1368)蒙藏密教“瑜伽焰口”仪轨的影响太深,所以将全国汉地的众多僧侣,按其性质和功能而区分为三种:第一种是“禅僧”,以修禅为主,居禅寺,不与民间接触。第二种是“讲僧”,以学习各宗的经论和讲说为主,居“讲寺”,同样不与民间接触。第三种是“瑜珈教僧”, 以替国家或民间的佛教信徒在丧仪时或七月超渡法会等,进行“瑜伽焰口”的追荐、超渡、延寿、免灾或求冥福。

而此类的“瑜伽教僧”,当时是可以公开正式收费的,并且因为彼等都是应信徒需要而前往的,俗称为“应付僧”。因而若纯就其收入来说,而不论其在社会各界的观感如何和其在教界的地位高下,则彼等确实是当时最富有的僧侣,远非禅、讲这两种僧侣的微薄收入可比。不过,到明末时期,由于正规佛教僧侣的剃度制度,已被政府因财政需要而破坏,因当时任何人肯花五两银,就可以轻易买到“空名度牒”,来取得僧侣身分,所以明初原先的三种禅、讲、教僧之区分,明末时,已有互相混淆的状况。致使明末重要的佛教大师,如云栖株宏(莲池大师)等,便相继针对“教僧”所使用的“瑜伽焰口”或“水陆法会”的仪轨,进行修改,以供佛教界使用。

等到明亡被清取代以后,因初期清廷即将佛教僧人的出家,定位为下阶层民众寻求宗教的社会救助途径之一,所以不要求其有基本的文化素养才能出家、也不再区分禅、讲、教的三种不同的僧侣身分和功能;但在另一方面,则官方却严厉地盘查或清算有抗清嫌疑的南方禅僧,特别是针对南方的三峰派禅僧,迄雍正年间为止,官方的清算居然长达百余年之久。

所以南方的“香花僧”便因此开始流行于闽粤的山区边界和台湾。因此“香花僧”的出现,不论其是否源于抗清的背景,基本上是大受此佛教发展大趋势的影响。

反之,当时在长江以北,以江苏宝华山隆昌寺和苏北天宁寺为两大中心,则开始发展其不同于江南“天机焰口”(以鼓山调唱诵) 的“江北焰口”(以海潮音调唱诵),并逐渐影响到长江流域下游各省。

但,当时彼等并不被称为“香花僧”,而是称其为“应赴僧”或“经忏僧”。因南方的“香花僧”是以供奉的香花和科仪中“香花请、香花迎”等的相关词类来命名,而北方的“经忏僧”则是以其所课诵经忏的仪轨来命名,并盛行于长江下游一带的民间佛教的信仰圈。因此,清代长江下流的民间佛教信仰(“经忏法会”或“瑜伽焰口”),实际上曾主宰了八成以上的清代民间佛教信仰的内涵;而这也是当时的各僧侣,除田租和香火捐献之外,最重要的经济收入来源。

但其后,此类“经忏僧”,因逐渐过于世俗化,常会在原仪式中,任意增加新花样,例如会增一些于只是纯为提高娱乐效果,或纯为扩大仪式场面的热闹气氛,而非维持宗教神圣必要性的另类举动,只是用来搏取出钱斋主(功德主)的欢心和看其是否能据以增收酬劳等。香花派僧尼原本出家住寺院,后来才转为住家僧人,可以结婚吃荤。流传到我国的香花派,仅为潮州及客家两派。他们平时吃荤,蓄发结婚,与常人无异。办法事时则穿上袈裟僧帽,宛如和尚。法坛挂起佛像念佛经,仪式混杂了道儒及民间宗教的成分,法事仪式彷佛在演戏剧,甚至有如判官的打扮。尤其潮州的香花法事就是一出潮剧,香花僧尼又唱又哭令人鼻酸而落泪……所以,流传至今便沦落为一种无有任何宗教意义内涵的民间丧葬形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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