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中的十恶 十恶业因果对应表


佛教中的十恶是指杀戮、偷窃、嫖娼、亵渎语言、恶嘴、两舌、贪婪、愤怒和邪念。这是苦果的原因。身、口、心所做的十大恶事,十大恶事。

佛教中的十恶 十恶业因果对应表

杀生者,即以恶心断除有情的生命。谓自杀,亦教人杀,断害一切众生之物命也。具备以下四个条件就构成杀业:1、故意杀生。故意地去杀害众生,而不是误杀。2、杀他有情。你在杀其他的有情,而不是杀你自己。3、明知故犯。蚂蚁、蟑螂、老鼠等,他们也像人一样,有自我保护意识,贪生怕死。我们不顾及怜悯它们,反而有意地去伤害它们。4、制造杀生用具。有意识地做杀生工具,如杀生用的笼子、猎枪、捕鱼网、钓鱼之类的工具。又如事先挖好陷井,暗算杀害动物;或有预谋起心杀害一个人而准备谋杀的工具。

在佛教里,把动物叫作有情。有情意谓有感觉、有思惟、有感觉的动物。如人有思维、有感情、有记忆力,属于高级动物。那些有记忆、有神经、有感觉的动物,它能感觉到冷热、疼痛,如蚂蚁之类的,属于低级动物。无论是高级动物还是低级动物,都是我们不能杀生的范围。再像蔬菜之类的植物,既没有感觉,也不知疼痛。属于无情生命的范围。《荀子·非相篇》中说:‘水火有气而无生,草木有生而无知,禽兽有知而无义。人有气、有生、有知、而且有义,最为天下贵也。’所以,吃素属于不杀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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