缘法刹那生灭,没有什么永恒



无始劫以来到现在,无数众生都命归黄泉,离开了世间,一个也没留下来。在历史的长河中,出现过无数的佛菩萨、阿罗汉、大成就者,出现过无数的金轮王、银轮王、铜轮王、铁轮王的人间国王以及天界的梵天王、帝释王、自在天王等,他们要么有修有证,要么有钱有权,要么有神通神变,但是他们最终都离开了这个世界,都没有逃脱死亡,显现了无常。作为凡夫的我们更是这样,必定会死亡。

我们的身体由因缘和合而生,是缘法。只要是缘法,就会在刹那中生灭,就不是恒常的。如果因和缘尽了,因缘和合而生的身体也会毁灭。如果我们的身体不是因缘和合而生,就可以留存,并且是恒常的,但这是违反自然规律的。

就好比火和烟:火点着了,烟就会冒出来;火灭了,烟自然也会消失。所以没有火之前烟是不存在的,烟一定是从火里生出来的。火和烟是因果关系。因缘法就是有因才有果,没有因就没有果。我们的身体和生命也是一样。

无论是外器世界,还是内情众生,都离不开无常,都在刹那刹那中生灭。若这些不是由很多刹那组成的,那么无论是人、事、物,它就没有刹那的变化,就永远不会变。如果没有刹那的变化,那么起初它是什么样,最后应该还是什么样。它若是有变,就必须是在刹那当中变。若是它在刹那中没有变,它就永远不会变。一刹那是十几毫秒,即极短的瞬间。它要在这样的瞬间生灭。

若是没有刹那中的生灭,那就不会有粗大的生灭了。若是没有生,那它永远不存在;若是不灭,它就会永远存在。如果没有刹那中的生灭,就只能推出这两个结果:一个是永远不存在,一个是永远存在。永远不存在是一种断见,永远存在是一种常见,两者都是邪见!

事实上,没有永远不变的身体,没有永远不灭的生命。

都在刹那中生灭,一刹那也未曾停止过。若是不变,它就会永远存在或永远毁灭。若是变,它就必须在刹那当中变,在第一刹那变了,紧接着第二刹那就要变,而不是等到第十刹那、第一百刹那或第一千刹那的时候才变。

通过见闻觉知,我们只能领悟到这里。一般的情况下,我们只能领悟宏观上的变化,无法领悟微观上的变化。如果我们站在微观的角度看世界,任何人、事、物,都在刹那中生灭。我们的身体也在刹那中生灭,所以是必死无疑的。以上的这些分析,可以作为刹那生灭的依据。

我们通过教证(《解忧书》)和理证(三个原因)两个方面来证明了必死无疑。每一个根本都有三个原因,每一个根本后面都有一个决定。我们明白了必死无疑这个道理,就应该从内心里下决心,做决定:珍惜人身,利用人身承办自他的利益,即解脱成佛。

——摘自《成就宝鉴论》寿命无常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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