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保资讯|即日起,青海这片区域禁止非法穿越活动!


8月25日,记者从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了解到,从即日起,三江源国家公园澜沧江源园区禁止非法穿越活动,对因非法穿越等活动造成保护区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严重破坏的单位或个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厉查处。

澜沧江源园区是三江源国家公园的重要组成部分,联通三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果宗木查、昂赛两个保护分区。园区内野生动植物资源丰富,是旗舰物种雪豹、金钱豹的主要分布区。澜沧江源园区也是澜沧江的发源地,是三江源水系众多支流的发源地,境内的当曲水系水量占长江总水量的19%,扎曲水系水量占澜沧江总水量的15%。作为当曲、扎曲两大水系的源头和摇篮,澜沧江源园区在自然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科学研究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科研和生态价值。

近年来,部分户外运动探险者等擅自组织,随意进入澜沧江源园区核心保育区、生态保育修复区开展非法穿越等活动,涉嫌破坏脆弱的高原生态环境和野生动物栖息地,且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为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维护澜沧江源园区高原生物多样性,保障珍稀野生动物栖息地不受威胁,生态环境免遭破坏,促进澜沧江源园区建设健康和谐发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澜沧江源园区管委会禁止一切单位或个人随意进入三江源国家公园澜沧江源园区开展非法穿越等活动,对涉及园区非法穿越等活动严厉查处;对违反规定的单位或个人,一经查处,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对因非法穿越等活动造成保护区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严重破坏的单位或个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交由公安机关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对因非法穿越等活动造成人身伤亡等事故,责任由开展非法穿越等活动的单位或个人承担。

自然保护区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出台

近日,省林业和草原局印发《青海省自然保护区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规定,对举报违法行为经核实查证,给予不同金额的奖励。

该《办法》,适用于我省各自然保护区。本《办法》所称举报违法行为,是指公民向省内各自然保护区管理部门或其在自然保护区内设立的专门的管理机构举报、揭发涉及自然保护区内违法砍伐、非法放牧、非法狩猎、非法捕捞、私自采药、非法开垦、私自烧荒、违法开矿、违法采石、非法挖沙等违法行为。举报人可通过电话、信函、网络、来访等方式举报。举报上述行为之一,经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调查属实的,根据举报的内容和性质给予举报人3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奖励(奖励金额含税)。该《办法》的印发,引导社会广泛参与环境保护治理,完善了公众监督、举报反馈机制,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击自然保护区内的违法行为,坚定不移推进青海省国家公园示范省建设。

来源

西海都市报 青海网络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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