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皇宫里的传戒律师


唐贞观年间的某一天,在长安城的皇宫内,正要举行一个盛大的仪式。

宫内的大殿里挤满了人,可大殿里的气氛却无比庄严肃穆。人群中,有身穿黄袍的太子,有头戴王冠的众王爷。另外还有一些人,平时一般不会露面,她们身着艳丽,头顶凤冠,个个国色天香,远远看去,令人眼花缭乱。不用问,这是皇帝的众嫔妃们。

此刻,大殿里的人,正虔诚地站在那里,等待着仪式的开始。

举行的仪式,不是皇帝的登基大典,也不是皇太子的婚礼。而是一个受戒仪式。受戒者就是皇太子、众王爷和六宫嫔妃。主持受戒仪式的是当朝京师普光寺的玄琬律师。

玄琬因为守戒坚定,威服四众,所以被唐太宗李世民召来为众皇亲受戒。

玄琬律师,雍州(陕西)新丰人,俗姓杨。十五岁出家,从昙延大师受具足戒,复从洪遵学四分律,遂精通律部,持戒严谨。更就昙迁大师学一切经,且善能讲说。

一天,玄琬正在手捧经卷读诵。突然,他感到脸上有些痒,就不自觉地用手摸了一下,不幸是一只蚊子飞到他的脸上,被他给捏死了。

玄琬当即放下经书,长跪悔过。玄琬把此事报告了师父,要求给予处罚。昙延大师见他诚心忏悔,况且是无意所为,并没有处罚他。

玄琬自己总觉得心中不安。于是,他晚上没有睡觉,跪在佛像前请求宽恕。

半夜时分,玄琬突然感到大殿忽然明亮起来。他听到大殿里的大佛慈祥地对他说:“你如此爱惜生命,可谓是佛门真徒。我是弥勒佛,你的悔过我已接受。”说完,大殿立即恢复了原样。

玄琬马上就觉得心中畅快,详和无比。从此以后,玄琬持律更加严格。

玄琬未入佛门之前,就对大道有所领悟,很多戒律他能够自然遵守。

一次,玄琬随家人拜访一位亲戚,亲戚为招待玄琬而杀了一头猪。可当他们把炖好的猪肉端上桌时,玄琬觉得腥气扑鼻,五脏六腑如翻江倒海一般难受。

玄琬正襟而坐,严肃地对亲戚说:“众生是平等的,不仅不能杀人,而且也不能杀一切有生命的东西。否则,将来就难免下地狱。你们要为来世的福德着想。”

亲戚把猪肉端下去,换上素食。玄琬面对西方,合掌忏悔后,才吃饭。

玄琬到进学的年龄时,投奔昙延大师出家。昙延是当时的名僧,受到隋文帝的敬重。隋文帝在京都建了一个寺院,请昙延做住持。

玄琬投师后,专学律藏。他先从昙延学十诵律。在学此律时,玄琬边学边以此律检查自己的言行,当言行不合律法时,他一定要忏悔过错,请求师父给予处罚。

受具足戒后,玄琬又跟随洪遵律师学四分律。他悉心修持,成绩卓著,受到众人的称赞。

玄琬离开洪遵,向昙迁学法。摄论、地论、中百、法华、楞伽等,他都了然于心中。对这些经论,他注重它们和律藏之间的联系,以求得能够使持律者的言行完全有据可依。

玄琬奉诏为皇后、太子、诸王等授菩萨戒。当时,朝廷专门为玄琬建普光寺。玄琬广设道场,行各种忏悔之法。

每年春天,在受戒仪式之前,玄琬带领众僧念八十八佛之名号和神咒千遍,让违禁之人悔悟过去,信持清净。这种形式后来流传了很久。

玄琬律师的德望以律藏威仪而著名。他的教谕成为出家和在家弟子的行为规范。王公大臣到下属小吏,从玄琬受戒的达三千多人,受玄琬影响而受戒者有二十多万人。

当时有一个巫士说:“每当玄琬律师授戒说法时,异类鬼神从四面八方来聚于此,聆听法师的圣言。如果不是律师功德无量,怎么会如此呢?”

玄琬概括经律要则

玄琬诚心劝戒,无所不至。他写信给皇太子:“自从您立正统以来,洪福齐天。您得到皇天的保佑,适应时流,所做所为非常适宜。我一直得病受苦,蒙您降低身份来问候我,我感动得不知所以。遗憾的是,我却不能为您效力。”

玄琬说:我概括了一下经律的要则,太子您可依据而实行的共有四条。

第一、行善

您要大行慈善,爱一切大众,其目的是为了培养您博爱兼济的胸怀。

第二、戒杀。

佛经中有关仁爱的教诲,就是要禁止杀生、虐生。我听说东宫日常用膳,每天都有烹宰之事。假如真是这样,遗害不浅。殿下您要以身作则,崇仰慈恕之道,并规范群臣。从今以后,请太子您少杀生,这样就可以保生命之长久,仁爱抚育之道就会隆盛。

第三、顺气。

春日之时,万物滋生。太子您应该抚育众生,以合天道。如果有杀生之事,就不顺气。殿下您住处少阳(东宫称少阳),春月,行仁慈以合天道,养正气以普施恩惠,才能养育天年。

第四、奉戒。

每年三月和每月六斋日,洁净人的六根,以此而获得五福。

我真诚地希望您能依此而行,持斋守戒。现在您能享此重位,全靠往世业因。只要您能继续积德积善,才能成全其美。

我无能无德,却蒙您厚爱。我只是把自己的一些见闻献给您,劳您亲览。您若用以自检,定能永保宏福。

皇太子马上回信作答:“承蒙恩师教我四条妙法。我仔细反复地看了几遍,已深深铭记于心。法师您早离尘世之累,悠然游荡于人世之外。您的至理名言,高深无比。您本来就高步凌云,深远如海,所以能那样胸怀博大仁兹,广施爱心,开导迷悟。您所说的道理充实翔尽,涵括古今,网罗内外,我拥护您的高论,决定行慈善之业,减少杀生之罪,顺应天道自然,恭敬持守戒律。这是用博爱之心成就大慈之行。我严谨地将您的教诲牢记于心,作为我行事的原则。借重难得之业因,求得皇天的保佑。”

贞观十年,玄琬得病。腊七日,卒于延兴寺。

律师临去时对门人说:“我的一生只求有益于众生,死后骸骨依古制而焚。”

律师去后,天子下诏:“玄琬律师,戒行贞正而坚定,学业清远而通达。在他正借重于宣法,造福众生之时,不幸辞世,深表哀念。”太宗、太子和后宫嫔妃,以及众大臣,纷纷帮办大师的后事。

下葬那天,素幢、白盖交相辉映,香花自天而降。随着送葬的,有几万人。四十里中,一片素白。人们都哭叫着:“我的恩师离去了,戒持大业谁来保护呢?”

玄琬的五百多弟子,遵玄琬的遗嘱,将其尸体焚化。当时,云高风静,草木幽香。点火烧身,一会儿就灰飞烟灭,弥漫于天地之间。后人为表纪念,在焚烧之处,建了佛塔群。

——故事出自《高僧传》

以上图片:唐代绘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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