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合山市市民非法电鱼,被罚购买鱼苗放生
8月26日,合山市人民法院联合市人民检察院在红水河畔开展“守护母亲河”打击非法捕捞暨增殖放流活动,呼吁社会共同关注、保护水生生物资源,传递绿色环保和生态修复理念。
4月9日晚,黄某峰伙同黄某雄在红水河非法电鱼,造成成鱼潜在总损失量约71公斤,以及幼鱼损失量合计62579尾。
7月30日,合山市法院以黄某峰、黄某雄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分别依法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10个月,缓刑考验期间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同时责令放流成鱼71公斤和幼鱼62579尾,或赔偿渔业资源损失修复费用40017.35元。
增殖放流活动结束后,现场人员在横幅上签名,表示将身体力行传递绿色发展理念,尽自己最大力量守护绿水青山。
法官还向过往的群众和学生发放法治宣传资料,积极宣传平安合山建设取得的成果,进一步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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