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决定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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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杀之一二三
换位思考,珍惜彼此
佛经中的
戒杀定义
佛陀在佛经中说到:如果在房间内发现有蚂蚁、蚊子、蟑螂、青蛙、螃蟹之类的小生命,纵使它们没有太大的罪过,其存在也会让人感觉不舒服,或者因为老鼠会吃掉衣服、食物等东西,或者在睡眠的时候,一些小生命从天花板上掉下来,将自己从美梦中吵醒,在这种日常生活被打扰的情况下,即使感觉不方便,也尽力忍受而不杀害这些众生,就是一种戒杀。
但一般人的行为却并非如此。一旦某种生命的存在对自己稍有不利的影响,就会千方百计地去消灭它,只是碍于法律、舆论的制约,才不敢去杀害同类,否则也不会手下留情的。
佛陀又说:如果在青稞、大麦、小麦等粮食中发现有小虫,便考虑到“如果将这些粮食送到磨坊去推成面粉,就会碾死这些小虫;而将这些明知不能食用的粮食销售出去,不但不能转嫁罪过,反而会有偷盗的过失”,为了避免这些情况,于是自己不食用,也不卖给别人,则也是一种戒杀。
当牛、马、骆驼等牲口因为驮运货物过久、过重,而引起背部溃烂生疮,疮口里面繁殖了很多小虫的时候,就不再让这些牲口去驮东西,而且还用柔软的鸟翅羽毛,将这些微小柔弱的生命从疮口中取出,并放到安全的地方;或者在发现肉食中孳生小虫的时候,就不食用、不销售,也不用来喂养猪狗等家畜,并想尽一切办法保护小生命安全;如果发现被褥下面存在啃食、损坏垫褥等东西的小生命,也不去伤害;或者在走路的时候,虽然知道无意间踩死蚂蚁等小生灵不是罪业,但也小心翼翼,尽可能地不伤害它们。以上这些善待生命的行为,都是戒杀。
上等的戒杀,就是在内脏器官中寄生了虫类,如果不杀死它们,自己不但会疼痛,还会有生命危险,如果杀死它们,就可以结束痛苦,获得健康,在面对这种重大抉择时,也宁可牺牲自己的性命,而不伤害其他生命的行为。
佛陀又说:什么是戒杀呢?如果在仅剩的食物中发现了虫子,若将这些虫子放到其他地方,它们就只有死路一条,如果不吃这些食物,自己又会饿死,于此紧要关头,宁可自己饿死,也绝不伤害众生,就是戒杀。
以上内容,就是佛陀在经书中所宣讲的戒杀概念。这些要求不是佛陀对大乘菩萨特有的要求,而是对大、小乘佛弟子的共同要求。
我们以前总以为,自己不去饭店中点杀鸡鸭鱼兔,也不亲自去宰杀猪马牛羊等,就算是戒杀。这虽然是戒杀的一部分,但戒杀还有很多细微的要求。在了知这些要求之后,我们也应该尽力去做到。
以上简单地介绍了三种不同层次的戒杀,以及佛陀所宣说的戒杀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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