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下贪了朋友十几万,多年后发生一件事,让他悔不当初
今天的故事,来自一位姓王的师兄分享的。
那是一个晚上11点多,一名司机在驾驶公司的轿车回家途中,被一辆电动车追尾,电动车上的人被撞成了重伤。
轿车是一家公司的,司机见发生车祸,第一反应是叫救护车、报警,接着打电话向公司老板汇报。
随后,交警来了,做了各项勘察记录。
救护车也来了,将伤者送去医院。
但公司的老板却始终没露面,也没派人来处理。
老板在电话里对司机说:“车虽然是公司的,但这个时间既不是上班途中、也不是下班途中,而是你自己开着公司的车办私事,这车祸公司不承担责任,你自己搞掂吧。”
司机叫苦不迭,他对交警说:“我只是个下岗工人,刚被公司聘请当司机,一家老小就指望我一人养家糊口,这医疗费我哪掏得起!”
交警于是便查这辆车的车主,发现这车登记在一位姓李的人名下,而这姓李的人,就是王师兄的老公。
王师兄的老公半夜接到交警电话,顿时惊得目瞪口呆。
这公司老板是他的朋友,那朋友曾借用他的身份证去购买并办理过汽车牌照的,更加糟糕的是,这辆车的全险投保刚刚到期,正好卡在还没续保的空档,也就是说,是没得赔偿的。
伤者家属找不到人负责治疗及理赔费用,便将车主王师兄的老公告上了法庭,声称伤者伤势严重,面临瘫痪,要求王师兄老公不仅要承担医疗费、误工费、诉讼费等费用,还索赔一百万作为伤者今后的生活费。
真是祸从天降,王师兄一家平白无故地摊上大事了。
第一场官司焦点主要围绕事故责任主体方面。
在法庭上,无论怎么申辩,这辆车确实登记在王师兄老公名下,既然没人承担责任,那就只能由车主负责赔偿。所以法院把王师兄家的房产、银行账号都冻结了。
官司打下来,最后判决王师兄家赔付伤者一百万。
王师兄老公不服一百万的判决,提出上诉。后经过调查,发现伤者提供的伤残证明有假,再根据交警提供的材料,电动车司机属酒驾追尾,车祸责任各半。
最后,法院判定王师兄一共赔付伤者38万元。
王师兄卖掉了一间店面,还向亲友借了钱,才把这场官司了结。
事后,王师兄打电话给老公那当老板的朋友,希望商量一下赔款的事。
谁知那老板说:“有啥好商量的?你们找司机要钱去!”
“司机一下岗工人,哪有这么多钱?”
“没钱就找我要?司机是你家介绍来的,给公司造成了损失没找你们算账,你们还倒找我?”
老板说完就挂断了电话。再打过去,电话关机了,后来就再也打不通了。
王师兄越想越觉得冤枉,38万啊,夫妻俩起早贪黑的,赚钱多不容易。老板是搞房地产的,近几年赚大发了,38万元根本不算个事。
说来也是奇怪,这位老板平时不像这么不地道的人,怎么在这事上不仅赖账,还赖得这么理直气壮的?
有天晚上,王师兄和老公讨论老板赖账一事。
她老公沉默了一会儿,叹息说:“你们信佛的不是常说因果报应吗?可能是我的报应来了。”
她老公接着说:“十多年前我不是跟他合伙开公司吗?那时我管财务,暗地里捞了十几万,现如今连本带利都还给他了……”
王师兄一听此言,惊出一身冷汗:“老板知道这事啦?”
“不知道。但这次车祸,他死活不肯出钱,也许冥冥之中我就该还他这笔钱的吧。”
王师兄一听就明白怎么回事了,她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还好现在还他了,否则利滚利的后果更严重。还了就心安理得了!”
从此王师兄也不再纠结此事了。
感言:
遇到的每一件事,都是有因在前,有果在后,不管所遇到的事看起来多么不公平,多么冤枉,都事出有因,这因,或许是你今生种下,或者是前世种下,但所发生的一切,都是该发生的,都你你的所作所为所思,加诸外界的,返回到自己身上了而已。
有时候返回来的方式,很直接的,比如,故事中,王师兄的老公欠了老板的债,所以他只能还债,而更多的,是间接回来,比如,你让家里的老人受气,而自己在公司受领导的气,都离不开因果循环。
福祸无门,惟人自召,如果真明白这个道理,并用这个观念去对待每一件发生的事情,就不会心里失衡,向外求说法,不停地讨说法,不停争斗,那无法了结,反而重新造下更多的恶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