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师教言:不要再打着密宗的借口吃肉了!无法想象的惨烈果报!
不要再打着密宗的借口吃肉了!
受其影响,多有众人,甚至包括一些尽管习密多年但仍不解藏密真义的三宝弟子,也想当然地认为修习密法完全不用戒荤茹素。
流风所及,某些对佛陀教典及大德论藏闻所未闻,或仅仅触其皮毛而未能探得堂奥的上师,兼以不重视因果且私怀个人目的,竟也公开对其弟子“开示”说:“食肉无甚过失,藏传佛教徒完全可以方便享用荤食,无需忌口。”另有些名相上的所谓高僧大德,在开法会时也以血肉供养与会者……
既然师父都已如此开许,身为凡夫的众多贪心未除的弟子当然就更是欣欣然恪遵师命了。于是,在你知我知、彼此心照不宣的默契配合下,个体口腹之欲的满足被赋予了合法的外衣,以至于一些原本已茹素多年的汉地出家众及居士,也在其“上师”“慈悲方便”之诱导下,重开杀戒,“戒素茹荤”起来。
究实而论,如果吃肉无有丝毫过患的话,慈悲心无可等伦的佛陀一定会在经典及教言中广泛号召佛教徒放开肚皮、尽情享用众生血肉;如果密宗提倡肉食的话,这种“食肉无过论”也应广泛见于密续及各大密宗祖师的论典。但考诸佛经及续部典籍,却很难找到符合上述条件的文字。
故而我们说,不负责任地随意赞同、随喜、提倡、开许自他食肉,都是与佛教教义背道而驰的行为;如果再打出密宗这块招牌,并以密法的名义大肆毁坏信众的善根与善行,此种作为就更为正信佛弟子所不齿。
其实在《大悲观音出轮回根续》中早就阐明了密宗以及一切大乘法门对这一问题的原则立场,此续中云:
若食肉,则生瞋心,且种下恶因;若饮血,则致愚痴,且种下恶缘。啖一口肉之过失,大于饮酒之过;如若自己亲自杀生,且饮一口血,则其过患大于百年食别众所杀众生肉之过失。
此说为何?因缘所生故。所谓鲜血如亲眼目睹,三界众生亦生恐怖;如见人舐血,一切三有众生尽皆昏厥。饮血食肉,实乃造孽之唯一主因。
若从细微处衡量,一人如若只饮酒而未造作其他恶业,其人命终后即转生饿鬼道;若非但饮酒且造作其他恶业,命终后则堕于烧热地狱中。食非自己亲手所杀众生之肉者,命终后将于一劫中沉陷地狱;若食亲手所杀众生之肉,或食唆使别众所杀之众生肉,命终后即于十万劫中转生地狱。
若饮别众所杀众生之血,以缘起显现之力,仅饮对境一口血,亦将于一劫中转生不闻三宝名称之地;若一生饮血不辍,必将于无数劫中长陷轮回;若饮自己死亡之众生血浆,其人来生将转生旁生道七遭;若饮自己所杀众生之血,其人命终后必堕铁水燃烧之地。
非唯饮自己所杀众生之血,亦食自己所杀、与己身躯无别之众生骨肉,此人命终后即于一劫中沉陷铁水沸腾之地。若生吞生饮众生血肉,其人七世后必堕铁水灌口之地;如烹调后熟食,则于十世后转生铁水灌口之地。如是啖食众生血肉,实可毁坏三界所有众生。
若血肉屡次转手,则转手愈勤,食肉者之过失愈少。如若其间已倒手一百次,则最后之食者将于一百世后身堕恶趣;如若仅过手十次,则最后之食者即于十世后堕入地狱。余者以此理推知。
食被杀众生之肉,其过失大于食自己死亡之众生肉。亲手杀害一众生,其过失大于别众杀害一百众生。唆使他人杀害一众生,其过失大于自己亲手杀死十众生。
啖饮血肉可令三毒增上,依凭此类食物可引生五种烦恼。
不过,若环顾我们的生存实际,大家一定会无奈地发现,每逢佳节庆典时,都有大量的众生成为了某些人快乐、幸福的殉葬品,这些人总要把自己的所谓利益建立在别众的受苦受难甚至是牺牲上。
不管是婚宴,还是丧葬,抑或朋友聚会、知己相逢,餐桌上总要横陈大量的动物尸体。这到底是人类的喜筵,还是动物们的葬礼?
坦率地说,饭桌上一切被杀的亡灵,总有一天会向那些举起屠刀、筷子的刽子手、食客,发出索命的呐喊;杀生的罪业,将毫厘不爽地落在每一个参与者的头上!
短暂的酒足饭饱、瞬间的假相愉悦过后,不虚的因果会让这些曾经的饕餮之徒们,哭着、喊着面对各自的因缘果报!
------敬摘录《藏密素食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