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惊!22岁辅警伙敲诈多名女子并实施不良行为...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检察院近日发布的起诉书显示,1998年出生的男子谭某某是江西赣州市公安局下属某大队辅警。检察机关指控称,2020年3月,谭某某和杨某某等3人经商议后决定利用卖淫女害怕被公安机关处理的心理,由一人充当嫖客将卖淫女约到宾馆房间内发生性交易,另外三人冒充人民警察以抓嫖的方式向卖淫女勒索钱财,为作案,谭某某提供了制式警服、配备单警装备等警用物品。

2020年4月5日晚,谭某某等4人按照计划至赣州市章贡区。由刘某某充当嫖客在赣州市章贡区某酒店房间与卖淫女刘某某发生性交易,在交易的过程中谭某某身穿便装,杨某、杨某某二人身着制式警服、配备单警装备等警用物品,冒充警察至房间查处性交易。

在四人配合下,卖淫女刘某某承认卖淫,由谭某某独自留在房间和刘某某谈如何处理卖淫一事,并暗示刘某某可以“私了”,刘某某因为害怕被处理便通过微信扫码向杨某某支付人民币8000元。当刘某某正准备离开房间时,因谭某某性起,强行将刘某某推倒在床,并强行脱去刘某某的衣服,刘某某因害怕反抗会导致谭某某因卖淫一事对其进行处罚,被迫与谭某某发生了性关系。当晚至次日凌晨,谭某某等人又用同样的手法敲诈了另外两名卖淫女共计17000元。

起诉书显示,2020年4月10日,民警在赣州市章贡区章贡公安分局某大队某卡点内将谭某某抓获。其他3名嫌疑人也先后落网。章贡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谭某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应当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谭某某违背妇女意志,使用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行为,应当以强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起诉书显示,检察院已对谭某某等人依法提起公诉。

来源:北青-北京头条;图片网络配图,如有侵权请联系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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