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一法师总结50年的做人心得!你能做到几条?


   

余五十年来改过迁善之事,其事甚多,不可胜举。

今且举十条为常人所不甚注意者,先与诸君言之。


(1)虚心

常人不解善恶,不畏因果,决不承认自己有过,更何论改?但古圣贤则不然。

今举数例:孔子曰:“五十以学易,可以无大过矣。”
又曰:“闻义不能徙,不善不能改,是吾忧也。”蘧伯玉为当时之贤人,彼使人于孔子。

孔子与之坐而问焉,曰:“夫子何为?”

对曰:“夫子欲寡其过而未能也。”圣贤尚如此虚心,我等可以贡高自满乎!

(2)慎独

吾等凡有所作所为,起念动心,佛菩萨乃至诸鬼神等,无不尽知尽见。

若时时作如是想,自不敢胡作非为。

曾子曰:“十目所视,十手所指,其严乎!”

又引诗云:“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此数语为余所常常忆念不忘者也。


(3)宽厚

造物所忌,曰刻曰巧。圣贤处事,惟宽惟厚。古训甚多,今不详录。

(4)吃亏

古人云:“我不识何等为君子,但看每事肯吃亏的便是。我不识何等为吃亏小人,但看每事好便宜的便是。”

古时有贤人某临终,子孙请遗训,贤人曰:“无他言,尔等只要学吃亏。”

(5)寡言

此事最为紧要。孔子云:“驷不及舌”,可畏哉!古训甚多,今不详录。


(6)不说人过

古人云:“时时检点自己且不暇,岂有功夫检点他人。”

孔子亦云:“躬自厚而薄责于人。”以上数语,余常不敢忘。

(7)不文己过

子夏曰:“小人之过也必文。”我众须知文过乃是最可耻之事。

(注:不狡辩弯曲己过。不掩饰自己的过错。文,掩饰。)

(8)不覆己过

我等倘有得罪他人之处,即须发大惭愧,生大恐惧。发露陈谢,忏悔前愆。万不可顾惜体面,隐忍不言,自诳自欺。

(9)闻谤不辩

古人云:“何以息谤?曰:无辩。”又云:“吃得小亏,则不至于吃大亏。”

余三十年来屡次经验,深信此数语真实不虚。

(10)不瞋

瞋习最不易除。古贤云:“二十年治一怒字,尚未消磨得尽。”但我等亦不可不尽力对治也。

《华严经》云:“一念瞋心,能开百万障门。”可不畏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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