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一大师法汇-常随佛学》:想解开心中那些不可不知的学佛疑问,看完就明白了。(上篇)


欲挽救今日之世道人心,人皆知推崇佛法。但对于佛法而起之疑问,亦复不少。故学习佛法者,必先解释此种疑问,然后乃能著手学习。以下所举十疑及解释,大半采取近人之说而叙述之,非是讲者之创论。所疑固不限此,今且举此十端耳。


、佛法非迷信


近来知识分子,多批评佛法谓之迷信。

我辈详观各地寺庙,确有特别之习惯及通俗之仪式,又将神仙鬼怪等混入佛法之内,谓是佛法正宗。既有如此奇异之现象,也难怪他人谓佛法是迷信。 


佛法本来面目则不如此,决无崇拜神仙鬼怪等事。其仪式庄严,规矩整齐,实超出他种宗教之上。又佛法能破除世间一切迷信而与以正信,岂有佛法即是迷信之理。 


故知他人谓佛法为迷信者,实由误会。倘能详察,自不至有此批评。


二、佛法非宗教


或有人疑佛法为一种宗教,此说不然。佛法与宗教不同,近人著作中常言之,兹不详述。应知佛法实不在宗教范围之内也。  


三、佛法非哲学


或有人疑佛法为一种哲学,此说不然。  


哲学之要求,在求真理,以其理智所推测而得之某种条件即谓为真理。其结果,有一元、二元、唯心种种之说。甲以为理在此,乙以为理在彼,纷纭扰攘,相诽相谤。但彼等无论如何尽力推测,总不出于错觉一途。譬如盲人摸象,其生平未曾见象之形状,因其所摸得象之一部分,即谓是为象之全体。故或摸其尾便谓象如绳,或摸其背便谓象如床,或摸其胸便谓象如地。虽因所摸处不同而感觉互异,总而言之,皆是迷惑颠倒之见而已。  


若佛法则不然,譬如明眼人能亲见全象,十分清楚,与前所谓盲人摸象者迥然不同。因佛法须亲证真如”,了无所疑,决不同哲学家之虚妄测度也。 


何谓“真如”之意义?真真实实,平等一如,无妄情,无偏执,离于意想分别,即是哲学家所欲了知之宇宙万有之真相及本体也。夫哲学家欲发明宇宙万有之真相及本体,其志诚为可嘉。第太无方法,致枉费心力而终不能达到耳。 


以上所说之佛法非宗教及哲学,仅略举其大概。若欲详知者,有南京支那内学院出版之《佛法非宗教非哲学》一卷,可自详研,即能洞明其奥义也。 

四、佛法非违背于科学


常人以为佛法重玄想,科学重实验,遂谓佛法违背于科学。此说不然。近代科学家持实验主义者,有两种意义。 


是根据眼前之经验,彼如何即还彼如何,毫不加以玄想。


是防经验不足恃,即用人力改进,以补通常经验之不足。 


佛家之态度亦尔,彼之“”、“”、“”三无漏学,皆是改进通常之经验。但科学之改进经验重在客观之物件,佛法之改进经验重在主观之心识。如人患目病,不良于视,科学只知多方移置其物以求一辨,佛法则努力医治其眼以求复明。两者虽同为实验,但在治标治本有不同耳。 


关于佛法与科学之比较,若欲详知者,乞阅上海开明书店代售之《佛法与科学之比较研究》。著者王小徐,曾留学英国,在理工专科上迭有发现,为世界学者所推重。近以其研究理工之方法,创立新理论解释佛学,因著此书也。  


五、佛法非厌世常人见学佛法者多居住山林之中,与世人罕有往来,遂疑佛法为消极的、厌世的。此说不然。 


学佛法者,固不应迷恋尘世以贪求荣华富贵,但亦决非是冷淡之厌世者。因学佛法之人皆须发“大菩提心”,以一般人之苦乐为苦乐,抱热心救世之弘愿,不唯非消极,乃是积极中之积极者。虽居住山林中,亦非贪享山林之清福,乃是勤修“戒”、“定”、“慧”三学预备将来出山救世之资具耳。与世俗青年学子在学校读书为将来任事之准备者,甚相似。  


由是可知谓佛法为消极厌世者,实属误会。 


同戊寅(一九三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在福建安海金墩宗祠演

出处:《弘一大师法汇》第一章

章节所在页数:3页下数15行至5页上数18行

弘一大师遗著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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