诵《法华经》三十年,却转身为妓???
有一个公案,出自《龙舒净土文》:讲的是宋朝时有一官妓,口中常出莲花香。有位僧人就说,这位官妓前世是个比丘尼,诵了三十年《法华经》,一念之差,转生为妓。此书作者龙舒居士就感慨到:如果这个比丘尼知道西方法门,可能就是上品上生了,因为不知道西方法门,所以堕落成妓女,多可怜啊!
这个公案,尤其是修念佛法门的人发挥为最,常常以此破斥除了念佛以外的其他的法门。而修《法华经》的人,也有人因为这个公案成为了心里障碍。
在虚云老和尚一九五五年的方便开示中有提到这个公案。虚云老和尚认为:1、此在人不在法:诵《法华经》转世为妓,不能怪《法华经》。
2、菩萨应以何身得度,即现何身而为说法。
虚云老和尚已经解答的非常圆满了。首先,假如真的是转生成了妓女,那么能怪《法华经》耽误了她吗?不能。
我们反问一下,念佛的人死后没往生却堕落鬼道,难不成还怪阿弥陀佛吗?肯定不能啊。
其次,你说如果这个比丘尼前世知道西方法门,就可能上品上生了。这样说本身就有偏见。因为念佛几十年没往生的也很多。而诵《法华经》成就、往生的也有很多。你不能说他修《法华经》没成就,修念佛就能成就。
同理,如果一个人念了一辈子佛,最后没往生,堕落鬼道,或转生成凡夫。我们能不能说“哎呀,你要是换成念一辈子《法华经》就不至于堕落成这样了”。能这样说吗?当然不能。
因为这个重点是看你怎么修,而不是说看你修的什么法。所以,这本身就是一种偏执。典型的赞己毁他的行为。
再者,《法华经》中说 “若善男子、善女人,于法华经,乃至一句,受持、读诵、解说、书写,种种供养经卷——华、香、璎珞、末香、涂香、烧香、缯盖、幢幡、衣服、伎乐,合掌恭敬;是人,一切世间所应瞻奉,应以如来供养而供养之。当知此人是大菩萨,成就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哀愍众生,愿生此间,广演分别妙法华经。何况尽能受持、种种供养者?”
“若但书写,是人命终,当生忉利天上,是时八万四千天女作众伎乐而来迎之……”
佛说,读诵受持弘扬《法华经》的人,是大菩萨再来。即使只是抄写这部经,死后都能升忉利天。
此比丘尼诵了《法华经》三十年,可见其并非一般凡夫,你怎么知道她不是佛菩萨再来?
观世音菩萨三十二应身,化成童男、童女,屠夫、妓女、妇人……什么身份适合度众生,菩萨就化什么身。你不能说菩萨化现成妓女,就说菩萨堕落吧?
所以说,信哪个法门,修哪个法门,是自己的事情。但不能去分别,不能偏执,不能说自己修的法才是最高最厉害的法,修其他法的统统都不行,这种自赞毁他的行为——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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