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财源不顺是何因?



生意不顺是何因

 

《大乘大集地藏十轮经》

梦参老和尚 讲解

 
【 复次善男子。若菩萨摩诃萨能尽形寿离不与取。即是施与一切众生无惊无怖。无有热恼。亦无扰动。于自所得如法财利喜足而住。终不希求非法财利。由此善根速得成熟。所有前际轮转五趣没生死河。因不与取。造身语意诸恶业障。诸烦恼障。诸有情障。一切法障。诸财宝障。自作教他。见闻随喜。由此远离不与取轮。皆悉辗坏。摧灭无余。不受果报。于现身中。诸人天等皆共亲爱。无所猜虑。身心安乐。财宝具足。将命终时。身心不为忧苦逼切。】
 
  这是十善业道的第二个,不偷盗。“不与取”就是没有给你你却拿了,这就是盗。你要是能够从闻法了之后“尽形寿”不偷盗——“形”就是你这个身体,寿命是无形的,形体是有形的,就是到了你命尽的时候、一直到死亡,从不犯这个“不与取”戒,也就是不犯偷盗。我们受五戒的时候,只要不偷盗就是了,不犯这个戒,就是清净的。所得的功德,就是不被人家偷盗,乃至于在这个戒上,你不犯错误。
 
偷盗,是不偷一切人的物质,不偷有主物。这个物品,有主的,就犯盗戒。无主的物,很难说。要是山林,我们认为是无主的,其实那是有主的,那是国家的。这个国界里头的,就是这个国家的,都算有主之物。
 
在马路上走,人家掉的东西——我不是偷的,是他掉的,我是看见东西,或者钱、或者什么,你捡起来了,这个在我们受戒时,五戒,或者别的都不算犯盗戒,但是在比丘、比丘尼戒,不行,因为不持金银财宝、不持钱,拿了也是犯戒的。菩萨就不行——这个世界没有无主的,说那个众生掉的,我捡到的,菩萨也犯“不与取”戒。
 
  同时菩萨必须得观想,自己不偷盗,也愿意一切众生不偷盗;我不杀生,就把这个不杀的禁戒持到了,我把他作布施了,布施给众生。这个我们绝对想不到。不偷盗,我不但不偷,还要布施给众生,布施什么呢?布施使他不要害怕,不要恐怖,不要热恼。我们要是偷了他的东西,或者拿了,他丢失了,他一定会热恼;或者这个东西跟他生命有关系的,他就生起恐怖感。
 
好比说,偷别人的公文,或者偷人家的地契,偷人家的报账单,在你是无所谓,在他可就损失大了,不但心不安,身也不安——他丢了之后,就到处找。偷有几种,打劫别人的东西,这叫抢;也包括盗,偷盗,这叫盗,强盗;或者巧设种种的方法去骗,诈骗也属于盗戒。
 
如果讲盗,那就很多,或者用语言,很巧妙的方式——“不是我偷你的,是你给我的”,但是你这算盗,因为那是欺骗、诈骗;或者借了不还,也算盗,那个盗更重。讲盗戒的时候,戒相非常地详细,微细得多,但是在这个经义上没有讲。
 
佛讲的是菩萨摩诃萨“尽形寿”不能去偷盗,人家没有给的,不能拿。反过来,我不偷盗的,还要布施给众生,布施什么?使他没有惊恐、没有热恼,也不受扰动。于你自己所得的如法财利,合法的——像我们打工赚的,或者不管怎样的,我们应得的得到了,应当欢喜满足而住,不要贪求而住。不住的意思就是还去追求。
 
另外,凡是非法的财利,不该我得的,不去谋求它,也不去希求它。不但身不去做,心也不去想,口里更不要说了。有些财物是从口里骗来的,这个情况是有的。因为这样子不偷盗,善根很快就成熟了——因为不偷盗的缘故,无有偷心。
 
那么过去所造的业,“前际后际”,“中际”就是现在的,过去的、前际的你偷盗的罪恶,应该到五趣——五趣就是地狱、饿鬼、畜生、人、天、阿修罗。因为偷盗的关系在这生死轮转,生死就像长河似的,永远沉没在这个里头,出不去——“没生死河”,淹没在生死河里头。
 
因为“不与取”,造的身业、语业、意业“诸恶业障、诸烦恼障、诸有情障、一切法障、诸财宝障,自作教他,见闻随喜”,这些是你过去所造的业,这个业就是因为偷盗而造的“身、语、意诸恶业障”,就是我抢的,用身体去抢劫;或者用口去骗取;或用意念去打主意。身、语、意所造的恶业,都属于偷盗的。凡是属于这个条文都是偷盗的,因为这样子,你自己的烦恼,惹起别人的烦恼,就障住你修道的道业。
 
如果我们做生意不顺利,或者财源不顺利,资生的工具不充足,你不怨天、不尤人,就怨你自己过去造了这些业,所以你有些障碍,对一切法你都不能入,障住了。财宝,你也没有具足。因此就产生了这种障碍,不但自己偷,或者教人家偷,“自作”就自己去做,“教他”就是教他去偷,教他去做;乃至于看别人偷盗了,你高兴欢喜、“见闻随喜”——这个随喜不是善业,而是随喜恶业。
 
如果你现在远离这些罪障了,“(远离)不与取”了,不偷盗了,距离他很远了,远离就是不再造作的意思。“皆悉辗坏”,由现在这个轮,现在什么轮呢?就是“远离不与取”这个轮。过去在迷糊当中、在业障之下所做的事情,现在要从此发愿,不偷盗,也确实不偷了,就是我们现在不造,就把过去的业也都消失了——“摧灭无余,不受果报。”这就是要忏悔,忏悔完了,以后不再做了。
 
“于现身中,诸人天等皆共亲爱,无所猜虑。”别人对你不顾虑,丢了东西也不会想到是你拿的,就是这样的意思。不猜虑,他掉东西绝对怀疑不到你的身上,不会怀疑是你偷了。不然,我们这屋里有几个人,某某人东西丢了,这个怀疑了——这个屋就这几个人,不是张三就是李四,但是由于你没有这个业,他不会怀疑到你身上,就是这样。
 
还有盗鬼神物。鬼,我们还能偷得了他的东西?神,我们也偷不了。不是的,凡是那个庙,土地庙任何东西、钱财,你不要拿,那是犯鬼神的。凡是庙上的东西,师父给你,你可以拿,那是他的私人物。但是他要拿三宝物送礼,拿十方常住物送礼,他犯,你不犯。
 
你上佛堂,师父给你的,你不犯,他也不犯的。他说都是他的。他不是十方常住——为什么他要住精舍,不住大庙?这是有原因的,他就怕犯罪。到了庙里头,你随便一举一动,都得照顾,这是三宝的,错吃一口都不可以。
 
因为这样子,人家不猜虑你,“身心安乐”。你不偷盗,不会受穷的,你感这个果,“财宝具足”。到了你临命终的时候,“身心不为忧苦逼切”,感觉很轻松、很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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