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家师法名中的“上下”隐藏何种深义?



人们在请问出家人的名讳时,往往会用到“上下”二字,例如:“请问师父上下?”你知道其中隐藏何种深义吗?“上下”二字使用时有什么讲究呢?

尊称“上下”不是佛教专有的,而是中国过去的习俗,这在《礼记》里面讲得很清楚。不同于现在,过去非常重视名分,例如晚辈绝对不能称长辈的名,那是大不敬,甚至同辈之间一般也不会直称对方的名。那么怎么称呼呢?

应当知道,一个人除了名之外还有字,用以诠释名的含义。《礼记·曲礼》上说:“男子二十冠而字”,“女子十五笄而字”,就是说不管男女,只有到了成年才取字。就以男子为例,当男子满二十岁成年,要行冠礼。冠礼之后便是成年人,这时一般人就不能直呼其名了,应该要称他的字。

成年之后,名只有两种人还能继续称呼,一个是父母,一个是老师,只有父母、老师一生都是叫他的名。若在朝廷做官,皇帝也得称官员们的字,如果皇帝称谁的名,那么这个人就要被判罪了。所以,在从前对一个人非常尊敬,就要称字。

彼此之间以字相称是为了表示尊敬,但时间长了之后,一些人渐渐感觉称字还不够恭敬,于是,又有了比字更表恭敬的号。

那么名、字、号有何不同呢?一般来说,名、字都是由尊长代取,而号则不同;号最初是自己取的,称为自号,后来才有别人送上的称号,称为尊号、雅号等。另一方面,称呼字可以表达尊重,一般人尤其是同辈和属下只许称尊长的字而不能直呼其名。但在自称时,只能使用自己的名或号,不能自称字,否则就是妄自尊大。

通过以上内容,就可以知道,在从前对一个人非常尊敬,就要称字或号,而决不能以名相称。迫不得已,在向别人介绍长辈的名讳,而这个名讳又是两个字时,则需要加“上下”,如“家父讳上某下某”。甚至晚辈对长辈称字也要称“上下”,或者直接称字中的某一个字,即某公、某老等。

随着时代的变迁,如今这些礼仪几乎都被废除了,很多人甚至连名讳、字号的含义都不清楚,遑论“上下”……只有佛门相对比较传统,对礼仪也是一如既然的重视,至今还沿用着这个习俗,这也就有了以“上下”称呼法名的用法。

除了表示尊重,“上下”二字在佛教中也有着另一层含义:割爱辞亲,识心达本,解无为法,是名沙门。出家人为了自度,必须上乞如来正法,以滋润法身慧命,故法名加个“上”字;自度亦不够,看众生沉沦苦海,六道往返不休,受尽无量逼迫,对下发起悲愍救度之心,普令大地一切众生远离苦海,度脱三界,故法名加个“下”字。简而言之,“上下”就是上求佛道,下化众生。出家修行者禀怀如是宗旨而行道,方不负三宝之恩德。

出家师父们自称法号有多种方式:释某某、草字某某、衲子某某、沙门某某、比丘某某。而某某法师、某某禅师、某某上人、某公上人、某某长老、上某下某这些称呼,则是他人对师父们的尊称。

至于“上下”两字,出自《沙弥律仪》。明代莲池大师著《沙弥律仪要略》,在下篇感仪门中的事师第二云:“凡人问师讳,当云上某下某”。

弘赞大师在《沙弥律仪增注》中对此解释道:“讳”即二字法名也;若问字号,当直云“某甲和尚”,或云“某本师”;若问阿阇黎字号,应云某甲轨范师。清初书玉大师著《沙弥律仪要略述义》释曰:“因弟子不得直呼师名,故加‘上下‘二字。若问师号,当答某甲和尚,不须‘上下‘二字。”也就是说,“上下”二字仅在师长的法名时使用,对师长的字号则不用如此。

另一方面,法名虽有“上下”,但并不是任何时候都一定要用的。当法名之后已有“法师”、“和尚”、“阿阇黎”等尊号时,便不必强加“上下”二字。例如“上某下某法师”,则成戴两顶帽——“上下”其一,“法师”其二。

这就好像当我们尊称一位教授,可以称某教授,也可以称某老师,但不必称某教授老师,否则就是尊称的重复使用。佛门中也是如此,若已经加了尊称,则不必“上下”。类似的,也不应该出现“释某某法师”这种称呼方法,这是需要注意的。

就具体使用场合来说,“上下”仅常用于询问法师名讳之时。善因法师著《学佛行仪》云:“不得单称名字,当称某某长老、某老和尚、某老法师、某某大师。若面晤时,更不得提出名字,但可单称长老二字,或法师,或和尚。”可见,无论是向他人介绍法师、长老时,还是参见法师、长老时,或者会在名字后加有尊称,或者连名字都没有,仅用尊称,都没有另加“上下”的必要。书信也是如此,信中必定有尊称,因此也无须再加上下。

作为在家佛弟子,尤其是成长于现代社会,对谦辞、敬辞等了解不多的佛弟子,若想如理如法地表达对三宝的尊重,对于这些称呼及相关的敬辞,都需要悉心学习,方能不致错用,贻笑大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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