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民盗取毁坏观音大士像的恶报


摘自蕅益大师《见闻录》

台州府松门卫,有一居民于崇祯辛未年正月,盗檀香大士像一躯,至天台县,欲售于乡绅张大素。张许价六金,民嫌其少,遂欲劈像作香鬻之。时一皂役,先一夜得梦女人称苦求救。彼正妻死未久,疑是索荐。乃往西门店中买祭物,忽闻店内劈像声,急趋入视之,恍悟前梦,因扭解至捕官所。其官亦于先一夜得梦,遂苦鞫之,自首从松门盗来。即申之县令,以像归张宅修理供养。其人未几死于狱中。

译文

台州府松门卫,有一位居民在崇祯辛未年正月,盗取檀香木观音大士像一尊,,到达天台县,想卖给乡绅张大素。张大素答应给六两黄金,那位居民嫌价格太低,就想劈开菩萨像做成檀香去卖。这时候有一位差役,头天晚上梦到一位女子叫苦求救。他的妻子死了不久,就疑心是让他超度。就前往西门店中买祭祀物品,忽然听到店内劈塑像的声音,急忙进去看,恍然悟到时自己原先梦中情形,因而把那位居民抓住扭送官府。官员也在头一天晚上做了一个梦,于是严审盗贼。那位居民自己自首供出从松门偷盗来的。就报给给县令,把菩萨像判给张家修理供养。那个盗贼不久死在狱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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