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淋淋的教训——婚外情引发血案夫妻锒铛入狱
家,是心里永远也不熄灭的灯
家,是梦里那座燃着炊烟的木屋
家,是永远的港湾
爸爸妈妈坐牢了,十岁的沐沐(化名)的港湾在哪里。
2019年初,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沐沐爸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沐沐妈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01
因为寂寞 陷入婚外情
沐沐妈与沐沐爸是一个村的,经人介绍结婚有了沐沐。婚后同沐沐的爷爷、奶奶、大伯、大伯之女一起生活。
沐沐的爷爷患鼻窦癌、脑梗塞、胃病;沐沐的大伯受伤后丧失部分劳动能力,无法负重;大伯之女右眼失明,左眼视力0.2;大伯妻子在自己的女儿出生后离家出走下落不明。
沐沐太小了,爷爷奶奶又体弱多病,沐沐妈只能在家照顾老小,操持家务。挣钱养家的重担全部落在沐沐爸身上。为多挣钱,沐沐爸只身前往外省打工。为节省开支,沐沐爸很少回家。沐沐爸常年不在家,沐沐妈悄悄与多名男子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更是与余某长期保持婚外情人关系。
02
无法脱身 顿起杀心
余某自小残疾,性情乖张,脾气暴躁,人缘极差。从2013年起,与沐沐妈一直保持婚外情关系,沐沐妈常常把沐沐爸寄回家的钱拿给余某花。二人虽是情人,但还是因“争风吃醋”及一些小事起争执。沐沐妈常受到余某的责备刁难,多次提出结束婚外情关系,结果是余某变本加厉的斥责与威胁。
2017年8月,沐沐爸返乡回家。余某因沐沐妈不联系自己,恼羞成怒,威胁沐沐妈,干涉沐沐爸妈生活。沐沐妈将实情告知沐沐爸,决意与余某了结关系。余某以杀死沐沐全家相威胁,要结束婚外情关系,必须支付五万元。沐沐家人口众多,入不敷出,哪里拿得出五万元分手费,多次与余某协商未果。
2017年8月的一个晚上,沐沐妈约余某在青衣江畔商谈,双方再次发生语言和肢体冲突,余某愤愤扬言要杀死沐沐全家。躲在旁边树丛中的沐沐爸从树丛内跑出帮沐沐妈,被余某打翻在地,沐沐妈从背后按压住余某,沐沐爸起身用拳头殴打余某头部等致其失昏迷。沐沐妈让沐沐爸将余某扔进江里。用电瓶车运送余某途中,余某从昏迷中醒来,二人便用石头击打余某头部致其无反应。沐沐爸妈脱了余某的裤子,装满石头,绑在腰部,将其抛入青衣江。不久,余某尸体被发现。经法医检验鉴定,余某因钝器击打头部致重度颅脑损伤而亡。
03
触犯刑法 锒铛入狱
沐沐妈主动投案自首,沐沐爸被传唤到案后交待犯罪事实。沐沐爸没有委托律师辩护,符合审判阶段刑事辩护全覆盖刑事政策,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眉山市法律援助中心提供法律援助。
援助律师认真梳理了案情,走访了沐沐爸、余某亲朋好友和邻里乡亲,详细调查了二人的一贯表现情况。
认为沐沐爸虽犯故意杀人罪,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32条情节较轻的情况,应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沐沐爸无前科劣迹,属于初犯、偶犯;
第二,本案因婚外情而引发,被害人存在重大过错;
第三,沐沐爸因一时冲动而实施犯罪行为,属于激情犯罪,应认定为情节较轻;
第四,沐沐爸在案件中起的作用较小,系从犯;
第五,沐沐爸有自首情节,应减轻处罚;
第六,沐沐爸自愿认罪、悔罪;
第七,沐沐爸的亲属积极赔付;
第八,沐沐爸一贯表现良好;
第九,沐沐一家特别贫困,需要沐沐爸早日承担养家糊口的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沐沐爸妈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沐沐爸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予以从轻处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予以从轻处罚;当庭自愿认罪,予以酌情从轻处罚;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予以酌情从轻处罚。
被害人余某与被告人沐沐妈长期保持婚外情关系,在沐沐妈提出结束关系时,余某不愿,并与之发生争执,遂激化矛盾、引发严重后果,余某的行为具有过错,可酌情减轻二被告人罪责。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沐沐爸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被告人沐沐妈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小编提示:
培养正确健康的情感观,
增强家庭观念,知法、守法
守护家人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