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了,在寺庙里做这种事,罪是最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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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方常住:从十方来的僧人,都可以在这儿住,这叫十方常住。

现前现前常住:现在这儿住的人,叫现前现前常住。

十方现前常住:十方的人来,也都有份,这表示有亡僧物在内了。什么叫亡僧?就是往生的和尚。

所以十方现前常住,指的就是僧人死后也有一点物质,有一点东西,或者他有很值钱的东西或宝贝,也不一定的,因为在僧人里头是没有一定的。

那么他的东西,如果他死了,就由十方现前常住大家来分。现前现前常住就是现在在这儿住的,后来的人没有份的。但十方现前常住,就是无论先来的、后来的,大家都可一起分这个亡僧的遗物。

什么叫“侵损常住”呢?侵损常住什么东西呢?饮食,吃的东西;财物,常住的财物。所以没出家的人在庙上住,一定要给供养的。

你没有给供养,譬如住了几天,或者住了一个时期,就这么走了,也不供养常住一点钱,这就叫“侵损常住”,将来会堕地狱的。

怎么叫不侵损常住呢?譬如在庙上住,照样拿和在其他的地方住差不多的钱,来供养常住,这就不是侵损常住。

所以我主张我的皈依弟子,无论到任何的地方,不要去侵损常住,一定要帮助道场,不要去侵损。

侵损,就是剥削庙上的财产,令其减少。我们既然不能帮助,也就不要去侵损。不明白佛法的人,以为在庙上住,不要钱,也不要什么的,这是占便宜。这在不明白的时候,还可以;懂了佛法之后,一定不要侵损常住。

不要说是在家人,就我虽然是出家人,但我到任何的常住去住,我估计大约在旅馆里住,每一天要五块钱,我就给三块钱。

我到哪个庙上住都给钱,除非自己真的没有钱,这是可以的。那么要是有一点钱呢?就不应该侵损常住;即使是出家人,也不应该侵损常住。

因为常住就像大地一样,大众住的地方,若你令大众都没有饭吃了,这是有过的。

我一个人就是饿死也不要紧,要是令这一班常住的出家人,没有东西吃,也没有人供养——不是人人都像我这一个小徒弟这样可以不吃东西,人人都是要吃的——民以食为天,而你令他没有东西吃了,这你就侵损常住了。

所以我们研究佛法的,到任何庙上住,不要侵损常住,都要供养常住一点钱。你在庙上住,即使比其他的地方少给一点,这都算你尽心了;不要一点都不给就跑了,这就侵损常住。

常住的东西,就是最少最少那么多的东西,甚至于是一张纸,也不可以随便把它糟蹋,毁坏了。为什么呢?虽是一张纸,但积少成多,由一张而变成多张。所以你即使把一张纸随便损坏了,这也就是破用常住。

还有一句话说:“一草一木,不得不予而取”,人家没给你,你就拿了,这就是偷盗。

即使是偷盗一根草、一根木头,没有得到主人的许可,你就拿走了,这就是偷。一切一切,都不可以随便用他人的东西;你用他人东西,他不知道,这就是偷,犯盗戒了。

“一针一线,皆为布施”,即使是一根针、一条线,人家送给你的,这都叫布施。

所以不可随便破用常住,凡是常住的东西,即使是出家人,对庙上所有的东西,都不可以随便拿来送给人的。要是这东西是我私人的,这可以的。

譬如:我有一件衣服,不穿了,送给人,这可以。那么公共的东西,不怕最少的,连一条线,也不可以随便说:“这个我送给你。”这叫私人买好,私人结交,令这个人对我有好感,他好护法我,好供养我,这是错误的,我们对于这一点要特别注意。

所以破用常住,不是说很多的才是破用常住,就是一张纸、一条线,最小的,甚至一粒米,用我私人的感情私自送给人,这都叫“破用常住”,就是出家人也是不可以的。私人的东西,我有权送给人;而公家的东西,就是一支香也不可以送给人的。

以前有位华聚菩萨,是个大菩萨,他发愿,发什么愿呢?他说:“若有人犯五逆、四重、十恶的罪,我都可以救他,唯独他偷常住的财物,乃至一草一木,我也救不了他,因为我没有法子救得了他。

或者这个人杀过八万四千那么多的父母,像这么重的罪孽,我也可以救他;我本着我的愿力,一定要把他救出来,出离地狱。但如果他偷常住的饮食、财物,乃至于一粒米,我也救不了他,我也不会去救他。”

所以偷庙上的东西,罪是最大;我们信佛的人,对于这一点要清楚。凡是常住的财物、谷米、饮食,乃至于一个小小的东西,要是没有经庙上主人送给你,你不要自己去拿,这叫“不予而取”;要是这样子,应该堕落到无间地狱去,千万亿劫,求出无期。

侵损常住过怎么办?

若诸众生。侵损常住饮食财物。千佛出世。不通忏悔。纵忏亦不除灭。今诵大悲神咒。即得除灭。

“若诸众生”:假设有一切的众生,“侵损常住饮食财物”:常住,就是庙。或者吃庙上的饮食,不给钱;或者用庙上的财物,而不还。

“千佛出世”:这种的罪过,就一千个佛出世的时候,“不通忏悔”:也不能许可他忏悔。“纵忏亦不除灭”:侵损常住饮食财物的,你就是在佛前忏悔,罪业也不消灭。“今诵大悲神咒”:现在你诵〈大悲神咒〉,“即得除灭”:即刻得到除灭。

若侵损食用常住饮食财物。要对十方师忏谢。然始除灭。今诵大悲陀罗尼时。十方师即来为作证明。一切罪障。悉皆消灭。

“若侵损食用常住饮食财物”:你侵占、损坏或食用常住;就是你又吃又用常住的饮食财物,“要对十方师忏谢”:你要对十方大师,也就是十方诸佛,来忏悔谢罪,“然始除灭”:罪业才能除灭。

“今诵大悲陀罗尼时”:你现在诵〈大悲咒〉总持章句,“十方师即来为作证明”:十方的诸佛就来给你做证明,“一切罪障”,“悉皆消灭”:统统都消灭。

一切十恶五逆。谤人谤法。破斋破戒。破塔坏寺。偷僧祇物。污净梵行。如是等一切恶业重罪。悉皆灭尽。

“一切十恶五逆”:你所造的十恶,就是杀、盗、淫、贪、瞋、痴、绮语、妄言、恶口、两舌;五逆,就是弑父、弑母、弑阿罗汉、破和合僧、出佛身血。

“谤人谤法”:谤人,好像这个人本来修行有道德的,“唉!他一点意思都没有,不要提他了!”这样谤毁他;又谤僧人、又谤佛法。

“破斋破戒”:你说不吃肉,吃斋;但你又开斋。受戒;你又不守戒,破了戒。

“破塔坏寺”:你把佛塔给拆了,把庙也破坏。“偷僧祇物”:你偷出家人的东西。

“污净梵行”:人家修清净行的人,你就令他不清净。

“如是等一切恶业重罪”:像上边所说的种种恶业重罪,“悉皆灭尽”:你若能念〈大悲咒〉,都可以消灭。

惟除一事。于咒生疑者。乃至小罪轻业。亦不得灭。何况重罪。虽不即灭重罪。犹能远作菩提之因。

“惟除一事”:但是要除了一件事。最要紧就这一句!除什么事呢?“于咒生疑者”:这个咒,是不是有这么灵验呢?是不是这么妙啊?这个咒,说是这么有感应,但是我也没看见,究竟真的?假的?对这个咒就不信了。

你这一不信,怎么样啊?就完全不灵。为什么呢?你信不住这个咒嘛!譬如我们人托朋友办一件事,你都要相信朋友;如果不相信他,他也不会给你做事的。这个咒也是这样。“乃至小罪轻业”:小罪,就是很小很小的罪;轻业,很轻的罪业。“亦不得灭”:也不得灭。

于咒生疑,就是说:你不听咒上所说的道理,不依教奉行。譬如观音菩萨叫你每天诵满五遍,你不诵五遍,诵四遍,“啊!少诵一遍,不要紧的,咒多少都一样的。”今天懒惰,诵一遍算了;明天勤勉一点,念一百遍。

好像你吃饭,今天吃二十碗,明天一碗也不吃;所以一碗不吃的时候,就饿得不得了,吃二十碗呢,就撑涨得不得了。念〈大悲咒〉,虽然没有这个形相,但也是这样子。你念五遍,就每一天都要念五遍。你不要念六遍,也不要念四遍,要有一定的。

说:“那我记不清楚,不知道有没有念五遍?我好像念四遍似的。”那你根本就没有念,你记不清楚嘛!记不清楚,你一遍都不成立的。这必须要记得清清楚楚,也就在这个地方。

说:“我念咒就入定,一念咒,就睡着了,那算不算呢?”那也不算。或者:“我一修法,眼睛就睁不开。”那也不算,因为你念得颠倒不清楚;这必须要清清楚楚的,依法而修。

生少疑心,就是说:“我做一点坏事,不要紧,这咒神不知道的。我现在没念咒,咒神没有跟着我来,我就喝一点酒,大约没关系。”这就是生少疑心,对咒没有信心。对咒有信心呢?就是丝毫都不怀疑,循规蹈矩,依法修行。

“何况重罪”:你小罪、轻业都不消灭;况且你重罪,更不能消灭了!“虽不即灭重罪”:然而你的重罪,虽然不能即刻消灭,“犹能远作菩提之因”:但是还可以远做菩提之因;将来不知道哪一个大劫,你这菩提种子就会出来。

你种上菩提因,将来就会生菩提芽,就结菩提果;所以因种下去,早晚是会出来的。

志公禅师开示:私用常住物品有何罪过?

武帝又问:世人得闻佛法,微妙广大,能度生死。有欲为僧学道,超出轮回,何故幼入空门,受师恩德,不喜为僧学道,反起邪恶狠心,将山门钱米,搬去还俗、娶妻受用者,后日如何?

志公答曰:此辈罪根深厚,福力浅薄,不信出家是解脱道,不知忏悔是安心行。这等人,从畜生中来,初转人身,邪心易炽,正法难知。

吾佛法门中钱米,却是海外行粮,如同官物一般。或是念经礼忏,或是布施斋僧,种种皆是佛祖之余粮功德,庇荫修行弟子养膳。三心不了,信施难消,况复搬去反俗,娶妻受用!

畜发是生尾,眠妻卧铁床,有日无常到,追见老阎王。那时节,我蛇王菩萨,方才与他算数。将他所作罪业丝毫清算,打落无间地狱,自作自受,入地狱如箭,恰似秤锤落海,再无出期矣。

又曰:当初有个杨和尚,是个德行好僧,在山修行,功成果满。

一日思维,云游参方,方才发足起程,就被蛇王(护法神)扯住:“汝要还匹绢去。”

杨和尚曰:“我在山门,并无过犯,为何要我还绢?”蛇王对曰:“正是汝无过犯,是你当初在我常住,拿纸一张,包果子寄奉母亲去了。算至于今,该还绢一匹。”

杨和尚曰:“即今天下,一切不学道者,几多胡作乱为、败坏山门者,你都不去寻他,如何独来扯我?”

蛇王曰:“他众人不学好,胡作乱为,凭他自作自受,我岂不去寻他?等他阳命将尽,我不容他,铢录对算,打他地狱,受罪满足,罚出阳间,作种种畜生偿还人之夙债。你今肯入地狱,我也不来扯你。”

杨和尚曰:“拿纸一张,如何要还绢一匹。”

蛇王对曰:“我昔日在灵山会上,受佛嘱咐,教我管理山门常住之事。故我当时,对佛发大誓,愿毫茅寸草,什物诸般,凡是我山门物器,吾等尽皆掌管守护。

十方信施进门有数,出门注簿日长三分,夜长七分,一日一夜,对充利息。我发誓:砖瓦成灰,吾才不管。所以算至于今,你该还我山门一匹绢去。”

杨和尚,见说分明,胆碎心寒,连忙拜倒,万望宽恩,容转俗家,办来还你。

蛇王赞曰:“善哉善哉。快须办来,还我去,免作负恩欠债人。”

和尚回舍,即取丝银三两,填还常住,拜辞伽蓝。乃作一偈警诫后人:

日操勤劳夜坐禅,免得伽蓝算饭钱。

若不依吾言警诫,堕落地狱万千年。

说偈已毕,只见云生足下,腾空而去。

蛇王菩萨复作偈曰:

蛇狱灵王不可欺,威灵显应不思议。
昔日灵山会发誓,茎茅寸草尽维持。
侵害山门人绝种,偷盗常住祸相随。
不信但观杨和尚,拿张纸去还匹绢。
若不填还常住物,万劫轮回没了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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