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学基础》第三篇:何谓法?



何谓法




所谓法者,梵语达磨,译云法,轨持义。轨谓轨范,能生物解:持谓任持,不舍自相。合此任持自性轨范物解两义,即名为法。此法,概括宇宙一切事物。

佛法之法,指佛所觉悟之真理,不舍悲愿,以世俗言说,显示自内证的如实义,宣示世间一切有情的善巧教法,这种教法可为众生轨则而成正觉,所以名为法。

法者,道理义。于佛法中有四种:教、理、行、果。

教法,指佛说能破无明烦恼之名句文声以及形之所示的种种施设,亦即三藏十二部的教典。

理法,一切教法所诠之义理,能阐述宇宙人生之真相。
行法,依理法起戒定慧诸行。
果法,修行满足所证之圣果。
  

如来一代教法,不出此教理行果四法。因法显理,依理起行,由行克果,四法收之,无不尽者。

所谓信解行证,即与此四法相对而言。信者,信顺佛之教法;解者,解悟其义理;行者,依教理起修行;证者,依修行证悟圣果。常略云解行相资,解者知解,行者修行,与世所谓学理与实践相近。

然于佛典中诸多法门,若就对治而言,则有无量,就修持总纲说,只有戒定慧三学。戒者戒律,防非止恶;定者禅定,静虑澄心;慧者智慧,研真断惑。依戒资定,依定发慧,依慧断除妄惑,显发真理。因位修学,不过此三。佛学简言即三学。

佛学中的种种言论,无非说明知解与行持,此二者不可截然隔别,所谓知则行立,依解起行,行不盲目,有行又反验解。则是:“有教无观则罔,有观无教则殆。” 经云:“听闻正法,如理作意,法随法行”,又云:“从闻思修入三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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