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学基础》第六篇:印度佛学略史(下)


三 藏

三藏者,经、律、论,佛典之总称。经者,梵语修多罗,译云经。有四义,贯、摄、常、法。贯者,如线贯花,令不失散。诸法星罗,周散法界,圣人言说,能贯穿法义,令不散乱。摄者,贯穿深妙法义,摄持所化众生。常者,三世诸佛,随感去留,教范古今,不可改易。法者,轨道持义,十界同遵,永为楷模,不变规律。又译契经,契者,契当至合之义。上契诸佛之理,下契众生之机,所以名为经。藏者、库藏、包含、蕴和之义。此藏包藏佛所说经典。

律藏,梵语毗奈耶,毗尼之义译。此译调伏,调和控御身语等业,制伏灭除诸恶行义。或云灭,灭三业之过非,此从功能为号。律即法规、规章之义,能防止身口恶法,如世法律,断决轻重罪,佛所制定戒律,可以使人止恶防非。经典中,包藏有戒律的为律藏。

论藏,梵语阿毗达磨,新翻对法,是说以胜智对观真理。对法是智慧之别名。对即对向涅槃,法指诸法实相理或云无比法,此智慧是无比之胜法。论者,是问答抉择诸法事理,生无比胜智,故名阿毗达磨。经典中的论议经,是佛自辨法相之义。佛灭后,诸大菩萨准佛所说之义而解释、论辨法相义理的论典为论藏。

十二部经

三藏为佛说法总的内容,十二部经,是将佛所说的教法,分成十二类。或云十二分经,十二分教,即是十二种形式。

一契经有总有别,总摄十二部尽。十二分皆是契经,别即诸经中长行,直宣说法义,不限定字句。

二应颂、梵语祗夜,义译重颂,应前长行,重宣其义,或长行宣说,义犹未尽,更以颂显之。

三记别、梵语和迦罗那。记者决义。分别记事。有三义:记弟子生死因果;明记分别深密之义(酬答辨析真实义);对弟子授未来成佛之记。

四讽颂、梵语伽陀,即孤起颂,不说长行,直说偈句。

五自说、梵语优陀那,不请而说,为令当来正法久住,无有人问,而自宣说。

六缘起、梵语尼陀那,又云因缘。待缘而起之义。因请而说;因犯制戒;因事说法(对治法门)。

七譬喻、梵语阿波陀那,为令本义得明。

八本事、梵语伊帝目多伽,佛说弟子过去世的行业事历。

九本生、梵语阇陀伽,佛自述过去世行菩萨行之因缘。

十方广、梵语毗佛略,宣说广大甚深之法。又云广破、无比,能破诸障,无法比类。

十一未曾有、梵语阿浮达磨,宣说诸佛及弟子最胜殊特惊异甚深之法。

十二论议、梵语优婆提舍,究问推寻辨明法相义。

此十二部中,契经、重颂、讽颂是指经文上能诠之文体,余九是从其经文所载别事立名。

过去学者,为便于记忆,编成四句:

长行重颂与记别,

孤起无问而自说。

比喻本生及本事,

方广论议未曾有。

部派佛教

初百年间,由迦叶、阿难等传持法藏,无有异议。至阿育王时,逐渐分裂,初仅是上座和大众两部。大众部至佛灭后,二百年时,展转分出一说部、说出世部、鸡胤部、多闻部、说假部、制多山部、西山住部、北山住部等八部。上座部反之,经二百年,一味和合,当佛灭后三百年初,展转分出一切有、犊子、法上、贤胄、正量、密林、化地、法藏、饮光、经量等十部、以上十八部,加根本上座大众二部,合成二十部。

佛教在印度之兴衰

佛灭度后,有阿育王及迦腻色迦王相续提倡。佛灭初五百年间,全印所宏传者,唯小乘为盛,大乘法久湮闻于世,在一世纪时,北印马鸣出世,外除异道,内抑小乘,独扬大乘法。随后有龙树、提婆于南印盛弘大乘,宣扬般若性空妙理。四世纪,中印有无著、世亲承弥勒论师瑜伽法门,阐扬大乘唯识学。还有德慧、安慧、护法、清辨、戒贤、智光诸大论师盛极一时。佛教势力,遂普及全印度。八世纪,印度有位商羯罗出世,鼓吹复古思想,重振婆罗门教,排毁佛教。继则回教徒侵入印度,更受打击,佛教在印度中原,几至绝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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