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学基础》第三十九篇:有情之身心 —— 有情的出生
有情是生死死生,生生不已,一旦前一生命结束,即转为另一生命。有情新生形态有四类:胎、卵、湿、化。
胎生:如人、牛、羊等。最初自体,必须寄于母胎中,待身形完成,才离母体而出生。出胎后,有相当幼稚期,不能独立求生,须依生母乳哺抚养。人类再需父母师长教养,方能自立。
卵生:如鸡、鸭、雀、鸽等,不同胎生,离母体时,未完成身形,须孵化脱壳而出生,或有哺养,或自动生存。
湿生:如鱼、虾等,母体生下卵以后,便脱离关系,待一定时期,自从卵而生,或一再蜕变,自谋生存。湿生与母体关系最为疏远。
化生:如劫初人。从变化而生,不须父母外缘,凭自己之业力,忽然产生。
胎与卵必依二性和合为助缘;湿生即有但以自生分裂成为新的生命;化生更不需此肉体为凭籍,即随业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