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为他人“做媒”
若人于他娶,常乐作媒伐,后怀恶相离,死作步多鬼。《六趣轮回经》
复次,迦葉,在家菩萨,有三种法所不应作。何等为三?不应往彼淫女之家,不应亲近诸媒媾者,不住屠杀牛羊等处。如是三法所不应作。《大宝积经》
亦不谕以国王下劣如药叉相。亦不谈论军阵相杀通国使命媒媾凶戏。缚人治病皆不应作。《一字佛顶轮王经》
又诸菩萨不行媒媾以他妻妾而行布施。《瑜伽师地论》
凡人有四自危:保任他家;为人证佐;媒嫁人妻;听用邪言。是为四自危。《佛说孛经》
学佛人不应该参与为他人介绍对象、撮合婚姻等做媒的行为。有的人特别热衷于给别人介绍对象,认为这是件“好事”。殊不知,此事对人对己而言,都是堕落之因。
也不要轻易去劝别人离婚,会承担里边的因果。破坏别人家庭完整,以后自己的家庭也不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