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徽宗大观年间,罗巩在太学游历,并向神灵祈祷自己的前程。后来罗巩梦见神灵说:“你父母去世许久都不安葬,你已经获罪于冥司了。赶紧回去吧,前程就不必问了!”罗巩却说:“我家里还有哥哥,凭什么我一人获罪呢?!”神灵又说:“你是儒生,知书达理,明晓礼义,你哥哥庸碌无知,不值得责备!”这一年,罗巩竟意外去世……当代高僧妙莲老和尚曾说:“佛家最注重的就是忏悔!但忏悔后就不可再犯,要做到‘君子不贰过’。以后好好精进,不要再懈怠退堕;知法犯法,那罪过可重了,这点不能不当心。”清代史洁珵居士在《德育古鉴》中评论道:“葬,藏也,骨肉得以归藏才叫做‘安’。曾见世俗中有兄弟几人,迷惑于风水之说,都想着父母安葬时机(时间、地点)有利于自己这一脉。以致于互相阻挠、拖延下葬时间,甚至还要看是否大利子孙,直到最后草草下葬而后己。下葬,就是为了让父母入土为安,父母入土为安了,其它的事情才安。青龙、白虎,明堂分管之类的说法,我查阅古代的葬经,其实并没有。”“天地尚且没有圆满,人间的事情原本不可求全责备,如果风水只利一方而另外一方却偏枯太多,就是风水偏失,那么本来就不是吉利的葬地了。一房不利,其他房难道就利了吗?我希望世上要营葬亲人的人们,只一心以安葬父母为主,则下葬自然从速。阴地好不如心地好,只要能尽孝心,子孙何愁不好?如果是那种吝啬财力之人,苟且应付亲人丧仪、草草安葬,轻率地弃亲人骨肉于水泉蚁穴之中,这种不孝之最,又不可同日而语了!”所以,参考罗巩的故事,我们自己有没有过知法犯法、明知故犯呢?
罗巩,大观间,游太学。以前程祷于神,梦神告曰:‘子父母久不葬,已得罪冥司。可亟归,前程不必问也。’巩曰:‘某尚有兄,何独获罪?’神曰:‘子为儒者,明知礼义。子兄碌碌,不足责也。’是年果卒。葬者,藏也,骨肉得所藏则安。尝见世俗有兄弟数辈,惑于各房风水之说,以致互相阻挠,迁延岁月,甚至阅子及孙,苟且委弃而后已。夫葬以安父母,父母安则凡所生皆安。青龙、白虎,明堂分管之论,予稽之古昔葬经,并无有之。夫天地无全功,原不可十分求备,若夫一方偏枯太甚者,则此处风吹水走,原非吉地也。一房不利,他房宁得利乎?吾愿世之营葬其亲者,只一心以安父母为主,则葬自然易速。阴地不如心地好,苟尽孝心,子孙何患不贵盛?若夫吝财惜费之徒,苟且其亲,谬托速葬,而轻弃亲骨于水泉蚁穴之中者,斯乃不孝之尤,又不可同日语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