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人有害的喜好有三种(二)


第一百四十六条:
孔子曰:“益者三乐,损者三乐。乐节礼乐,乐道人之善,乐多贤友,益矣。乐骄乐,乐佚游,乐宴乐,损矣。

出自《群书治要》卷九《论语》。

对人有益的喜好有三种,对人有害的喜好也有三种。下面说对自己有伤害的事,即自己不能做的。


乐骄乐”,以骄为乐。不管是以富贵骄人,以学问骄人,都对自己有损害。一个人不知道骄傲有损害,反以为乐,而且以能够得到骄乐为乐,那么他所得的损害就可想而知了。

骄,人人都有,富与贵、以及有学问的人都容易骄慢。即使没有钱的乞丐,都有一种掩饰不住的傲慢之心。他躺在街上,以行乞为生,看着那些豪华的轿车开过,他还不屑地说:“哼,有什么了不起,不就是有几个臭钱吗?”可见,即使是贫贱到乞丐地位的人,都有一种骄慢之心,更何况有地位、有财富、有学问的人。

譬如,有钱的人见到没钱的人便骄傲,因为他不如我;做大官的人,往往看不起做小官的。如果做小官的人一心为百姓,就是君子;做大官的人若是唯利是图、以权谋私,甚至还侵害百姓、祸害国家,也是小人。

现在人经常说“值得骄傲”,这话就说错了,说这句话的人就是小人。孔子说“富而无骄”,说“值得骄傲”的人肯定没有念过《论语》,没有读过这一句话。对人骄傲并以此为乐,那就错上加错。

《成唯识论•卷六》中,对骄下了一个定义:“云何为骄?”什么叫骄?“于自盛事,深生染着。醉傲为性,能障不骄,染依为业。”对于自己的长处、所擅长的方面心生执着,从而陶醉骄傲,能够障碍不骄,不骄就是谦卑,它能障碍谦卑,生长染污不净之法,这是指骄造成的不良影响。

乐佚游”,以佚游为乐。佚游的含义很广泛,依王肃的批注:“佚游,出入不知节也。”“佚”,是出入没有固定的时间。在古代,在位者打猎都有一定的时节。如果出入没有节度,生活无规律,工作无秩序,一切都会陷于混乱之中。所以不论居家处事,还是饮食起居,都不能够没有次序,必须有规律。

经典中说:“若不计寒暑,朝夕勤修务,事业无不成。”如果不计春夏秋冬、寒来暑往,早晚都精勤匪懈,精进修行,不知疲倦、懈怠,做一些重要的事,事业没有不成就的。无论是做世间的事业,还是修行的道业,都需要精进。如果不精进,都没有办法成就。世人朝九晚五地工作,为的是追求名闻利养。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世间人为了追求名利,都能够这样精勤不懈,修道之人要想在学业、道业上有成就,就更应该精进不懈。

乐宴乐”,就是以宴会为乐。朋友酒食聚会,不可久留,如果以此为乐,对于身心都有损害。

《左传》中记载,鲁庄公二十二年,陈国发生了动乱,太子御寇被杀,公子陈完流亡到齐国。齐桓公想任命陈完做卿。陈完辞谢说:我是流亡到齐国的人,您能够收留我,对我就是很大的恩惠了,我怎么敢接受这么高的官位?他推辞不受。于是齐桓公就任命他做了工正,即主管工匠的官衔。陈完就接受了。

随后陈完就请齐桓公喝酒,两个人喝得很高兴,不知不觉到了晚上,齐桓公就说:“我们点上灯接着喝”。齐桓公还没有喝到尽兴,如果是普通的人,为了投其所好,一定会答应他的请求,但是陈完却没有答应。他说:“我只是选择了在白天招待您,没有选择在夜晚招待您,所以不敢听从您的命令。”这一句话就把齐桓公委婉地拒绝了。

接着陈完陈述了拒绝的理由:“酒以成礼,不继之以淫,义也。以君成礼,弗纳于淫,仁也。酒是帮助完成礼仪的,不能够没有限度地喝下去,这才符合义,才是适宜的。能让君主完成礼,同时又不饮酒过度,这才是对君主真正的爱护,这是爱惜君主的身体。话说到这种程度,齐桓公当然不好意思继续喝酒了,一场酒席也就到此结束了。

即使对于国君的要求,如果不符合礼仪,不是一个好的表率,古人都会婉言谢绝。中国人有一句话说“无酒不成席”,酒是帮助完成礼仪的,绝对不是以此为借口,喝得酩酊大醉、满足口腹之欲,这才是中国的“酒文化”。

后面说“损矣”,也就是说如果犯了这三条,就有损自己的身心。这些都是和修身有关。而平天下,使天下太平,都是以修身为本,所以这三条也和齐家、治国、平天下密切相关。什么是最高明的管理?把自己管明白了,就是最高明的管理。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如果连自己的修身都成问题,齐家、治国、平天下就更谈不上了。


所以,在《群书治要》这本专门讲中国古代治国理政的智慧的书中,大部分内容都是关于修身的,因为修身是治国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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