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法自然,宇宙万物的统一与秩序!


宇宙的基本统一性是近代物理学的重要发现之一。美国理论物理学家弗•卡普拉在研究亚原子物理学的各种模型时发现,物质的成分和涉及它们的基本现象是相互联系、相互依赖的,它们不是孤立的存在,而是组成整体的部分。

而这种整体统一性恰是东方宇宙观的主要特征,“东方宇宙观最重要的特点,也可以说是它的精髓,就是认识到一切事物的统一性和相互关联以及体会到世界上所有现象都是一个基本统一体的表现。一切事物都被看做是这个宇宙整体中相互依赖和不可分割的部分,是同一终极实在的不同表现”。

在中国道教中,这个不可分割的终极实在就是“道”。

科学思想开始于探索宇宙的本原和秩序。道教对宇宙自然有很深刻的兴趣,道教宇宙观的核心概念是“道”。“道生万物”,它先天地而生,是世界万物的起源,也是宇宙世界的本体,自然万物背后的根据。

“一者,道也”,道是不可分割的宇宙整体,它表现在一切事物中,一切事物都是这个宇宙整体中相互依赖和不可分割的部分,是道的不同表现,宇宙万物都依赖道而存在。宇宙世界整体统一于道。“道法自然”,它是宇宙万事万物间自然而然的和谐的秩序。天道自然无为,常无为而无不为。自然无为之道是人类活动的最高准则,也是社会人生的最高理想。

一、道生万物

第一次把“道”提升到宇宙之本源、本体高度的是老子,他把“道”作为最高哲学范畴,《道德经》第1章开篇便说:“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从具体可言说之道中抽象出恒常之“道”,此恒常之“道”浑然一体,在天地形成之前就已经存在,没有声音也没有形体,它独立永存,循环运行而生生不息,可以作为天地万物的根源。一方面,道是世界万物产生的唯一源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道独一无偶,它禀赋阴阳两气,阴阳两气相互激荡、相互调和,万物从此中产生;另一方面,道是世界万物存在的根据,它虽然没有固定的形体,却也并非空无所有,它无所不有、无处不在,“道者,万物之奥”。

庄子进一步解释说:“夫道,有情有信,无为无形;可传而不可受,可得而不可见;自本自根,未有天地,自古以固存;神鬼神帝,生天生地,在太极之上而不为高,在六极之下而不为深,先天地生而不为久,长于上古而不为老。”(《庄子•大宗师》)道自古就已经存在,真实而有信验,没有妄为也没有行迹,天地、鬼神和上帝都由它而产生。东汉道教经典《太平经》继承了老庄的道论,同样认为道在天地之上,是生成世界万物的总根源,说:“夫道何等也?万物之元首,不可得名者。”

又说:“道乃主生,道绝万物,不生万物。”

道也还是世界万物之本体,是万物存在的普遍根据,“道者,乃天地所常行,万物所受命而生也。” 

唐代道士吴筠总结说:“虚无之际,造化之根,神明之本,天地之源。其大无外,其微无内。浩旷无端,杳冥无对。至幽靡察而大明垂光,至静无心而品物有方。混漠无形,寂寥无声。万物以之生,五音以之成。生者有极,成者必亏。生生成成,今古不移。此之谓道也。” 

虚无、恒常之道在天地形成之前就存在,它无形而不可见,恍惚而不可随,此无声象、大小、远近、明暗之道演化出形形色色、大大小小、有远有近、有明有暗、有成有亏的世界万物,道是自然界所有存在事物的唯一根源。

无论是本体还是源头,道教之“道”一直都体现为“一”,“一”就是宇宙世界的整体统一。《老子道德经想尔注》以早期五斗米道思想教义注解《老子》,其解释说:“一在天地外,入在天地间,但往来人身中耳,都皮裹悉是,非独一处。一散形为气,聚形为太上老君,常治昆仑,或言虚无,或言自然,或言无名,皆同一耳。”

道独一无偶,创生天地并散入其中,且与自然万物浑然一体。从始至终道即是一,一即是道。这个体现世界统一性的道也还常常被描述为“虚无”为“神”(即太上老君)。

首先,道为虚为无。虚无既用于描述宇宙创生之前空寂的太虚境界,也用于描述道散入天地间无处不在而无形无象。老子说:“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老子之道,无名无形,无声无色,无生无灭,化生万物,无穷无尽。道教早期经典《道德真经指归》以“虚无”为本体,说:“万物之生也,皆元于虚,始于无。” 

王弼同样认为道“寂然无体,不可为象”。元初道士李道纯所撰《中和集》:“是知虚者,大道之体,天地之始,动静自此出,阴阳自此立,万物自此生。是故虚者,天下之大本也。”天下万物都是无的体现,无是本原。道体无形,恬然若无,虚无是道之本体。损心弃意,废伪去欲,守虚无则是学仙得道的重要内容。《唱道真言》:“炼虚者,以阳神之虚,合太虚之虚,而融洽无间,所谓无间,所谓形神俱妙,与道合真者也。”虚无是道教修炼的最高境界。

其次,道为神(太上老君),道是有意志的最高神灵。道教的核心思想是神仙信仰。道教以道为宇宙世界之本体、本源,同时也主张神创生万事万物。实际上,道本论与神创论并不冲突,道与神合二而为一,道即是神,神也是道。东汉《老子圣母碑》曰:“老子者,道也。乃生于无形之先,起于太初之未判,窥浊清之未分。”老子即道,道即老子。东汉顺帝时(126年-144年)张道陵在巴蜀鹤鸣山创五斗米道,奉老子为教主,尊为太上老君,以《老子五千文》为主要经典。太上老君被神化为永恒的创世主、造物主、救世主,成为至高无上而又无处不有的至上神灵。南北朝道教经典《太上老君开天经》对太上老君创造宇宙天地万物的过程作详细的描述,在混沌未分、天地未辟之时,“老君犹处空玄,寂寥之外,玄虚之中,视之不见,听之不闻。若言有,不见其形;若言无,万物从之而生”。 

此处无声无形、不有不无的太上老君,实际上与道的情状是完全一致的。太上老君的创世经历了“洪元”、“混元”、“太初”、“太始”、“太素”、“混沌”、“九宫”、“元皇”等阶段,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关于无形之道与仙人太上老君之间的关系,唐末道士杜光庭更合理地解释说:“大道元气,造化自然,强为之容,即老君也。” 

道无形无象,如果一定要想象它的容貌,那就是仙人太上老君的样子。实际上,太上老君就是道,“老君生于无始,起于无因,为万道之先,元气之祖也。无光无象,无音无声,无色无绪,幽幽冥冥,其中有精,其精甚真,弥纶无外,故称大道。大道之身,即老君也。万化之父母,自然之极尊也”。 

总之,无论是虚空还是神(太上老君),道是绝对无偶的,始终体现为一。“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盈,万物得一以生,侯王得一以为天下正”。(《老子》第39章)得一,即是得道。天得道而清明,地得道而宁静,神得道而灵妙,河谷得道而冲盈,万物得道而生长,侯王得道而使得天下安定。“万物之总,皆阅一孔。百事之根,皆出一门”。(《淮南子•原道训》)可见“一”统领着百事万物,是百事万物发生发展的依据。

“天地运而相通,万物总而为一”(《淮南子•精神训》),在天地万物这个大系统中的一切最终都能追溯回到“一”,“一”就是维系着这一大系统的“道”。“道有经纪条贯,得一之道,连千枝万叶”(《淮南子•俶真训》),在这种意义上,“道”也体现为存在客观世界中的普遍原则、秩序。事物千姿百态,由“一”统率,其真实面貌存在于整体之中,而任何事物都不能离开相互联系、相互转化的整体而独存。每个个体都是道的体现,因此可以通过认识个体来认识道,来认识其他个体。

因而“能知一则无一之不知也,不能知一则无一之能知也”(《淮南子•精神训》),因而圣人能“由近知远而万殊为一”(《淮南子•本经训》)。一即是道,道也是一,故人欲思寿仙,必当守一。《老子道德经想尔注》:“今布道诫,教人守诫不违,即为守一:不行其诫,即为失一也。”“守一”成为修炼长生成仙的重要途径。东晋葛洪则提出了知一、思一、守一、真一等修炼方法,他说:“白刃临头,思一得生。”又说:“守一不怠,众恶远迸。”认为一是神妙无比、化生万物的道,它无所不能、无所不有,只要坚持思一、守一,就能够排除一切障碍,化险为夷,获得仙道。

值得一提的是,道教之道始终暗含着一种谐和的状态,体现为两极的统一。“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老子》第42章)冲气是阴阳之气的和谐。老子说:“反者道之动。”(第40章)道的运动是循环的,事物总是向着相反的方向运动发展,却又总要返回到原来初始的状态。“天地之道,极则反,盈则损”。(《淮南子•泰族训》)

这里讲出了一个“物极必反”的道理,这里的“道”表示客观普遍原则,表示某种秩序。这种秩序体现为自然万物的和谐。“天地之道”,使极反,使盈损,最终要达到的就是一个调和适中的、处于过与不及之间的一种状态。“所谓道者,体圆而法方,背阴而抱阳,左柔而右刚,履幽而戴明”(《淮南子•兵略训》),可见“道”处于一种方圆、阴阳、刚柔、幽明的两极统一的谐和的状态中,其中任何一极都不能用以描述“道”。

《淮南子•缪称训》中说“道”:“平乎准,直乎绳,圆乎规,方乎矩。”这种看起来似乎含糊不清的描述事实上说明了“道”没有我们能经验到并讲得出来的状态,因而它并不能简单地被认为是平的、圆的或直的、方的,而应该是平的、直的、圆的、方的的统一。“与刚柔卷舒兮,与阴阳俛仰兮”(《淮南子•原道训》),这里把“道”描述为刚柔、阴阳的统一体。“夫阴阳者,道之本。寒暑生杀动静之气也,而清浮圆动明阳也,浊沉方静暗阴也。阳不能独生,待阴而成,阴不能自成,须阳以生。一消一息,有虚有盈,二气合和,万象乃形”。 

由此可见,“道”并不执端,而是包容两极的统一体。

阴阳作为对偶概念出现于西周,其思想来源于日常对自然现象的观察,本意是指阳光照射不到的地方和阳光照射到的地方。《诗•大雅•公刘》“相其阴阳,观其流泉”中之“阴阳”就是这种基本含义。由于“阴阳”本身就具有对立、统一的特征,进而它上升为一对抽象的概念,表示自然或社会中相互对立而又相互协调并发生变化的两个方面或两股抽象势力。凡是向上的、活动的、刚强的等等为阳,凡是向下的、静止的、柔弱的等等为阴。

《易•系辞上》“一阴一阳谓之道”,把阴阳的相互作用作为宇宙间的基本规律。春秋时史墨认为“物生有两”(《左传•昭公三十二年》)。同样,老子也承认一切事物或现象都是处于相互对立、统一的状态中,“万物负阴而抱阳”(《老子》第42章),“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老子》第2章)。张立文将阴阳范畴的含义概括为三个:“其一,指客观存在的质料或要素”;“其二,指具有对立、统一、变化功能的客观实体”;“其三,指一切客观事物所具有的属性”。 

道教对阴阳的解说有多种:阴阳为道之本;阴阳为化生天地万物的原质之气;阴阳为人身体内使人得以生存的两种气质;阴阳为万物禀赋的元气;阴阳为善恶、仁戾等到的属性。

阴阳之间的对立是事物的一个方面,它的另一个同等重要的方面就是阴阳之间的统一、协调。没有协调,对立便产生分离,因而事物将不为事物,或者,事物根本无法产生。“道始于一。一而不生,故分而为阴阳,阴阳合和而万物生”(《淮南子•天文训》),可见在宇宙生成过程中阴阳的调和的环节至关重要。“天地之气,莫大于和,和者阴阳调,日夜分而生物”(《淮南子•氾论训》),天地之气共存,其最佳的存在状态就是“和”,即阴气与阳气之间的谐和共存。把“和”作为万物生长和发展的根本要素,在中国自古有之。《国语•郑语》:“和实生物,同则不继”,只有不同因素的统一才能导致事物的产生,因此孔子也说:“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把“和”的道理推演到人类社会中的为人处世。《礼记•乐记》:“和,故百物皆化”。《荀子•礼论》:“阴阳接而变化起”。

《淮南子》继承了先秦各家学说,把阴阳思想和气化论结合起来,认为万事万物“皆生一父母而阅一和”(《淮南子•俶真训》),“和”是一种“和气”,是阴气和阳气达到协和的状态,也是自然万物有以产生、发展的根本。“阴阳合和而万物生”,这句话简单清楚地概括了有机体内部生生不息的过程。首先是承认阴阳两种对立面或对立事物的普遍存在,对立双方经过调和而达到一种协调的状态。只有在这种“和”的状态下,万物才得以生长,进而又开始另一个对立、统一、变化的过程,因而保持了有机体内部的活力。由此可见,阴阳的对立、协调过程是自然有机整体的关键。

二、道法自然

道教崇尚自然。道教关于自然的含义有多种,其中有指物理所谓之自然,而更多的是指宇宙世界整体及其中各个体间自然而然的和谐的秩序。《道德经》曰:“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第25章)河上公注曰:“道性自然,无所法也。” 

人取法于地,地取法于天,天取法于道,道之本性是自然而然,以“无为”为法则。宋代王安石解释说:“本者,出之自然,故不假乎人之力而万物以生也。” 

道化生万物,皆自然无为而生,不受任何外在的意志所制约。道士也只有修炼合于自然之道,方能得道长生。这里的“自然”指的是事物本来、本身就如此的一种状态。天效法自然之道,地也效法自然之道,居于天地间的人更应该把自然之道作为其行为的最高法则。道表达的是宇宙万事万物的秩序,而“道法自然”则更清楚地指出合于道的秩序是自然而然的和谐的秩序。天道自然无为,常无为则无不为。自然无为之道是人类活动的最高准则,也是社会人生的最高理想。

如何能够实现“道法自然”的和谐的秩序,其要旨在于以“无为”为法则。“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老子》第2章),老子首先主张,得道之人不恣意行事,要以无为的方式来处理世事,督教引导而不发号施令。“生而弗有,为而弗恃,功成而弗居”(《老子》第2章),生养万物而不占为己有,化育万物而不自恃己能,功成事成而不自我炫耀。需要强调的是,“无为者,非谓其凝滞而不动也,以其言莫从己出也”(《淮南子•主术训》)。无为并不是消极的凝滞不动、无所事事,而是不乱为、不强为,不把自己的意志强加在其它事物上。从宇宙整体角度上看,人只不过是天下万物中之一物,我是物,他物也是物,那么“物之与物也,又何以相物也”(《淮南子•精神训》)。

可见万物是平等的,不允许某物按其意志阻碍他物的自然发展。在具体的人事上,“智者不以位为事,勇者不以位为暴,仁者不以位为患,可谓无为矣”(《淮南子•诠言训》)。人各处其位、安其性而不乱为便可称无为。如果像用火来烤干水井,或者像引淮水上山那样,就是凭着自己主观意志而违背了自然规律,就是“有为”的表现,是不可取的。无为就是要顺应自然,摒弃个人意志、嗜欲。

无为乃因循自然、不妄为,意指应该顺应事物自身状况任其自由地伸展。《太平经》则进一步说:“天地之性,万物各自有宜。当任其所长,所能为。所不能为者,而不可强也。”无为不在于强物之所不能为,而在于任物之所长,为其所能为。杜光庭亦说:“无为之理,其大矣哉。无为者,非谓引而不来,推而不去,迫而不应,感而不动,坚滞而不流,卷握而不散也。谓其私志不入公道,嗜欲不枉正术,循理而举事,因资而立功,事成而身不伐,功立而名不有。”天道自然无为,人的行事也应效法天道,接物应世应顺应自然,不要妄自作为。万物皆按各自本性自然生长,无持无待,从而保证了自然界的和谐有序。

后世道士则视无为为全身、修仙的基本法则,主张“执道德之要,固存亡之机,无为事主,无为事师,寂若无人,至于无为”。 

无为乃是否合于自然之道、生死存亡的关键。无论事主还是事师,都以无为为法则,如此才能够全身、去危、离咎,最后得道成仙。更具体的则是“欲求无为,先当避害。何者?远嫌疑,远小人,远苟得,远行止;慎口食,慎舌利,慎处闹,慎力斗。常思过失,改而从善”。 

可见道士将无为直接理解为可以实际践行之清静寡欲,与世无争,慎行远祸。

实际上,无为只是一种法则、途径,无为的最终目的是无不为,是为了更好的积极有为。老子说:“道常无为而无不为。”(《道德经》第37章)元代全真道士邓锜解释说:“无为者,非不为也,无为而为有大为也。”

道是世界万物的源头,道生万物乃自然而然,任物之所能,此处道就是无为;千姿百态之世界万物皆由道所产生,从这个结果看,道又无不为,无所不能。无为直接解释为因循自然、不强为,在此意义上的无为便是无不为,因为只有在这种因循自然的无为的前提下万物才能自为、为己,即万物能够发挥其生命潜能并按其生命模式发展,这符合了作为世间万事万物之原因、根据的道。老子说:“为无为,则无不治。”(《老子》第3章)无为而治是道教的主要治国思想,以无为作为治国之策则无不治。河上公进一步说:“法道无为,治身则有益精神,治国则有益万民。” 

自然无为之道治国、治身皆使国治、身治,益国益民,益人益身。汉代初年的“文景之治”便取法于这一治国思想。

老子说:“我无为而民自化。”(第57章)《庄子•天地》亦说:“无为而万物化。”这里的“化”所表达的是行自然无为之道而万事万物得以自主发展、自我完善的一种状态。葛洪说:“变化者,乃天地之自然”,“夫变化之术,何所不为?” 

表明变化的普遍存在及其无不为的无限力量。修道者知化能化而与天地同化,则进入得道成仙之境。五代道士谭峭著《化书》以阐明天地间变化无穷、循环往复的秩序,他说:“虚化神,神化气,气化血,血化形,形化婴,婴化童,童化少,少化壮,壮化老,老化死。死复化为虚,虚复化为神,神复化为气,气复化为物。化化不间,由环之无穷。”

天地万物生生不已,从无到有,从有到无,永无止境。此处无不为的过程并非外力所为,是世界万物各任其性自主生长的秩序,这也是自然无为之道。

“道出一原,通九门,散六衢,设于无垓坫之宇。寂寞以虚无,非有为于物也,物以有为于己也”。(《淮南子•俶真训》)“道”无为之实是让万物得以“为己”,即让万物各自发挥其潜能,各自充分发展,由此也正体现了“无不为”。

宇宙间万事万物顺其天性,安居宜处,并且能有充分的空间展示各自的才能,这正是一个体现了“无为”的理想世界,各个生命都能安其模式生长,各种生命潜能都能得到完全地发挥,宇宙万物在这个世界中才能实现真正的自我。所以,只有“无为”、因循自然,只有“各用之于其所适,施之于其所宜”,才能使“万物一齐而无由相过”(《淮南子•齐俗训》)。宇宙万物得以“自为”、“为己”、实现自我,从整体上体现生生不息、谐和共存,其背后蕴藏着作为宇宙本体的“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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