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谱“攀附”、杜撰“现象探析与辨伪


点击上面祖源文化传播关注我们

家谱良莠不齐,主要表现在对世系的处理上。一些宗族组织为了抬高自己的门第与“敬宗收族”的现实目的,往往讳其所出,或以先祖托名远古帝王、攀附显贵,或编造世系、杜撰官爵,附会出显赫的家族世系背景,致使家谱世系人物真伪杂羼, 甚或背离史实而失其真。本文通过对植根于中国宗法社会的家谱历史追溯,揭示了家谱中常见的“攀附”、“杜撰”现象以及产生该弊端的根源。所见稿本《柔桥王氏宗谱》出于清代学者王棻之手,因其对本族旧谱中的世系,不但未沿袭陈说,而是在遵循“信以传信,疑以传疑”史家遣法的同时,详加考辨,可供谱学研究利用者借鉴。

笔者在相继参与《中国家谱总目》、《浙江家谱总目提要》的编目过程中,对那些曾经秘不示人且散藏在民间的家谱得睹真容。毋庸讳言,一些家谱中攀附、杜撰的现象较为突出,因而被指称为“天下最不可信之文藉” ,为后世研究者所诟病。一般而言,各宗族修谱的原始动因虽有差异,但是由于家谱功能取向的一致性,兼寓激劝教化之义,家谱纂修通常“称美不称恶”。如一些家谱中的始祖与始迁祖多为帝王列侯或名贤显贵,这在一定程度上其实都是家族选择的结果;而“攀附”与“杜撰”现象,既是家谱体例服从其“尊祖敬宗收族”功能的畸形产物,也是植根于中国宗法社会的迎合家族光宗耀祖和风化宣教的心理使然,皆有其历史根源。民间家谱中也不乏治谱严谨者,清代王棻续修的《柔桥王氏宗谱》即是一例。因其博览群书,讲明谱学,古能自成体例。更为可贵的是对本族老谱世系人物的考辨,能“详其居址,核其自出”而正其舛误,克服了家谱中常见的“攀古人之显者而祖之,系无所承,即向壁虚造不可知之人” 的弊端,亦为谱学研究提供了“辨伪”范例。

一、家谱纂修的特点与历史回顾

1.民间家谱纂修将始祖追溯至黄帝的发轫

司马迁《史记》中的《夏本纪》、《殷本纪》、《周本纪》和《三代世表》等篇目,较为详细地记录了黄帝、颛顼、帝喾、尧、舜五帝的世系和夏、商、周三代王室自始祖以下的历代世系。他在《太史公自序》中说:“维三代尚矣,年纪不可考,盖取之谱牒旧闻,本于兹,于是略推,作《三代世表》第一。”在司马迁的叙述中可以看出,他记载夏、商、周三代世系是以当时的“谱牒旧闻”为依据的。从《史记》中世系追溯的最早人物来看,《五帝本纪》起自黄帝,《夏本纪》的前溯也至黄帝止,这与司马迁所说的“黄帝以来皆有年数”相符,表明司马迁所依据的谱牒资料的终极追溯人物应该就是黄帝。

不能否认,家谱除了具备对血缘关系的认定这一最基本的功能以外,另一个意义还在于家谱具有沟通个人及家族与汉民族乃至整个中华文明历史的功能,有利于增加中华民族的认同感和凝聚力。通过这种系谱的追溯,使自己及其族群的存在,认同于传说时代就已经起步的中华文明辉煌的历史。这就是中国家谱中所记录的得姓祖,或者说对系谱的终极追溯往往直指黄帝或远古时代先贤的发轫。如吴姓家谱大多奉太伯或季札为始祖。有季札可前溯到太伯,而太伯是周文王长子,姬姓,与黄帝同姓,由太伯可前溯到黄帝。至明代,凌迪知认为“五帝三王,无非出自黄帝之后”,应该是“万千一本,万派一脉”,于是就编了一本《古今万姓通谱》。在他看来,天下万姓都是黄帝一人所分,天下万姓皆出于黄帝一人之身。家谱对系谱的这种终极追溯,使得家谱成为个体作为中国人,作为华夏民族成员的正统性的依据。

家谱在姓氏探源上,不少家族将姓源上溯到黄帝轩辕氏或炎帝神农氏。且不说黄帝、炎帝是传说中的两个历史人物,即使存在的话,这种溯源也是姓氏探源上的误区。所谓“人文初祖”或“中华民族是炎黄子孙”,只是一种文化认同,而并非存在血缘上的关系。中国古代的姓氏有一个漫长的演变过程,各个家族在不断地迁徙繁衍,分化集合,再加上民族的融合,姓氏上的血缘关系已经淡化,要想从血缘关系上找到近现代某个家族的姓氏与远古时代某个家族的姓氏之间的联系则是不可能的。

2.周代宗法制度是一种建筑在血缘关系基础上的等级制度

出于维护宗法制度的需要,记载血缘关系亲疏、嫡庶长幼的家谱在周代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周代家谱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国家建立了一套史官修谱的制度,设立专人负责周天子王室家谱的记录与管理。据《周礼·春官》的记载,小史是掌管谱牒的官员,专门负责订立王室的世系、区分王室成员的长幼次序与嫡庶亲疏。各诸侯国也都设有专门的官员管理诸侯国王室的谱牒和家务事务。

周代还出现了我国最早的谱学著作,其中最重要的是《世本》和《大戴礼记》中的《帝系篇》。《世本》分为《帝王谱》、《诸侯谱》、《卿大夫谱》、《氏姓篇》、《谥发篇》等十五篇,记载了自黄帝至春秋战国历代帝王诸侯卿大夫的姓氏起源、世系源流、迁居本末等其他事迹,是一本万姓统谱式的谱牒著作。相传为荀子编修的《春秋公子血脉谱》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以“谱”为名的宗族史籍(已佚),其中“血脉”二字,形象地揭示了家谱作为血缘系谱的特点。西周时期确立的宗法制度,实际上是一种建筑在血缘关系基础上的等级制度,我们至今还可以从保存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中的清代玉牒中看出这种遗存。清代玉牒的纂修体现了严格的等级尊卑观念与封建纲常伦理,它表现在皇族命名、排列顺序及编修方法等多方面。如玉牒以努尔哈赤之父塔克世为本支,称为宗室,入于黄册;以塔克世的叔伯兄弟为旁支,称为觉罗,入于红册,分别用黄、红绫包裹皮藏。除了记载帝系及皇族繁衍脉络外,更是体现出皇室不同等级所享有的权力。

3.魏晋以来以维护门第为主要任务的官方谱学的形成与消亡

魏晋至隋唐时期是中国家谱发展的繁盛时期。郑樵《通志·氏族略》称:“自隋唐以上,官为簿状,家有谱系,官之选举,必由于簿状;家之婚姻,必由于谱系。”当时从选官到婚姻,都要以家谱为凭,家谱在社会上所扮演的重要角色可见一斑。

魏晋南北朝时期家谱发展的重要标志便是国家设立了谱局和谱官,专门从事谱牒的编修和保管工作。他们掌修的谱牒有二种,一种是属谱,这是皇帝的家谱;另一种是诸王世谱,收录的是同姓诸侯的世系谱籍。谱局对百官族姓呈送的私修家谱加以考核、审定后,收藏在谱局中,成为官方承认的官籍,称为“簿状”。如清代史学家钱大昕所说:“六朝最重门第,百家之谱,皆上于史部。”

家谱受到如此重视,与当时门阀士族势力的发展密切相关。自东汉以来,一些世家大族在政治上形成强大的势力,长期把持中央和地方的要职,如袁绍、杨震都是一门四世三公,其结果使门第观念开始形成。曹魏建立后,在选官制度上推行九品中正制。由于评定人物等级的中正都是由各地世家大族的人担任,本应以德、才为考核标准的评定演变为以门第高下为评定标准的流弊,出现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的局面,加速了门阀士族势力的形成。门阀士族凭借自己的出身门第,逐渐成为拥有强大的政治权力并享有经济和文化优越地位的特权阶层。门阀士族所拥有的特殊地位使得对门第的追逐成为一种社会风气,庶族以士族为荣,想跻身士族,采用合族通谱的方法,或用权势或金钱收买士族成员,以达到成为士族的目的。为了维护门第,士庶族之间是绝对不允许通婚的。凡是谈婚论嫁,须查看家谱,只有阀阅相当,才能通婚。由于谱牒在政治与社会生活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当时一些庶族为了提高门第而不择手段,最常见的方法就是伪造家谱世系、冒充士族。

郑樵说:“谱系之学,莫盛于唐。” 唐朝是官修家谱最发达的王朝之一。唐代政府设立专门机构先后组织编修了数部大型谱牒著作,之所以多次编制官修谱牒,其原因也还是出于对门第的追逐。唐朝建立时,由于科举制的实行,士族的政治特权已经失去,但依然享有很高的社会声望,势力犹存。贞观五年(631),唐太宗命令高士廉等编撰《氏族志》,并不讳言“我今特定族姓者,欲崇今朝冠冕” 的意图,经修订后的《氏族志》,将李姓皇族列为第一等,外戚列为第二等,使原列为第一等的山东崔氏屈居第三。武则天统治时期,朝廷又下令编撰《姓氏录》,新修的《姓氏录》将原为庶族的武姓列为第一等,其余的以官职高下为等级标准,使得大批庶族都升为了士族,因此《姓氏录》也受到了山东旧士族的抵制,且嘲笑其为“勋格”。

唐末五代时期,战乱频繁,门阀制度遭到毁灭性的打击,大批旧士族成员被杀,谱牒也遭到焚毁,魏晋以来以维护门第为主要任务的官方谱学也随之而消亡。

4.宋代以来的家谱向“尊祖敬宗收族”的伦理道德教化功能转变

宋代的家谱是在一片废墟上重新建立起来的。苏洵称“盖自唐衰,谱学废绝,士大夫不讲,而世人不载。于是乎由贱而贵者,耻言其先;由贫而富者,不录其祖,而谱遂大废” 即为当时写照。由于没有谱牒的记录,家族世系易造成“失忆”或“断层”,正如宋代大理学家张载所说:“谱牒又废,人家不知来处,无百年之家,骨肉无统,虽至亲,恩亦薄。” 加之魏晋时期“士庶之际,实自天隔”的局面已经不复存在,官员的选拔也无需再查看谱牒。因此自宋以降,家谱逐渐从官府、世家大族走向了普通百姓。家谱的编纂亦由过去的社会政治功能向“尊祖敬宗收族”的伦理道德教化功能转变。即如欧阳修所称:“族谱之作,所以推其本,联其文,而尊尊亲亲之道存焉。”宋朝统治者把家谱视为“管摄天下人心,收宗族,厚风俗,使人不忘本”的工具,大力提倡私修家谱,这在客观上推动了当时私修家谱的发展和繁荣。欧阳修、苏洵分别编修了《欧阳氏谱图》、《苏氏族谱》,总结前人修谱章法,创立了较完整的修谱体例,成为影响后世修谱的最基本的体例格局。

明清时代,盛行私家修谱,很多家谱仿正史、方志的体例进行编修,家谱的体例更趋于完整。从“欧苏谱例”所包括的谱序、谱例、世系图、世系录、先世考辨等五项内容,扩展为得姓源流、迁徙情况、世系图录、祠堂坟墓、族规家训、传记艺文等类目。明清家谱,不少采用“大宗之法”,出现了追溯世系动辄几十世的统谱。随着修谱的普及与人口的增加,在这种风气的影响下,家谱纂修中编造世系、攀附远祖、冒认历代同姓名人的现象时有发生。清代乾隆时期的“谱禁” 与《四库全书总目》删并谱牒类目,应该说与防止宗族通过远引祖先而通谱联宗以危害社会稳定的动因有关。

以上通过对家谱发展历史的扼要追溯,可以看出植根于中国宗法社会的家谱中“攀附”与“杜撰”弊端产生的一些端倪。

二、家谱世系人物中“攀附”与“杜撰”现象探析

《礼记·祭统》云:“为先祖者,莫不有美焉,莫不有恶焉。铭之义,称美而不称恶,此孝子孝孙也。唯贤者能之。”可见,隐恶扬善的写法在历史上早已有之。反映在修谱上,即是“行贱名恶有玷家声者不书”的规则。家谱凡例中都规定了“不书”的标准,诸如不道、乱伦、乱宗、绝义、辱先等等,其结果是使得家谱中只见正人君子而没有奸邪小人。许多家谱为了炫耀家族的声望以提升家族的地位,甚或不惜杜撰世系、攀附显贵而“自诬其祖”,以致在谱序上经常可以看到口诛笔伐的现象。如宋汪逵《玉山汪氏族谱序》:“或者妄引名族,自表于世者,诬祖之罪大矣!”元洪模《洪氏大宗谱序》:“尝叹近世故家大族,不知追崇本始,谱牒不修,至宗族贫贱者弃之而不顾,附会门第,以他人为己祖,夸耀于世。”明周尚文《周氏宗谱例》:“近世作谱者,好高门第,妄援古之闻望为族。殊不知作谱本以尊祖敬宗,却援他人之祖宗为祖宗… …。”清孙锵鸣《鲤岙重修陈氏宗谱序》:“然以余所见今日之谱,无法殆甚。不考源流,弃是其祖,一也;滥引华膴,冒非其祖,二也;多张官阀,不应古制,三也;虚列传赞,半归赝作,四也。”

家谱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家族得姓、迁徙、分布、派别、世系、人物、事迹、艺文等家族发展史的综合记录。家谱中攀附与杜撰现象通常围绕世系人物展开,如恩荣录、世系图等,而伪托名人序跋亦为常见。

1. 伪托名人序跋

谱序主要记述修谱的意义、缘起、目的、家族的历史渊源及迁徙经历、修谱人员构成、历次修谱概况等内容。在谱序中,常可见到名流硕彦撰写的序文,如欧阳修、苏洵、朱熹、文天祥等人的序文在各姓家谱之中最为常见。在为数众多的名人谱序中,有相当数量其实并非出于名人之手,而是编谱者的假托与伪造。如民国《义门陈氏大同宗谱》收录了一篇朱熹的序文,署“龙图阁大学士朱熹晦庵氏拜书”,然而朱熹并未当过龙图阁大学士。几乎同样的序文又分别出现在周肇丰《周氏合修宗谱》和泉州《刘氏宗谱》之中。与《义门陈氏大同宗谱》相比,《周氏合修宗谱》和《刘氏宗谱》的所谓序文在最后加了一句:“噫!世之去祖未远,问其所自而懵然者,有愧于周(刘)氏多矣。”此外最大的不同,就是序文中提及的姓氏的不同和落款时间的差异了。这些伪托的名人谱序,往往会在年代、官职、称谓等处显现出假托的痕迹。

2.杜撰“恩荣录”

恩荣录又称告身、诰敕、赐谕等,内容主要是历代皇帝对家族成员的褒奖或封赠文字,如敕书、诏命、赐诗、御制匾联、谥文等,此外还包括地方官员的赠谕文字。编辑恩荣录的目的,是通过炫耀朝廷对家族及家族成员的表彰和奖励,显示家族的地位和身份。因此,修谱过程中,各家族都尽力搜罗相关内容。对帝王、显贵文字的过度追逐,亦使得“恩荣录”出现了造假现象。如民国《潘山头洪氏宗谱》首例“宋驸马显宗公遗像”。所附“驸马洪显宗敕命一道”,题为“大宋咸淳乙丑年十月十五日诏下之宝”云:“洪显宗才貌无双,朕以娇娥宫主赐配,招为驸马之职。”并将其列入外纪始祖。按“咸淳乙丑”,即咸淳元年(1265),为宋度宗年号。景定五年(1264)十月二十六日,理宗去世,赵禥即位,是为度宗。次年改元,赵禥年仅26岁。史载宋度宗于咸淳十年(1274)七月去世,仅留下三个尚未成年的儿子,又何来“娇娥宫主赐配”?《潘山头洪氏宗谱》将“公主”改作“宫主”,称谓不明,于史无据;所指“才貌无双”的驸马“洪显宗”,更是子虚乌有。

3. 世系中攀附名人

世系是家谱的主体,分为图、录两部分。图又称世表、世系表、世系图等,是以图表形式记录家庭成员的世系并反映家族成员的血缘关系。世系中的攀附、冒认历史名人为祖先的现象在家谱中最为常见。不少家族尊奉的“外纪始祖”,远者追溯三皇五帝,甚至奉盘古、雷震子等神话人物为始祖;列为“始迁祖”者,亦多为忠臣显贵,或是在社会上有良好声誉的名士,平民百姓则很少见载。历史上的大奸大恶之人如秦桧之流,家谱中根本没有他们的名字。如朱姓皆以朱熹为先,包氏皆拜包拯为祖;凡王氏者所称始祖,不曰派出琅琊,即曰支分太原,并溯源于周灵王太子晋。有的家谱甚至将前代的同姓名人一概网罗,都纳入本家族的世系之中。如贵州《清河张氏宗谱》中,张良、张飞、张九龄、张载等历代名人都纳入世系之中,如此之多的簪笏蝉联的体面先祖,牵强附会,常令后人难以置信。

三、晚清学者王棻的谱学理念及世系人物辨伪示例

杭州图书馆馆藏稿本《柔桥王氏宗谱》,为清咸丰九年(1859)王棻纂修。王棻,字子庄。号柔桥,浙江黄岩人。其为清代晚期知名学者,著述颇丰。王棻治谱严谨,不但遵循了“信以传信,疑以传疑”这一史则,尤其是对本族世系人物的“辨伪”,更为中国传统宗族社会修谱活动所鲜见。

1.“信以传信,疑以传疑”的史则在家谱纂修中的应用

第一,“无考者略之,疑者阙之”,“必据实直书,使后人有所考” 概言之,即对记载家族世系、先祖迁徙行迹的文献史料,务必鉴别真伪信疑。凡证之凿凿、据实可信者,方可确认为家族信史传之后世,此谓“信以传信”;若文献不足征信,传闻颇多疑问,则当阙如存疑。王棻在《柔桥王氏家谱》卷末中的“辨误、存疑”,正是为历来史家所称道的“信以传信,疑以传疑”遗法在家谱中的应用。

QQ 微博 好友邮箱 随便看看 评论 纠错 更多

Hi 陌生人你好!


网友点赞推荐
关于祖源文化传播

祖源文化传播网为您提供最新的祖源文化传播信息,让您快速了解祖源文化传播的相关内容,感谢您分享转发祖源文化传播。

南无阿弥陀佛

导航菜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