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一些“避名讳”事件,你现在还知道几个?
传统文化既有精华也有糟粕。糟粕中有一种那就是“避名讳”。名讳的历史非常悠久,在先秦时期就存在了。《礼记》中记载,臣子的儿子起名不能和世子重名。《公羊传》记载,名讳主要是为了尊敬尊贵的人、贤明的人和亲人,本意是好的。但是经过长时间的演变,越来越离谱。
秦始皇统一天下以后,皇权变得至高无上。关于名讳的讲究也越来越苛刻。一些物品的名字也不能和皇帝甚至皇后的名字重合,甚至谐音也不行。比如汉光武帝刘秀的名字里有一个“秀”字,所以“秀才”也就变成了“茂才”;顺治的名字叫做爱新觉罗·福临。顺治本人倒是不介意,过年的时候百姓还可以贴个福字。但是后来“福”字也成为忌讳;刘邦的老婆吕后叫做吕雉,所以人们也不敢把野鸡称为“雉”。
到了唐朝,开国皇帝李渊的祖父叫做李虎。所以唐人禁“虎”这个字。古代夜壶也叫做“虎子”,为了避李虎的名讳,改成了“马子”。
把夜壶改个名字倒也没有什么,关键是在唐朝,鲤鱼也不能直呼其名,更不能吃。唐朝的鲤鱼被称为“赤鯶公”。《酉阳杂俎》中记载,唐朝有法律规定:如果捕鱼的时候捉到鲤鱼,就应该马上放生,不可以吃。如果有人卖鲤鱼,就会受到六十杖的刑罚。鲤鱼也被称为“赤鯶公”,又可以略称为“赤鯶”。因为唐朝皇帝姓“李”,与“鲤”谐音。
不吃鲤鱼还能忍受,毕竟河里面还有这么多的鱼。猪肉是古代主要的肉食之一。明朝的皇帝姓“朱”,如果不吃猪肉的话,百姓的生活就太没有滋味了。
在明朝的时候,虽然不能直呼“猪”的原名,将猪称为“彘”或者“豕”,但是老百姓还是可以吃猪肉的。皇帝也带头吃猪肉。不过在明武宗时期,曾经有过一阵全国禁止吃猪的命令。
原来明武宗朱厚照不仅姓朱,而且属猪。所以朱厚照下令百姓养猪吃猪。《明实录·武宗实录》中记载:“上巡幸所至,禁民间畜猪,远近屠杀殆尽,田家有产者,悉投诸水。”《万历野获编》还说,一旦发现杀猪卖猪,全家老少直接发配到边疆,比唐朝卖鲤鱼可怕得多。但是祭祀的时候要用到猪,百姓全都不养猪,祭祀的猪也找不到了。所以“禁猪令”坚持很短的时间就被取消了。
许多年后,假如有人问我,当年你为社会做过的贡献是什么?我会说:我传播了很多充满人性、良知、散发着正义光芒的文字,我拒绝了与邪恶同污合流。
——这句话,据说是柴静说的,无从考证,但说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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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编:上官福楚
轮值编辑:官秀岩
资料采辑:上官辉
发布:官正琼
审核:熊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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