蕅益大师《见闻录》44.他看到阴间簿子上,登记了他太太的一条罪状
楚中有一生员,心迹正直,值冥府缺第七殿,上帝命暂主之。每隔数日,则入冥理事,但正坐简阅文簿,不劳签判,而随彼前人行业罪福异趣。每见有自上刀山剑树者,辄使左右救之,愈救愈上,竟莫能挽也。一日阅簿,见其妻有一罪款,云盗邻鸡一只,连毛重一斤十二两。遂折而识之,回阳诘问其妻。妻尚抵谩,彼述冥间所见质之,乃首曰,邻鸡食所晒物,失手误打令死,惧邻妇诟厉,故尚藏未发耳。因取出称之,斤两不爽,相对惊异,遂以死鸡并价偿谢邻人。未几复入冥,简视前簿,折痕如故,而罪款已无影迹矣。(江西养智禅人说)(转者评:因果不虚,鬼神难欺,祸福无门,惟人自召)
【译文】两湖地方有个读书人,心地很正直。刚好阴曹地府第七殿缺人,玉皇大帝就请他暂时代缺。每隔几天,他就必须去阴间处理事情。他的工作只是检查登记簿,并不需要判案。他看到由于每个人在世时造的业不同,因此在阴间会随之自动趣向所受的罪罚或享受福报。每次他看到有人自己上刀山剑树时,就赶快叫左右的人去救。结果是越救那人,那人却反而上得越快,因此都无法挽救那些人。有一天,他看到簿子上,登记了他太太的一条罪状,说是偷邻居一只鸡,连鸡毛一共重一斤十二两。于是他就把这页折起来作记号。
回到阳间后,他就问太太是否偷邻居的鸡。起先他太太还抵赖,后来他就把阴间所见告知,这时他太太才自首说,是因为邻居的鸡,吃她晒的食物,她失手误把鸡给打死。她怕邻妇会凶狠辱骂,只好先把鸡藏起来,至今尚无人发现。夫妻俩就把死鸡拿出来秤,不多不少,刚好一斤十二两(16两为一斤)。他们十分惊异,簿子上登记的实在太准。于是他们就折合市价,并连同死鸡,拿去赔偿邻居,并谢罪。不久之后,他又到阴间上班。他把那本文簿打开来看,折的痕迹依旧,而他太太的罪状已无影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