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守父母孝道,更要尽家国义务
《孝经•开宗明义第一章》:“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人的全身,源自于父母,不能受到侮辱和损伤,这是最基本的孝道。这句话该如何理解,世人见解颇多,在当下社会,则有更为深层的含义。
安身立命之本,不可毁
在《世说新语·德行》中有个故事:东汉范宣8岁时误伤自己的手指,大声啼哭,范宣表示,想到身体是父母给予的,因愧疚而哭。诚然,8岁小孩有此思想高度,是有些让人不敢相信,但是对引导人们自尊自爱却有不小意义。
身体是个人的安身立命之本,事业、财产等等都没有健康重要。2021年9月,中国人口健康大数据出炉:70%中国人存在过劳死风险、76%白领属于亚健康、20%的国人患有慢性病、22%中年人死亡原因是心脑血管疾病。这样一组组数据,直观地说明在当今社会快节奏生活下,个人健康情况每况日下,如此还能不重视身体吗?
中国每年约有10万青少年死于自杀。每分钟就有2个青少年死于自杀,还有8个自杀未遂。“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痛无人想体验,“孝”是以物质存在为基础的,人都已然逝去,何来谈孝道。
儿女是父母生命的延续,“父母唯其疾之忧”。健康是幸福的基础,没有健康就没有一切,所以要爱惜身体,绝不能糟蹋身体。要加强自我安全教育,时时处处注意安全,“千金之子坐不垂堂”,有千金之人会谨慎选择没有掉物风险的地方落座。
父母精气之果,不可伤
古时乐正子春有这样一个故事,他脚伤恢复后还很忧虑,其弟子问为何忧虑。乐正子春回答:“壹举足而不敢忘父母,壹出言而不敢忘父母。”他的意思是说,每次走路都不敢忘记父母恩情,所以走大道而不走邪径;每一张嘴都不敢忘记父母,所以不说伤害他人的话,别人也就不会辱骂自己。
乐正子春在发肤的层面之上,对“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提高一层理解,即身体来自父母,不单单要保证身体的安全,更要维护自己的名誉声望,因为这些是从精神层面取之于父母的,更加不能诋毁伤害。
做人要谦让、谨慎,不可睚眦必报、恶语相向,甚至拳脚相加,结果也将伤害自己、连累父母。
个人的身体来自父母的同时,还有个人的名誉声望,唯有加强精神修养,在精神层面得到认可,才是对父母更高一层的“孝”。
铸国之基,不可断
古有割发代首的故事,曹操曾命军队过麦田时不得践踏麦子,一次曹操骑马经过,因惊吓踩踏了麦田。曹操执意要执行军令,在众人劝阻下,才以割发代替。
很多人议论曹操有作秀的嫌疑,其实不置可否,但从故事中,我们发现此行为的作用。一是表明自己严格执行军令,没有特权。二是表明军令严格,必须执行。三是强调自己重孝守义,家国皆重。
个体组建成集体,集体存在于社会,社会服务于国家。个体的好坏对国家不会起到直接的作用,但是一点一滴细微的改变,也终将影响到国家的运行。就像一个大型的工厂,有众多的设备,又有无数的螺丝,一颗看似无法影响工厂的效益,但是带的蝴蝶效应,就不知道会发生什么样的效果。“修身、齐家、安天下”,就个人而言,讲孝道之上就是对于国家的尽忠职守的义务。
我们要书立身体不单单是个人的自私观念,要把格局放大,更多的注重“身体”对家庭、社会,甚至是国家的大局观念,由点及面、由表入里,深刻领会“受之父母”的延伸内涵,提升人格修养,真正做到“孝”字内涵。
许多年后,假如有人问我,当年你为社会做过的贡献是什么?我会说:我传播了很多充满人性、良知、散发着正义光芒的文字,我拒绝了与邪恶同污合流。
——这句话,据说是柴静说的,无从考证,但说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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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编:上官福楚
轮值编辑:官秀岩
资料采辑:上官辉
发布:官正琼
审核:熊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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