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次襄,明日判决书可到,汝其上述,当能出罪”


    友人房次襄,宁波人,经商杭垣。一日至烟馆访友,时禁令森严、侦探密布,致遭牵累,由法院指定医生调验,妄断有轻微烟瘾。于是检察官检定,以书面五十圆交保候审。


    越数日,法院传审,适有不谙法律者,怂恿不必到庭。嗣法院著保人追缴保证金外,并下令拘捕到案,不久即为逮捕。法院以房避不到案,显系畏罪潜逃,当判以六个月徒刑、二百圆罚金。房自念实无此癖,一旦受此不白之冤,心殊不甘,乃将经本请至狱中,终日虔诵观世音菩萨普门品,藉解烦闷,而祈慈佑。

    甫及半月,一日正在诵经之际,忽如入梦,觉身在围墙之内,四面无门。惶恐万分,计无所出。忽见闪烁金光。一门开处,有一妇人,形似皇后,端庄无比,从门而入。呼其名而告之曰:“房次襄,明日判决书可到,汝其上述,当能出罪。”言讫不见,犹如梦醒。乃问狱中人,适间余所闻见,得非梦乎,众曰,汝始终喃喃诵经,毫无间断,何会有梦。随将所见境界,为狱中人言之。


    仅三日即来传审。房到庭申辩,本人实不吸烟,上次检验,确属误会,请再派员实地检验。法官许之,结果,改判无罪。(吕慕莲)

转自《观音菩萨近代感应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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