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薪养廉的必要性及其前提问题
【故知清而不知所以重其禄者,则欺而浊;知重其禄,而不知所以少其吏者,则竭而不足;知少其吏,而不知所以尽其力者,则事繁而职阙。】这句话实际上讲的是高薪养廉的必要性及其前提问题。意思是说,如果知道提倡清廉,而不懂得增加官员的俸禄,官员就会形成欺诈和贪污腐败的风气;如果懂得增加俸禄,而不知道怎样减少官吏,财力就会空虚不足;如果知道减少官吏,而不懂得如何使他们发挥能力,事情就会繁多而显得职位短缺。在反腐倡廉的过程中,大家一直在热议一个话题,那就是高薪对于养廉是否必要。古人认为,从国家招揽人才的角度而言,对于真正的人才,除了要提供给他们施展才华的舞台、发挥他们的能力之外,使他们富裕起来、受到尊重,并且给予良好的荣誉,也是十分必要的。《群书治要·墨子》中说,治理国家的人,都想使国家富裕、人口众多、民心安定,但是却难以达到这一目的。究其原因,就是因为治理国家的人不能够以“尚贤使能”为原则来办理政治。他们没有认识到国家贤良之士愈多、社会风气就会愈淳厚的道理。所以,领导者办理政事首要的任务,就是要得到众多的贤才。但是怎样才能得到众多的贤才呢?道理很简单,就像想让国家善于驾车、善于射箭的人愈来愈多,那就让这些人富裕起来、受到尊重,并且得到很好的声誉一样,想要获得贤才,那就要使贤德之人富裕起来、受到人们的尊重爱戴,让他们处于高贵的地位、受到赞誉。这样,崇尚道德的风气就会兴起,国家的贤德之士也就会愈聚愈多。所以,古代的圣王治理国家都奉行这样一句话,那就是不让不义的人富裕,不让不义的人尊贵,不亲爱不义之人,不接近不义之人。关于有没有必要给官员很高的俸禄这一点,《群书治要·傅子》中也说:“凡欲为治者,无不欲其吏之清也。不知所以致清而求其清,此犹滑其源,而望其流之洁也。”凡是想治理好国家的人,谁不希望官员个个廉洁?但是不知道怎样使官吏廉洁,而一味地要求官吏廉洁,这就好比是搅浑了水源,却希望水流很清洁一样。
后面还做了一个比喻:即使举用像伯夷、叔齐这样廉洁的人做事,但是给他们的俸禄(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工资奖金)却很微薄,他们既不能够养活自己,也难以奉养家人,结果也必然会违反禁制,以公权谋取私利。从孝道的角度而言,他们的做法无可厚非,因为骨肉之道不能亏失,他们还要赡养父母、妻子、儿女,但是从国家法制的角度出发,若以公权营取私利则触犯刑法,要受到处罚,这样就会使他们处于两难的境地,久而久之就会对君主滋生怨恨。怨恨心一产生,仁义的正理也就隐匿不彰了。《群书治要·崔寔政论》中对这种情况做了一个形象的比喻:对于俸禄微薄的官员而言,希求他们奉公执法,就如同“渴马守水”、“饿犬护肉”一样困难,就像让饥渴的马去守护水源、让饥饿的狗去看护肥肉,想让它们不越雷池,那几乎是不可能的。虽然世间有一身傲骨、两袖清风、品格高尚的人,但百中难觅其一。圣王明白仅凭道德修养的约束,不能够使所有的官员都洁身自好,所以,会给予官员丰厚的俸禄,以防止其产生不必要的贪心。贪心止住了,为官者便不会与百姓争利。譬如历史上的晏子,在做宰相的时候,俸禄足够养活五百家的人口。也就是说,在俸禄丰厚的条件下,他完全没有必要去贪污受贿、以权谋私,因为他连自己的俸禄都花费不了,又怎会为贪取更多的钱财而甘冒不必要的风险?所以,国君想让官员竭忠尽力、心无旁骛,首先就要解决他们经济上的后顾之忧。《群书治要·袁子正书》中也提到,假如官吏的俸禄很厚重,他们靠俸禄便可以奉养自己,那么就没有必要去与民争利了。“无求于民,奸宄息矣”,如果对人民无所求,作奸犯科的事情就不会产生。而且在生活条件优渥的情况下,官员一旦贪污受贿,就会付出相当大的代价,不仅会失去高官厚禄、尊严脸面甚至还会锒铛入狱,性命不保,利弊权衡,得不偿失,所以官员也就不会轻易地以权谋私、去搞权钱交易了。所以说“故知清而不知所以重其禄者,则欺而浊。但是,下面接着讲道:“知重其禄,而不知所以少其吏者,则竭而不足”。如果仅仅懂得增加官员的俸禄,但是却不知道精减官员的数量,那么就会使国家财政的负担过重,导致入不敷出、国库空虚。所以,还必须“少其吏”,也就是精减官员的数量。因为如果官员的人数太多,很多官员人浮于事,在这种情况下,还要提高他们的俸禄,人民的负担就会加重,自然也就对高薪养廉的措施产生不满。所以,要增加官员的俸禄,前提必须精简机构,裁减冗员,使官员与职位相称。即便如此,还是不行,后面又讲道:“知少其吏,而不知所以尽其力者,则事繁而职阙”。如果仅仅知道增加官员的俸禄,也知道精减职位、减少官吏,但是却不懂得如何使官员竭尽全力地尽好本分,也会出现问题。
换句话说,官员的数量减少了、待遇提高了,但如果不能竭尽全力、竭忠尽智,那就会显得事情繁多而职位短缺。所以,在提高待遇、精简机构、减少官员数目的基础上,还要提高官员的责任感,要让他们“尽其力”、竭尽全力、负责尽职地完成自己的工作,这样才不致于显得事情繁多而人手短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