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宝法王:“修法”是为了“改变各自性格”!
我们不应将“生活”与“修法”视为截然不同的两者,而应善加结合、视为一体地来修持,让“生活”和“佛法”双运,让两者能相辅相成、并肩同行。
而所谓“修法”,并非指外在、表面,或传统仪式,或表现于外的身口表情和言语上,“修法”是为求人生具足实义的一种方式。
因此我们在修法时,要各自思维到自己是如何看待人生、对人生有何自我期许,首先有此明确的发心,并按照心中所愿,来尽力成就此事,这才是真正修法的意义。
《离四贪执》的修心法,昨天已稍加讲解了偈颂的第一句“若贪此生非行者”,今天将继续讲解后三句:“若执轮回非出离,若求自利非菩萨,若生执着非正见。”。
“修法”是为了“改变各自性格”,当我们修法时,不应说“我的个性就是如此,很难改”,如同俗语“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我们不应如此思维,性格异常顽固者,更应该要学习改变。性格改变,命运也会随之改变,反之,若继续冥顽不灵,就不会改善人生。
而改变之法,并不是强硬为之,而是最初让自己的心找到一个支撑点或转移点,从而改变自心。
噶玛巴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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