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式宗亲会,寿终正寝!新式宗亲会,何等模样?
【引言】
0.1 在“非学术”语境下,家族、族亲、宗亲、宗族这些词汇,在概念上存在较大的重合,甚至常常通用。
0.2 在主流意识的正式公文中,相关用词是有明确区别的。如“家训”不叫“族训”也不叫“宗训”,“家风”一词也是如此。
【2018首季回放】
1.1 顶级主流媒体发声。2月7日,人民网、新华网、央视新闻公众号等多家顶级主流媒体,转发了国家民政部网站《中国社会组织网》的报道。人民网的题目是《民政部公布179个涉嫌非法社会组织 提醒公众防上当受骗》,新华网的题目是《民政部公布一批非法社会组织》,央视新闻公众号的题目是《民政部公布一批非法社会组织,不少“中字头”》。在179家“涉非”中,含有宗亲会性质的有28家,占比15.64%。这里提示三点:第一,人民网的转发标题最符合民政部网站原意,没有丢掉“涉嫌”二字。第二,现在手机微信群很多,央视新闻公众号的转发量很大。第三,紧随其后,全国多家媒体转发了这三家的报道。
1.2 两会期间的一份政协提案。3月4日澎湃新闻网发表《朱晓进委员:修家谱、建祠堂热暴露出一些问题,建议加强引导》,随即今日头条公众号原文转发,马上数多姓氏文化微信群和姓氏公众号都进行了再次转发。这是全国政协委员朱晓进在两会期间的提案。百度百科显示,朱晓进具有文学博士学位,职称为教授,现任南京师范大学副校长,文学理论造诣颇深,还任江苏省政协副主席等职。笔者对这则报道进行了跟踪,结果发现:朱晓进的这一提案近乎没有下文,而他的“应对高校教师兼职活动进行适当分类管理”和“让云平台孕育文化惠民硕果”的主张,受到媒体关注。
1.3 民政部长的明确强调。3月9日正是两会期间,民政部部长黄树贤做客新华网、中国政府网《部长之声》,强调:将大力开展取缔和打击非法社会组织行动,会同有关部门坚决查处非法组织借实施国家战略等名义搞骗钱敛财活动。黄部长还强调:社会组织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根据党的方针,坚持一手抓积极引导发展、一手抓严格依法管理,引导社会组织更好地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
【重要文件提示】
2.1 不可不知的两个文件。(1)2016年1月13日国务院第119次常务会议通过《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并于2月6日国务院令第666号发布。《决定》对《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进行了修正。同日,《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修正版)》公布,这是对1998版的修正和替代。(2)2016年8月国务院公报第25号发表了中办和国办联合印发的《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相关的重要报导:(A)2016年9月18日半月谈网发表《专访民政部部长李立国:推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B)2016年12月13日下午,民政部组织召开部分全国性社会组织和业务主管单位有关负责人座谈会,民政部部长黄树贤作《全力推进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两个全覆盖”》讲话。
2.2 必须由党组织统领社会组织。2015年9月2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中办发[2015]51号),共七章23条。《意见》指出:社会组织党组织是党在社会组织中的战斗堡垒,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基本职责是保证政治方向、团结凝聚群众、推动事业发展、建设先进文化、服务人才成长、加强自身建设。《意见》有很多具体规定,如“凡有三名以上正式党员的社会组织,都要按照党章规定,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委、总支、支部,并按期进行换届。”《意见》最后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可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本意见的具体实施办法。”次日即9月29日《人民日报》刊发《中组部负责人就<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答记者问》,中组部负责人指出“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社会组织面大量广,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十分重要”、“总书记特别强调,越是情况复杂、基础薄弱的地方,越要健全党的组织、做好党的工作”。中组部负责人还指出:“《意见》的下发,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一件大事。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是当前各级党组织特别是社会组织党组织的一项重要任务。”
2.3 看看江苏省的做法。2015年11月江苏省民政厅出台《关于加强社会组织自身建设的意见》(苏民规[2015]1号),分为六大方面,“党建工作”独占其一,强调“凡有正式党员3名以上的,要单独组建党组织”,“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2017年8月,江苏省委组织部和省编办联合下文批准,成立“江苏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也就是说,在江苏省民政厅编制内,设有处级部门“社会组织综合党委”,专门负责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换个角度说,社会组织注册时,如果没有党支部这一机构,也会影响获批。江苏省民政厅数据显示,全省各级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达8.8万,总量居全国第一。2018年3月21日国家民政部《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公众号刊出《江苏:社会组织不建党组织不得评4A》。23日国家民政部网站报导《江苏省民政厅强化社会组织党建引领工作》,一是完善社会组织党建管理体制;二是充分利用登记、年检、评估等日常管理的各个环节,同步推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三是把党的工作融入社会组织运行和发展全过程。江苏省民政厅对社会组织中“党组织发挥作用情况等全方位考察,具备条件但未建立党组织的,一律不得评为4A以上等级”。
2.4 值得注意的。2018年3月22日《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公众号刊出《人民日报微言:“山寨社团”多 侨胞须警惕》。23日《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公众号刊出《完善顶层设计 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此前关于“涉非”的报导,圈内人士基本晓得,此不复述。笔者在此提示:国家要求党组织要统领社会组织,这就是大局。谁不领会这一精神,谁就要走弯路甚至出问题。国家民政部推荐江苏省民政厅的做法,主要是,民政部门将党建工作者列为编制内人员,这表明中办发[2015]51号文件《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必须落到实处,指导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也将成为民政部门的日常工作内容。客观地分析,宗亲会、联谊会、姓氏文化研究会等这些团体,原本不是民政部门重点管理的对象,但“涉非”占比高达15.64%,这必须引发人们关注。如果自律不到位,司法介入也是必然的。
许多年后,假如有人问我,当年你为社会做过的贡献是什么?我会说:我传播了很多充满人性、良知、散发着正义光芒的文字,我拒绝了与邪恶同污合流。
——这句话,据说是柴静说的,无从考证,但说得好!
END
长按二维码关注我们发现更多精彩家族历史
总编:上官福楚
轮值编辑:官秀岩
资料采辑:上官辉
发布:官正琼
审核:熊剑文
有部分文章,我们一时没找到原创读者,或者您申请了原创,但我们推送过程中并没得到提醒,如有版权问题,敬请联系删除;转发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公众号立场。本公众号转载此图文仅出于分享之目的。如有侵权或违规及对您造成不利影响,同样敬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