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怀瑾:每一个人的行为,大半受情绪的影响
我们都知道现在医学的说法,我们的身体,起初是由男性的一个精虫,和女性的一个卵子,两相结合,产生一种“生命的动力”,古人叫它为“气”,也有叫它为“风”。因此在母胎中分合变化,将近十个月而完成为一个胎儿,出生以后便叫婴儿。他虽禀受父母两性的遗传,还只是其中的一个因素。碰上精虫和卵子本身的强弱好坏,又是另一个重要的因素。住胎时期,母性的生活、饮食、情绪、思想,以及父母两性的生活环境、外界的时代背景等,非常复杂的种种因素,凑合一齐,幸而出生入世,变出一个人身。但是他内部的结构,血肉、神经、骨骼等,形成所谓五脏(心、肝、脾、肺、肾)、六腑(胆、胃、膀胱、三焦、大肠、小肠),以及外形的眼、耳、鼻、舌、身体。全盘联结在一起,大如外形躯体,细如每一毛孔,整个系统,自己都具有一种触觉的作用,这是生理的、物理的反应。当触觉的反应交感与知性的知觉相结合,便形成为心理、意识的种种感受。由此配合“所知”发生作用,便成为人之所以为人的行为。
历来关于《中庸》开始的第一节,人多数都把喜、怒、哀、乐当作心理的状况,加以解释,那是绝对错误的。不管他是古圣贤或今儒家,错了就是错了,实在不敢苟同。喜、怒、哀、乐是情绪,属于修身范围,不属于修心的心、意、知性范围。还有一点更重要的,就是读《中庸》一书的“中”字,固然可以把它当作中心的中,中肯的中来理解,但可能是不完全准确的。《中庸》的“中”,应该以古代中州音发音;例如以太行山为中心的山西、山东,以及中州的河南音来读,等于南方人发音的“种”字音就对了。所有中原地带的人,对于某一件事,某一个东西,认为是对了,便说是“中”(音种)。如果你有这样的了解以后,对于《中庸》的道理,“虽不中,亦不远矣”。所谓“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是指“情绪”没有发动的境界。换言之,是并未动情,更未引发“意气”的情况。但人到底是有情的动物,“无情何必生斯世”,“天下谁能不动情”,只要“发乎情,止乎礼义”。“知止而后有定”,便能做到“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了!因此子思把“中和”的境界和作用,高推到“大地位焉,万物育焉”的圣境上去,是多么的真善美,而且又很切实于人情的平凡状况,这就是人道的真现实,并不外于人情。
可是,我们了解了这个道理以后,再回转来看“大学之道”,要教化社会上的人,上至天子,下及任何一个平民,都须具有这种儒者的学问修养,才算是完成了一个国民人格的教育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