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进和贪欲是一回事吗?
说佛教徒不能“贪”,不能积极争取世间的事物,这是不了解佛法造成的误解,把对自他都有利益的“精进”,和有害的“贪欲”混为一谈。为什么佛陀只是告诉我们不要贪,并没有说不要发愿成为佛菩萨,或不要发愿去阿弥陀佛极乐世界呢?这两者一定要分清楚。
人类生存依靠两种力量:正面力量和负面力量。正面力量叫做行善,负面力量叫做造恶。什么叫做造恶呢?当我们做某件事时,带有伤害性的负面情绪,就是造恶,具有破坏的力量。比如,很多企业家是被内心的嗔恨驱使而成功,可能曾经被别人羞辱或歧视,心中被激起的不服输和强烈恨意,带来强大的动力而走向成功。但在过程中,整个心灵都充满着仇恨,长久下来,不知不觉中可能就会发生扭曲。而正面力量是在善的心念中做事,是在被鼓励和充满关爱中,完成整个过程,两者完全不同。
精进是正面力量,自私的贪欲则是负面力量,表面上两者很相似,但本质上有极大的差别。一讲到贪,很多人都误以为,努力争取成功叫做贪,心里总是有各种纠结的想法:因为我是佛教徒,不能有贪心,不能有那么多的欲望,不能想做官、不能想发财、不能想考好学校,这是误解了佛法。一件事情,如果是正确合理而且有利益,就应该努力争取。过美好的生活、考上最好的学校、拥有无边的智慧、拥有广大的权力,只要对别人没有造成伤害,就是正确的。选择正确的目标,努力向既定的目标往前冲,佛教里称为精进。
而贪欲,是指在自私的欲望里,隐含着伤害。在努力争取的过程中,不是全心全意依靠自己的能力和坚韧不拔地奋斗。而是明知道使用的方法,会对别人造成很大的伤害,却仍然以别人的损失作为代价,来成全一己之利。也就是说,为了一己之利,而不顾其他人的利益时,才叫做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