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自创的佛法’,算不算佛法?
佛法是指佛陀所传之法。佛法分显密两个部分,显法佛经称‘三藏’,即经、论、律三藏;密法佛经称‘四续’,即事、行、瑜珈、无上瑜伽等四续经。三藏、四续都是佛陀所说,或大菩萨所说,而佛陀亲自认可之法,是佛祖开寂后,由菩萨、阿罗汉大弟子经过数次结集,整理成文字资料流传下来,后来又翻译成各种文字的。凡是显宗佛法都有三藏经典和龙树、弥勒、无著、世亲等佛陀亲自授记解经的大菩萨所作的经论的经典根据;凡是佛弟子所作的论释,都是佛经的解说,没有一样是自己新创的;凡是密法都有密续部佛经的根据。‘佛法’只有立教、宣传的教主佛陀才有资格说,因为佛法是断二障,证四身,获遍知的无漏大法,只有亲断二障,亲证无上果位成就的佛陀才有现量经验和说法的‘四无碍’和‘四无畏’智慧,别说无明覆盖的凡人,就连十地菩萨都没有创造佛法的资格。懂得这个道理,我们就会知道,那些所谓‘自创’、‘自悟’之法,都是魔入心窍,弄虚作假,乱法害人者的所为,一律不可信奉。若三宝正信弟子,信奉宣扬此类‘人造佛法’,虚假佛法,就会违犯三皈戒律而毁坏善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