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出家僧人为何午后不再吃食物?
根据佛的制度,一个比丘应当过著清净而俭约的生活,严格遵守不杀、不盗、不淫(包括在俗家的妻子)、不妄语、不两舌、不恶口、不绮语、不饮酒及非时食(过午不食),不涂香装饰、不自歌舞也不观听歌舞,不坐卧高广床位,不接受金银象马等财宝。除、衣、钵、剃刀、滤水囊、缝衣针等必须用品外不蓄私财。不做买卖。不算命看相。不诈示神奇。不禁闭、掠夺和威吓他人等等及其他戒律。平日昼夜六时中(晨朝、日中、日没为昼三时,初夜、中夜、后夜为夜三时)除一定时间睡眠、托钵、饮食、洒扫、挑水外,其余时间都应当精勤地用在学修方面。
按照佛制,比丘午后不吃食物。
原因有两个:
1、比丘的饭食是由居士供养,每天只托一次钵,日中时吃一顿,可以减少居士的负担;
2、过午不食,有助于修定。这个制度,在今天南方的国家和地区仍普遍实行。
最严格的只喝白水,连牛奶、茶、椰子水都不喝。但一般的僧人午后可以喝茶、汽水、果汁,也可以吃糖。我国汉族禅宗僧人从古有自己耕种的习惯,由于劳动的缘故,晚上非吃东西不行。所以在多数寺庙中开了过午不食的戒,但是被视为‘药食’,但持过午不食戒的僧人为数也仍不少。
比丘戒中除了不杀不盗不淫不妄四根本戒外,其余戒条平时应当“遮护”,在一定的情况下可以“开”(菩萨戒,一切服从“饶益有情戒”,在家菩萨为饶益有情故,四根本戒也可以开)。“开”与“遮”是戒律上的术语。如以过午不食为例,平时应当遮,但遇有某种疾病,必须午后进食的人则可以开。我国僧人因劳动的缘故必须开过午不食的戒。禅宗寺庙把吃晚饭叫做房餐,本来是给参加劳动者在房里吃的,而不是在斋堂中大家吃的,但是后来不劳动的人也吃起晚饭来了。
南方国家僧人的饭食,或是到别人家托钵乞食,或是由附近人家轮流送饭,所以他们有什么吃什么,不论素食或肉食。比丘戒律中并没有不许吃肉的规定。我国大乘经典中有反对食肉的条文,我国汉族僧人是信奉大乘佛教的,他们受比丘戒外,并且受菩萨戒,所以汉族僧人乃至很多居士都不吃肉。从历史来看,汉族佛教吃素的风习,是由梁武帝的提倡而普遍起来的。
蒙藏族僧人虽然也信奉大乘,但是他们的地方蔬菜极少,不食肉不能生活,所以一般都吃肉。但他们和南方国家佛教徒一样,对汉族佛教吃素的习惯,都是很赞叹的。至于“吃荤”的“荤”字,是专指大蒜、葱这些气味浓烈、富于刺激的东西,是大小乘戒律所同遮禁,南北佛教徒所共同遵守的。我们把“吃荤”和“吃肉”混同起来说,那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