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的“苦”和基督教的“罪”有何区别?
一般无宗教信仰的学者的确是作如此观的,他们以为佛教也好,基督教也好,劝人为善总是一样的。从这劝人为善的基础上,他们就顺理成章地推想到,佛教的“苦”和基督教的“罪”当然也是一样的了。
因为,佛教讲三界的生死是苦海,众生的感受无非是苦,所以修持的目的是在脱苦;基督教讲人类都是罪人,是由人类的第一对祖先——亚当和夏娃不听上帝的警告而偷吃了伊甸园的生命和智慧的禁果,所以人类有了生命和智慧,但也得罪了上帝,上帝要罚亚当和夏娃的子子孙孙都要受苦,这就称为人类由第一代祖先遗传下来的“原罪”,基督徒信仰上帝,原因是上帝派他的独生子耶稣上了十字架,代替“信他的人”赎了罪。
事实上,佛教所讲的“苦”与基督教所讲的“罪”根本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回事。佛教所讲的苦,是由众生自己的业感报应而来,众生的业感是由无始的无明覆障而来,纯粹是个人负责的事,与上帝没有关系,与祖先也没有瓜葛。众生由于无明之惑的烦恼而造生死之业,由于生死之业而感生死之苦,正在感受生死之苦的生死之间,又因生死而造无明之惑;就这样,由惑造业,由业感苦,因苦生惑,惑业苦三者连成一个生死之流的环状,头尾衔接周而复始,永无了期。因为惑是苦的种子,业是苦的阳光、空气、水,苦才是惑与业的结果,也唯有结果才是真正的感受。所以佛教要把生死之流,称为“苦趣”或“苦海”,所以要求超越这个生死之流而不受生死的束缚,自由生死、自主生死、不生不死,便是解脱的境界。
不过,佛教求解脱,并不是仅靠佛菩萨的救济,佛菩萨只能教导我们如何解脱,却不能代替我们解脱,这与耶稣代“信他的人”赎罪根本不能相提并论。因为佛教不承认众生是由上帝的惩罚而得罪,尤其不承认人类祖先的罪会遗传到子孙身上,正像“罪不及妻孥”一样地简单明了,上帝不能代人赎罪,也正像“我吃饭不能使你饱”一样地简单明了。佛教脱苦的基本方法是戒、定、慧的三无漏学:戒是不应作的不得作,应作的不得不作;定是心的收摄,不使放逸,也不使懈怠;慧是清明的睿智,认清了方向,努力精进。所以,佛教的脱苦决不等于基督教的乞怜上帝代为赎罪。
在此顺便一提,许多的人认为佛教太重视苦,乃是一种偏激的厌世态度,因为人类的生活中固然有苦但也有乐,并且可用人为的方法来改进生活的环境,所以认定佛教的看法是错误的。关于这一点,如果站在现实人间当下一生的立场上,佛教并不非要教人承认“有受皆苦”的这一观念不可。佛教讲苦,是从佛陀的悲智观照而得的结论,一般凡夫并不是佛陀,当然不易体察出来。正像人见野狗吃屎,该是多么的恶心,吃屎的野狗却是吃得津津有味而乐在其中,如果人们一定要告诉野狗知道吃屎是多么的不卫生,野狗可能还会掉过头来吠你两声!由于境界的高下不同,实在勉强不来。因为,佛是站在生死之流的岸上,来看生死流中的众生乃是唯苦无乐,纵然有乐也像搔着疥疮杀养,搔时养得快活,搔后痛苦即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