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十恶、古代十恶分别指什么?
“十恶”一词最早出现在佛家经典《佛说未曾有经》指十种当招致地狱、饿鬼和畜生这“三恶道”苦报的恶业,故又称“十恶业道”!
《佛说未曾有经》中说:“起罪之由,为身、口、意。身业不善:杀、盗、邪淫;口业不善:妄言、两舌、恶口、绮语;意业不善:嫉妒、嗔恚、憍慢邪见。是为十恶,受恶罪报。
与“十恶”之说相对应,佛教中亦有“十善”之说。十恶十善之说见于佛教大、小乘中的诸多经典,如东晋僧伽提婆译的《增一阿含经》卷四四中就有“由此十恶之报,致此殃。是故比丘,当离十恶”这样的经文。
1)谋反。指企图推翻朝政。这历来都被视为十恶之首。
2)谋大逆。指毁坏皇室的宗庙、陵墓和宫殿。
3)谋叛。指背叛朝廷。
4)恶逆。指殴打和谋杀祖父母、父母、伯叔等尊长。
5)不道。指杀一家非死罪3人及肢解人。
6)大不敬。指冒犯帝室尊严。通常为偷盗皇帝祭祀的器具和皇帝的日常用品,伪造御用药品以及误犯食禁。
7)不孝。指不孝祖父母、父母,或在守孝期间结婚、作乐等。
8)不睦。即谋杀某些亲属,或女子殴打、控告丈夫等。
9)不义。指官吏之间互相杀害,士卒杀长官,学生杀老师,女子闻丈夫死而不举哀或立即改嫁等。
10)内乱。亲属之间通奸或强奸等。
由于十恶之罪直接危害了封建专制制度的核心----君权、父权、神权和夫权,所以自隋唐确立十恶之罪以后,历代封建法典皆将之作为不赦之重罪。
在我国古代的封建刑法制度中亦有“十恶”之名,它是在西汉的“大逆不道不敬”罪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十恶就提是以下几条:一曰反逆,二曰大逆,三曰叛,四曰降,五曰恶逆,六曰不道,七曰不敬,八曰不孝,九曰不义,十曰内乱!其犯此十者,不在八议论赎之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