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志摩对婚姻轻率的行为与结果
民国年间的诗人徐志摩(1896-1931),他的恋爱史和婚变比他的文学作品更轰动于世。徐志摩出身于浙江一家大富人家,留学英国,他的原配夫人叫张幼仪。张幼仪端庄善良,具有中国传统的妇女美德,尊重丈夫,孝敬公婆,贤淑稳重,善操持家务。婚后生了一个儿子,能相夫教子。徐志摩的父母疼爱自己的儿子和媳妇,又非常高兴有了孙子。所以父母在经济上是不遗余力地支持他们的。婚后,徐志摩便出国留学。
1921年徐志摩在英国留学期间,遇到了一位才貌出色的女留学生林徽音,他一见钟情,忘记了自己是已经为人之夫和为人之父了。徐志摩虽然很有才华,也很有钱,但是林徽音鉴于他已有家室,虽然和他交往频繁,并没有答应他的追求。
徐志摩回到家里,开始对自己的妻子表示了公开的嫌弃,对她说“我要离婚!”但张幼仪还是默默地为丈夫洗衣服、做饭伺候丈夫。当时,张幼仪是公公婆婆送她去英国陪读的,两岁的儿子留在家乡由爷爷奶奶照看。21岁的张幼仪已经又怀有身孕了,可是徐志摩狠心地劝她去打胎。张幼仪便说打胎很危险,徐志摩却冷漠地说:“坐火车肇事还会死人的,难道你就不坐火车了吗?”
几天之后,徐志摩便不声不响地离家出走了。可怜的年轻孕妇,在异国他乡,举目无亲,语言又不通,她痛苦地想自杀,但是后来想起了《孝经》上的话“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于是便打断了自杀的念头。她重新开始思考人生。她煎熬痛苦若干天后,开始求救于在法国留学的二哥和在德国留学的七弟。兄弟们都向张幼仪伸出了援助的手,劝她千万不要打胎,说,若是生出了孩子,兄弟愿收养。得到手足的帮助鼓励,张幼仪在德国生了第二个儿子。
后来徐志摩又来逼她离婚。他们在一个朋友家里见了面。张幼仪说:“你要离婚,等禀告父母批准才办。”徐志摩用狠硬的态度说“不行!我没时间等!你一定要现在签字!”张幼仪见他如此无情,对第二个儿子的出生也毫不理会,知道无法挽回,于是被迫签字离了婚。
因为徐志摩的喜新厌旧和见异思迁,1922年,一个曾经美好的家庭就这样破裂了。徐志摩离婚后,心花怒放,马上去找林徽音。可是林徽音却悄然回国了,不久与他人正式结婚了。徐志摩的追求变成了泡沫。有人评述,时值芳年的林徽音为什么没有嫁给才华横溢的徐志摩呢?因为林徽音凭直觉,觉得这个诗人的热情不足以信赖。
徐志摩留学后回到北京,常与朋友王赓相聚。王赓的妻子陆小曼,是一个漂亮的才女,爱好艺术,擅长诗、书、琴、画。不久王赓调往哈尔滨工作,陆小曼留恋北京,没有与丈夫同去。在这段时间里,徐志摩与陆小曼接触的机会更多了。徐志摩开始追求陆小曼了。当时北京的知识界,对这两位才子才女原本是有很多赞誉的,但因为他们两个人的交往已超越了礼度的范围,徐志摩是在迷恋一个有丈夫的女子,所以社会上的流言蜚语就多起来了。
本来这时悬崖勒马还来得及,但是色迷心窍,徐志摩没有回头,最后的结局就是陆小曼离婚了,另一个家庭破裂了。徐志摩和陆小曼结婚了。这件事成为当时轰动京城的新闻。陆小曼的父母不高兴,徐志摩的父母更生气,他们中止了对徐志摩的经济供给,并且根本不见这个新媳妇。正如《弟子规》所说的:“德有伤,贻亲羞”。徐志摩的老师梁启超在他与陆小曼结婚时,训斥他说:“徐志摩,你这个人性情浮躁,所以在学问方面没有成就;你这个人用情不专,以致离婚再娶……以后务要痛改前非,重新做人。”
徐志摩和陆小曼结婚后,住在上海,慢慢地感到了生活的压力,经济拮据。陆小曼生活散漫奢侈,不做事情,家中雇佣人。公公婆婆坚持不见她,她的自尊心受打击,生了病,而徐志摩呢,要东奔西跑去兼课赚钱,来往于上海北京之间。
徐志摩在北京大学上课,希望陆小曼从上海搬到北京来。可是陆小曼迷恋上海的生活,不肯去,喜欢打牌、跳舞、看戏,特别是吃上鸦片膏和戏子们打得火热。徐志摩对此非常不满,夫妻经常吵架。
1931年11月,徐志摩听说他过去追求过的林徽音将于19日在北京举行演讲会。他兴奋地搭机赶往北京去捧场,结果这次飞机失事,这位才子结束了五年的新婚生活,死时才35岁。
徐志摩接受了西方的教育糟粕部分,随着自己的感觉走,不顾道德。虽然他做到了“我要成为中国第一个离婚的男子”,但是他并没有幸福。后人著述《小脚与西服──张幼仪与徐志摩的家变》(作者张邦梅)曾评论:“徐志摩一味西化,把固有道德抛诸脑后,对待共同生活五六年的结发妻子,一点恩情也没有;他忘了朋友之妻不可欺的古训,竟然与友人之妻陆小曼谈恋爱,一手摧毁自己的家庭,又造成另一个家庭破碎,更伤透了父母的心。”
《弟子规》中说:“不力行,但学文,长浮华,成何人。”徐志摩不正是这种人吗?徐志摩虽然会写诗作文,但对爱情婚姻轻率的行为,违背了人伦道德,可以说对父母不孝,对子女不慈,对妻子不忠贞,对朋友无信义,并且他身为人师带坏风气,所以他的结局是不幸的。
与之相反,他的原配夫人张幼仪,被丈夫遗弃以后,重新生活,入德国学校学习,专攻幼稚教育,五年后学成回国。上海一家女子银行聘她做总裁,并且她还经营了一间服装公司,均大获成功。她在百忙中还请了一位国学老师,给自己讲解孔孟之道,每天一小时从不间断。她有留学的新学识,又摄取中华文化的精华,不忘中国传统的美德,离婚后自己抚育儿子长大成人,仍然孝敬徐家二老,作为干女儿照顾二老,为他们送终。
徐志摩罹难后,张幼仪每月还寄钱帮助陆小曼。台湾版的《徐志摩全集》是在她的策划下编辑的。她享年89岁。张幼仪敬老爱幼,她宽恕了徐志摩,还出版了他的文集,接济他的遗孀,而且经济富厚,事业兴隆,儿孙孝顺。她受到人们的尊敬和称赞,她是幸福的。
从民国诗人徐志摩的例子便可以知道,男女之间违犯道德的行为会给人生带来不幸的后果,甚至会给社会带来极其不良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