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种情形,所造业力会迅急增大
因所依而力大:
即使一枚细小的铁丸也会沉入水底,但是由同类物料造成的容器,体积虽然庞大但却可以浮在水面。同一道理,智者犯罪跟愚者犯罪,佛陀也说是有轻重之别,如《大般涅槃经》所说:
愚人即使微小的罪过也没法脱离,正如苍蝇沾着鼻涕无法脱身。他们因于没有悔意所以不能从事善行,又因他们隐瞒自已的过失,即使先前所有的善业也被罪恶染污,遂令现世感受不善果报之因变成大苦之因及极严厉的地狱之因。
这就好像将一把盐投在少许清水之中,清水便会变得难以饮用,又好像有人向别人借了一枚金币,但因无法偿还而被追债受苦。
此外,还有五种情形能令现前感受轻微果报之因在地狱之中成熟,此即:愚痴厚重、善根微薄、罪恶重大、无追悔心、前未修善。
所以,对于那些能忏悔从前的恶行,防护未来不善行,不隐瞒罪恶,勤修善行对治不善行的智者而言,佛陀才说其不善是轻微。但是,对那些以智者自居,轻视修习这些善行,故意做作不善业之辈而言,其不善便是重大。
《宝蕴经》亦说:即使三千世界所有一切有情众生咸入大乘,具有轮王地位,他们各以体积大如海洋,灯芯高如须弥山王的油灯供养佛塔,但是所得福德尚不及于出家菩萨,手持一根灯芯涂上小许油脂的细小油灯,供养塔前所得福德的百分之一。
文意是说,意乐亦即菩提心虽然和福田没有分别,但是,所供养的物品却有极大分别,所以这里明显是就所依力(亦即戒律)来说明。按照文中的道理而言在修道时,无戒者的所依身、具戒者的所依身,又或在具戒者的所依身中,具一戒者的所依身、具二戒者的所依身、具三戒者的所依身,后者的进展显然比前者快速。正如在家众在修行布施等事情时,受持八关斋戒等律仪者和没有律仪者所修的善根势力,显现亦有极大的分别。
《佛藏经》说比丘若不守持戒律,但却身披仙幢(仙幢,凡有袈裟之处,即有佛法,所以袈裟犹如大仙佛陀的旗帜胜幢),受用信众供施,那在一天之中所感生的不善,比那些具十种不善的人,在一百年间不停积集的罪恶更大。佛陀是从所依的角度来说明罪恶势力的大小。
《律分别》亦提到犯戒及缓学处(缓学处即是对学处放逸松懈):宁愿吞下烈焰熊熊的炽热铁丸,也不要以犯戒或不如理防护之身,受用国人的供施。
仲敦巴曾说:较之对正法所产生的罪恶来说,十种不善只是微不足道的罪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