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雷泉:"庙产兴商"制造了大量假冒伪劣的"佛教"产品


著名的“庙产兴商”产物法门寺景区

一个世纪前的“庙产兴学”,与当前的“庙产兴商”虽然相似,但后者的表现更为恶劣,理由更为猥琐。“庙产兴学”这股风潮,是2千年来政(儒)教合一体制的回光返照,它宣告了佛教匍伏于封建王权和儒教之下苟安局面的结束,从经济根源上动摇了佛教的根基,逼迫一盘散沙的佛教徒团结起来,从反面推动佛教在宗教思想和组织体制上进入自强、自立、自主的近代形态。对此我曾写过二篇文章:《对中国近代两次庙产兴学风潮的反思》、《世纪之交的忧思——“庙产兴学”百年祭》,这里不再多说。

关于“庙产兴商”。我们先对“庙产”做个界定:指广义的作为佛教教团这一主体所拥有的一切有形的物质财产和无形的知识产权。如果指有形的佛教房地产,那么经过土改和公社化运动,寺院拥有的土地早就荡然无存。1949年汉传地区佛教僧尼有50万,大大小小的寺庙有5万所。到文革爆发前的1965年,寺庙不到6000 所,出家僧人不足1万人。改革开放30多年之后,佛教寺庙和僧尼数远远没有恢复到1949年的水平,而中国人口已经从4亿5千万增长到13亿!

今天我们谈“庙产”,主要指佛教无形的知识产权。2千5百多年来,由释迦牟尼佛和中外无数高僧大德塑造的佛教品牌,是属于十方佛教徒的无法估量的精神财富。这个品牌价值,在商业社会可以转化为巨大的物质财富。正因为如此,政商利益集团才会对庙产虎视眈眈,各种假冒伪劣的“佛教产品”才会肆无忌惮地涌现,败坏正统佛法的声誉。

这个问题由来已久,早在1993年,我在接受中国佛教协会机关刊《法音》访谈时预言:“在中国大陆随着法制建设,对佛教在政治上压制的极左做法对佛教的负面影响的比重正在下降,而在经济上利用佛教的极右做法对佛教的负面影响的比重正在上升。在这个世纪之交,土豪劣绅勾结伪劣僧对庙产巧取豪夺,将成为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而它对佛教的破坏将是致命的。”第二年,面对不断出现侵犯佛教界利益,同时却把盖庙造像变成政府行为和企业行为的怪诞现象,我们继续大声疾呼:“这种急功近利行为,可说是利令智昏。利令者,受贪欲的驱动;智昏者,对宗教的地位、性质、作用不明确。”(《忧患与思考》,《法音》1994年第10期)

20年过去了,我们的忧患涛声依旧。一个世纪前“庙产兴学”的幽灵,依然在中国大地上徘徊,各种变种层出不穷,甚至演变成赤裸裸的“庙产兴商”,严重地损害佛教的声誉,透支佛教未来的发展空间。为什么“庙产兴商”现象会越演越烈?因为佛教的复兴是谁也不能抗拒的历史潮流,但正统佛教所能提供的信仰产品,无论硬件还是软件都无法满足民众爆发式的宗教需求,这个缺口中就隐含着极大的商机。可悲可叹的是,这是被权力寻租与资本逐利所扭曲的商机。

中国文化中的入世性和功利性,从古到今,从政府到民间,都要求佛教必须为现实服务,经忏佛事演变为商业性很强的“贩卖如来”,引起教内外诟病。天下名山僧居多,当佛教被局限于寺院范围时,“宗教搭台、经济唱戏”的短视政策及不当行为,使佛教受到的损害最为严重,形成如下果报链:

①宗教搭台——佛教唱主角;

②经济唱戏——贪官污吏、伪劣僧得益;

③各宗教在中国的发展中,佛教日益丧失信用;

④政府为这个祸国殃教的做法,在道义上买单;

⑤信仰市场大洗牌,外来宗教和外道邪教泛滥。

佛教的出路在走入社会广大人群中,而不是圈在景区内,异化成佛教专卖店。当围墙成为某些利益集团攫取高额门票收入的工具,寺墙就成为隔断寺院与民众精神联系的障碍,抑制佛教事业发展的瓶颈。由意识形态歧视和禁锢造成的佛教围墙困境,人为地在社会中制造了佛教信仰的供应短缺。权力与资本勾搭,企图把寺院与风景区打包“上市”,侵吞的就是佛教品牌和无形资产,这是对佛教赤裸裸的掠夺。

政商利益集团控制佛教,把佛教作为政治或工商势力的附庸,把神圣的宗教变成迷信,是造成佛教庸俗化的社会原因。索隐行怪,是造成佛教教义低俗化的宗教内部原因。在民众迫切需要宗教而佛教义理不彰、组织涣散的现时代,利用佛教特别是其中的神秘现象从事经济活动,简直是一本万利。比如,舍利子修行有关,科学至今无法解释。正是对舍利子一类神秘现象的畸形追求,导致索隐行怪乃至产生大量的弄虚作假。佛法承认有神通等神秘现象的存在,但不唯神通,佛教追求的是觉悟智慧

将佛教的无形资产转化为物质财富,这种权力寻租的丑行古已有之。隋唐以后,出家必须得到政府批准,考试合格后发给准予剃度的度牒。在政府因战争、灾荒发生财政困难时,就出现买卖度牒现象。度牒成了有价证券,黑市上度牒的价格若折算成今天的米价,高达十几万人民币。唐宋时代,王侯贵族还享有修建功德坟寺的特权。这类寺院不但免交租税,更由朝廷赐予任命僧尼及颁衣、赐号之权利,成了权贵避税保障私产的工具。

上述流弊,于今为烈。在今天的网络大数据时代,佛教无形的知识产权被极大地放大,对它的掠夺和伤害也就放大到前所未有的地步。政商勾兑下的“庙产兴商”,就是看准佛教信仰供应短缺所形成的巨大市场,不仅侵吞佛教有形的财产,更是肆无忌惮地盗用佛教品牌,制造大量假冒伪劣的“佛教产品”。这种倒行逆施,如同一个世纪前的“庙产兴学”风潮一样,有可能从反面对佛教带来否极泰来的推动作用,脓包只有烂了才可能得到根治。佛教界一定会有办法来解决这个问题,因为有佛法就会有办法,有思路才会有出路。

佛教这个品牌的神圣根源和终极归宿是觉悟,佛法在世间的流布,以智慧与慈悲,作为提升人生、改善世界的核心价值。真实是佛教的生命,一旦弄虚作假,佛教的品牌价值就一落千丈。因此,历代佛教徒和社会正义人士,都像爱护自己眼睛一样守护佛教的声誉。按佛门传统的说法,僧人的职责是住持佛法,居士的职责是护持佛法。住持佛法,就是以严格的戒定慧修行守护佛教的品牌。护持佛法,就是在家人以自己的社会身份和专业素养,保护佛教的利益不被侵吞和盗用。这二者的界限,并不是截然分立的。僧人不仅住持佛法,同时也护持佛法。

《高僧传》中,“护法”、“遗身”等科,就记载历代高僧“为僧伽争人格、为教法作辩护”挺身而出,甚至为佛教而献身的事迹。大乘菩萨道六度涵盖了小乘戒定慧三学,所增加的布施、忍辱、精进这三个项目,都是佛教社会化的产物。佛教不能仅仅生存在深山老林中而独善其身,它必须走向社会,深入人群,那就必须历练这三种项目,行人之难行、忍人之难忍。

中国佛教复兴过程中瓶颈现象的存在,有着深刻的社会根源,是整个社会的共业。所以我用“涉佛领域”这个词,表明这不仅仅是佛教界内部的问题,它已经进入公共领域。对于侵害佛教利益和声誉的恶行,社会各界都有责任和义务发声,大海底下每一座岛屿都是相连的,佛教团体更不能置身事外。2012年8月10日,我发表了《如来使精神与法华安乐行》演讲。在此摘引一段对社会精英的呼吁,作为本文的结语:

“我们现在已经有力量可以对那些绑架佛教的恶人恶事说不了,不仅可以在口头上呼吁,也可以在行动上阻止他们的恶行。这次为什么让我们复旦禅学会的会员和中欧商学院一些同学过来。希望你们中有若干个会计师、精算师、房产评估师、律师等等,找那些个绑架名山上市的企业算算帐。你既然把佛教名山作为商品图谋上市,那就按照商业规律来跟你谈谈股份的构成。……这个钱拿过来,不盖庙、不塑佛像。不是说社保基金不够吗?不是说养老金发不出来了吗?行,咱们就用来拯救众生,做佛教的养老基金、社保基金怎么样?咱们为国分忧。所以,要弘扬如来使的精神。什么叫忍辱?个人利益可以容忍,众生的利益、佛法的利益要挺身而出,该打就打、该骂就骂、该算账就算账、该打官司就打官司。”

原标题:王雷泉:“涉佛领域” 对“庙产兴商”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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