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应该自我爱执,但为什么又要提倡利他呢?
问:佛法认为,“我”仅是一种颠倒迷乱执著,不应该自我爱执,但为什么又要提倡利他呢?所有众生不都是一个个的“我”吗?
答:不错,一切法本来无我,执爱自我与执爱他人同样都是分别执著,但二者虽然都是分别执著,其结果不同却于理无违。智作慧论师说:“灯光与珠光,误认为宝珠,错觉虽无别,实义则悬殊。”其意是说一个人将灯光或珠光误认为是宝珠,这两种虽然都是错误认识,但其结果,误认灯光为宝珠者毫无所得,而误认珠光为宝珠者却能循误觉得到宝珠。
同样,执爱自己与执爱众生虽然都是分别执著,但执爱自己如误认灯光者,空无所得,而执爱众生者,如误认珠光者,最终却会得到殊胜菩提心的摩尼宝。在修行大乘佛法取证无上菩提的正道中,自他相换是必不可少的一种修法。虽然它是一种分别执著,但它是随顺解脱之善法,是通向无上正觉天城的宝梯,与狭隘自我执爱有着天壤之别。